訂婚/婚宴/買房法律眉角超多,你不知道的結婚陷阱有哪些?【時事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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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

瑩真律師

Күн бұрын

這兩個星期以來,臉書粉絲頁上一篇即將結婚準新娘的發文,意外引起全台灣人熱烈討論參戰。而在這個事件中,就有涵蓋不少法律問題在裡面,所以今天我們就藉由這個事件,來帶大家順便學習一下跟婚約有關的法律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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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163
@sandman5691
@sandman5691 Жыл бұрын
最讓我訝異的是 風傳媒身為如此大型的新聞媒體 竟公然將「台女」二字以媒體自己絕對主觀且帶歧視的貶義(連下標時打個問號或加個引號假裝客觀都懶) 公然當作「新聞」的標題 這還配稱自己是新聞業者嗎? 然後台灣民眾無論台男台女竟還可以如此眼瞎而不在乎。 不過還是有值得鼓勵的地方啦 拿中國女與台女做對比 台灣又被獨立了 這真的值得讚許
@msc2608
@msc2608 Жыл бұрын
台男boy helps boy基操而已
@tonyyoung1991
@tonyyoung1991 Жыл бұрын
老實說 風傳媒不意外😹🙈
@peterchen4954
@peterchen4954 Жыл бұрын
10:43、「分手治百病」,明言!真理!😆😆😆😆
@ptterman
@ptterman Жыл бұрын
我在事件剛開始時的看法就跟瑩真律師的看法相似,問題出在男方,你自己答應女方開的結婚條件(房子登記),怎後來變成是妹妹在跟女方吵? 若你當初就是覺得登記在女方名下也無妨,那現在就該跟妹妹說,結婚是你跟女方的事,請妹妹不要有意見。 若你也覺得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這件事的確不妥,那當初就不要答應這條件。 因為一直有人在分享說雙方在重談婚事,但其實我也沒興趣知道了。😑
@indarlist
@indarlist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是內容很可疑,但還滿適合當作講解法律的舉例的XD
@ying-nanchen4243
@ying-nanchen4243 Жыл бұрын
最愛看律師說明,這些生活常見的法律問題真有很棒,感謝律師分享。
@katcat1108
@katcat1108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網路上真的很多專門『仇台女』的文章留言,就很莫名其妙,這麼多台灣男生討厭台灣女生,那幹嘛一天到晚追台女?認識台女?直接外文練好,飛去國外找呀?還是台灣男生能力差到不敢把國外妹仔了?需要每天跟自己超討厭的台女們死磕到底? 然後也不看一下 自己老母是不是也是『台女』 地圖砲開之前看看自己什麼血統吧? 就算真選到一個拜金女 自己也要檢討一下眼光是不是有問題 當初是看上人家哪一點?奶子還是屁股還是臉?交往時都不討論金錢觀念的?還是都只用小頭思考呢?
@user-qd7bp5ee2g
@user-qd7bp5ee2g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有在關注女性權益議題會發現常常明明討論的是平衡生理性別較弱勢的問題(ex:月經貧窮解決方案),但就會出現一些生理男性的酸言酸語(例提議補助衛生棉就被一堆人酸兩性不平權、要不要免費提供保險套),明明討論的是生理弱勢存在的經濟問題和女性存在的性羞辱等議題,卻常常被一群男性聚焦在他們的“性慾和感情需求”上,常常看到有人說「男性很弱勢」,然後都是在說女生很難追或很難幹到人,但問題就是「本來就沒有任何人有義務一定要回應追求方的感情或性慾」,被追求的女方有時候似乎成了一個男方自我感覺自己多好、做了什麼事就理應要得手的獎勵品,也常看到有人追求時明明自願贈與的事物追求失敗就拿出來抱怨順帶羞辱女方,這件事不但看不出男性弱勢反而相反看得出女性在這種社會氛圍下被追求和索取的壓力和遭受的情緒勒索,他們在罵著女權的時候想著的絕對不是自己的母親姊妹,而是“情感或性慾紓解的異性對象”,會羞辱女性、台女掛嘴邊也是因為當女性在社會被貶低到塵埃裡他們能更容易追、更容易取得性紓解,同時在女方那邊碰壁的他們能把被拒絕的惱羞怒火發洩在羞辱對方上無須檢討自己,同時他們幻想的依舊是符合自己性幻想又能對他們百依百順不敢對他們“挑挑揀揀”的女性。關注厭男群體和厭女群體會發現厭男抱怨的是全世界對於女性的壓迫和生理構造的弱勢,而厭女抱怨的是女性。所以說自稱仇男的女性,一個兩個都抱著對男權千刀萬剮的恨,其中也有很多對男性厭惡到抗拒交往,而自稱仇女的男性,卻一個兩個都哈女性(或者說“性”)哈的要命,他們只是妄想著更輕易取得感情和性。這是我所觀察到的現象。
@pzgsbde791
@pzgsbde791 Жыл бұрын
會仇女是因為他們得不到,渴女又仇女。
@NoNeedNameOnYoutube
@NoNeedNameOnYoutube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說明法律問題還是要好好聽。配偶「相處模式」是一輩子的事,比婚宴還重要。為了錢吵架一定不是真愛。 至於新聞和網路一直播這種假文章幹嘛?還不如播市長酒駕......
@chihleihuang
@chihleihuang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應該不是幻想文,因為我身邊真的聽過很多這種感情鬼故事,大結局都是分道揚鑣😅 弄到這種程度,不結婚才是對的,不然結了之後不小心生了小孩,最倒霉的還是無辜的小孩!
@user-dr9uq1wc4s
@user-dr9uq1wc4s Жыл бұрын
祝福律師一家人健康順心
@FatherofFatXi
@FatherofFatXi Жыл бұрын
雙方價值觀跟房事無法配合的 一律建議分手
@user-eq1yi9id5g
@user-eq1yi9id5g Жыл бұрын
講到最真的一面。互相尊重彼此才會走的長久
@sapphist54
@sapphist54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一直看大家在玩流水席的梗完全狀況外,看了律師這集才知道原來燒這麼大我好邊緣XDDD
@linschannel2631
@linschannel2631 Жыл бұрын
我一直以為婚約只是約定成俗,結果居然是法律!!!
@raymond3700
@raymond3700 Жыл бұрын
來給瑩真按讚支持加油。💞
@YLChuang
@YLChuang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的頻道很棒,從日常案例去說明法條,不管這個新聞真實性如何,能讓瑩真律師拍一部片說明是粉絲賺到了😂
@sphuang5904
@sphuang590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的解說~👍👍👍👍👍👍
@user-bo3gz6wr4q
@user-bo3gz6wr4q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分享 好實用的知識
@user-so3jf2dl8m
@user-so3jf2dl8m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棒棒❤
@NINI852456
@NINI852456 Жыл бұрын
3:39 可是我跟中國網友聊天,那邊拜金更嚴重吧,而且是一定要辦婚禮和禮金之類的,男方得也要有能力買得起房子,所有婚禮支出都要由男方負責,這婚才節的成。反而那段新聞文章標題超奇怪,在中國那才是稀有的行為。不過也不知道那篇文章內文到底在寫什麼。
@uncle_Wayne
@uncle_Wayne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對岸兩性比例失衡 加上女性教育程度提高 想讓對岸女生看得上 難度很高
@NINI852456
@NINI852456 Жыл бұрын
@@uncle_Wayne 我覺得最大原因是男女比例太失衡,女性比較稀有。還有他們風氣中父母在結婚上非常多意見、聲音最大,小倆口就算有愛想節也可能會被拆散。
@a-shan8134
@a-shan8134 Жыл бұрын
中國娶新娘更貴吧,而且在那邊風氣下還有一堆所謂的扶弟魔,奇奇怪怪禮金一堆聽都沒聽過
@yinanna5125
@yinanna5125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啊😂中國女性意識也抬頭了 不然之前八孩鐵鍊女事件如何激怒許多人
@user-zu4uq2ho7k
@user-zu4uq2ho7k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那句分手治百病,太讚惹,我比較好奇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均分配指的是,婚後賺的?那婚前賺得也算在內嗎?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Жыл бұрын
婚前財產不能列入分配
@a224466123
@a224466123 Жыл бұрын
婚後繼承的遺產是不是也不列入?
@edward3855
@edward3855 Жыл бұрын
@@a224466123 沒錯,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計算(遺產、贈與等等)
@ohlarsh
@ohlarsh Жыл бұрын
@@a224466123 長輩可明定不得外流外姓,僅轉移至親族,姻親則無權繼承,否則處分權轉移至指定公益財團法人或該人民所愛的政府。
@user-dq4ch3uq9i
@user-dq4ch3uq9i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加油👏
@effylin8198
@effylin8198 Жыл бұрын
🎉喜歡律師的理性看待
@eden8696
@eden8696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
@ginahuang79
@ginahuang79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瑩真律師!鬧劇中也能學習呢!😂😂
@relinchang2153
@relinchang2153 Жыл бұрын
流水席不等於辦桌好嗎,流水席是指隨到隨吃的那种
@chenenhsin
@chenenhsin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啦 ㄧ定結再離 創造律師業務啦😂😂😂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Жыл бұрын
對吼
@yansaturn2509
@yansaturn2509 Жыл бұрын
最後說的真好! 真的兼備情理法與法理情>~
@b94a01142
@b94a0114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覺得這男方超有問題,從頭到尾只有他是好人這樣。而且他的眼光也很有問題不是嗎?最好都要結婚了還看不清女朋友是怎樣的人啦!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假的,搞不好是什麼大型社會實驗,看新聞媒體有多蠢這樣
@user-rh4wr8bm4o
@user-rh4wr8bm4o Жыл бұрын
寫法邏輯跟之前哥吉拉事件大同小異
@LIN-vm1vo
@LIN-vm1vo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瑩真律師教導法律觀念喔,這事情可以去查老王說,有事情始末的說明,嚴格說來女方也沒有多惡劣,她要求的也大多是合理的,只是要求的心態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別人對妳的好,沒有什麼是應該的,她一直堅持那都是她應得的,所以事情才越鬧越大,再加上言語間都透露出一股優越感,這才激怒了男方親屬,總之世間事大多源於人的執念啊
@RobinLin456
@RobinLin456 Жыл бұрын
喜歡瑩真律師的講解,精彩好看🎉
@bv038tk
@bv038tk Жыл бұрын
竟然引用了安娜卡列尼娜的內容,讚讚。
@Tamagotchi0321
@Tamagotchi0321 Жыл бұрын
不啦,問題男女一律勸和 別放出來害人啊🤣🤣
@qingxianz
@qingxianz Жыл бұрын
讓他們製造問題兒童嗎?然後又罵恐龍家長
@user-cp1pr7io4n
@user-cp1pr7io4n Жыл бұрын
哇,我還以為台灣最熱的新聞是內閣改組or苗栗的龍轎......新娘文是看此影片才知道有這事。感謝Google、FB、YT演算法了解我,進而把這些八卦新聞排除掉。 這些私事要嘛在家裡解決、要嘛上法院,公諸於眾真的是最糟的。 感謝瑩真律師還是能為在最後為八卦總結出一個有意義且可用來自省的結論。
@JolJol1202
@JolJol1202 Жыл бұрын
想知道木曜射箭事件的法律問題🥺🥺🥺律師可以解惑嗎😭
@user-yo6nm6zi2g
@user-yo6nm6zi2g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分享這麼實用的內容! 希望大家都不會用到(笑)
@user-kf2ri6yu2r
@user-kf2ri6yu2r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
@boykuro2298
@boykuro2298 Жыл бұрын
對於房子這段我不認同 顯然女方要求的是婚「前」就要買房 並將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這就構成了 「女方婚前財產」在民法上 婚前財產各自擁有 只要房子在婚前依照女方的要求登記在女方的名下 就變成她的私有財產 就算婚沒有順利結成甚至是未來離婚了 要買女方名下討回這個房子 反而變得奇難無比 除了要打官司 還要提出金流證明 經過漫長訴訟才有機會取回房子 很多男方 清楚法律條文的前提下 如果不堪長期訴訟造成的時間精神壓力 有高機率就放棄房子的追訴 這就是為什麼女方要求(婚前)要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最大的關鍵
@user-yg7hm4hp1k
@user-yg7hm4hp1k Жыл бұрын
有沒有機會討論最近很火熱的,這要怎麼解釋會比較合理
@user-hk5rn2nx8r
@user-hk5rn2nx8r Жыл бұрын
不投入怎會有律師這篇精闢分享❤😂
@趴趴9527
@趴趴9527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結婚不是採登記制,訂婚有等於結婚嗎? 例如先跟A男訂婚,在沒有特別解除訂婚的情況下,跟B男登記結婚,會有問題嗎?
@diabolkw
@diabolkw Жыл бұрын
未看先讚👍👍👍養成好習慣💪💪💪 未看先讚👍👍👍養成好習慣💪💪💪 未看先讚👍👍👍養成好習慣💪💪💪
@wishwin20033
@wishwin20033 Жыл бұрын
讚💪
@kj5oj3429kljfdg
@kj5oj3429kljfdg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整個講到重點a,流水席事件裡的男方跟白開水一樣毫無存在感,雖說大家罵女方比較多、但說真的這種男生不嫁也比較好,也不怪乎他只能交到這種女生.............
@joanchi520
@joanchi520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一下,漏水修繕案件,法院判決對方應容忍我方僱工進入修繕,對方要給付修繕金額,如果我方修繕完工後,對方避不見面或就是不付錢,我方該如何保障權益,可提告詐欺或背信嗎?
@dele6073
@dele6073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離婚時做為條件,把房子過戶給對方;還有機會請求平均分配嗎?😢
@user-lk7ew3fb4k
@user-lk7ew3fb4k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現在影片開頭概述一下時間內容再述說要討論的點,因為沒看過新聞的人一開始可能會看不懂
@sunkuraki
@sunkuraki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這件事是真實發生的,大家交換一下立場想一下,男方轉成女方,女方轉成男方立場想想,到底合不合理,自己若置身在這個事件的對立面會怎麼想。
@jilljill7025
@jilljill7025 Жыл бұрын
也是不合理啊,女方拿300+600,男方拿50,就吵著要登記在自己名下😅 這件事男主認為不需要跟父親拿600萬,想靠自己努力,女主則非要拿到不可。這種貪圖對方家產的是應該不分男女都不合理。
@ha910729
@ha910729 Жыл бұрын
9:30 以購買不是贈與的名義 這個有大神可以幫講解嗎?
@yjl7552
@yjl7552 Жыл бұрын
訂婚的金飾離婚時可以拿走嗎?
@DrMori0425
@DrMori0425 Жыл бұрын
本來就很假,這麼多的資訊還找不到人,而且只要有人跳出來指認,就會被發文者火是社團管理員光速否認,深怕故事導向被轉走。 不過婚約相關法律是值得討論沒錯
@jkjin2016
@jkjin2016 Жыл бұрын
說個題外話 流水席的餐點個人覺得很美味😋
@user-ur9fc4ke7h
@user-ur9fc4ke7h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辦流水席到底好不好🤔
@user-cw4ti3lw9p
@user-cw4ti3lw9p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假設網路文是真的,小姑說訂結婚一起辦,依判斷目前應該是口頭約定階段,現在婚結不成,算是解除婚約嗎?
@user-bn5rq4po1h
@user-bn5rq4po1h Жыл бұрын
婚約贈與,其實也算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吧?
@asheeeeley
@asheeeeley Жыл бұрын
在我這裡也都是勸離不勸和😂
@user-yl1di5ej1z
@user-yl1di5ej1z Жыл бұрын
0:39 今天很嗆ㄛ
@tne01
@tne01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才知道原來訂婚是有法律效力的!
@pei0729
@pei0729 Жыл бұрын
突然想到以前的老總結婚的念頭怎麼來的。他說:有一次跟著準岳父喝酒。突然準岳父說;我女兒都被你睡了十年,該結婚了吧! 老總收假回來立馬公佈,我要結婚啦! 所以我才知道,男女交往,不單單只有你愛我 我愛妳 這麼簡單,而是二家人的聯姻關係,未來的親戚朋友。 挑選對象很重要
@yjl7552
@yjl7552 Жыл бұрын
睡女兒10年這是什麼話!貶低女兒,性是一件美好的事,難道只有男人爽嗎?
@pei0729
@pei0729 Жыл бұрын
@@yjl7552 你的人生缺乏幽默感,好可憐🥺
@S6041317
@S6041317 Жыл бұрын
比起這個比較在意木曜射箭事件到底會不會被告成
@user-bob-pikachu
@user-bob-pikachu Жыл бұрын
就算婚前購買,因為大部分都有房貸,結婚後因為房貸也是共同承擔,所以離婚後也可以要求房子所有權的一半是嗎?
@tomaxtkmy9238
@tomaxtkmy9238 Жыл бұрын
的確像是幻想文
@ohlarsh
@ohlarsh Жыл бұрын
當作平行世界的法定資產攻防戰。
@user-bv6jl5cx7w
@user-bv6jl5cx7w Жыл бұрын
最後一句話才是真理W
@user-gs5dq4ql7g
@user-gs5dq4ql7g Жыл бұрын
廣告是律師的廣告嚇到我了,我還以為改開頭了。
@Plo-po5mb
@Plo-po5mb Жыл бұрын
結論:感情鬧翻就是分 千萬不要用贈與、給予的方式給對方
@LeoLoveStreetFighter
@LeoLoveStreetFighter Жыл бұрын
5:21 所以其實婚約沒有強制力? 那婚約的存在目的是?
@roare123
@roare12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沒營養, 但我還是看了懶人包
@user-ti7nd5jz5h
@user-ti7nd5jz5h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啊,只有魔法可以擊敗魔法
@yehsr3182
@yehsr3182 Жыл бұрын
還沒登記結婚,在法律上還不是夫妻 只有訂婚,也會有"婚約"的問題?
@user-cd2ri6tr7c
@user-cd2ri6tr7c Жыл бұрын
看看一堆網路視訊感情詐騙的案件a.150萬除以3年a.等於一天99塊錢給你隨便用a.真的不貴a.而且女方本人從照片看a.真的超值a.......(大誤
@sam_0090
@sam_0090 Жыл бұрын
照律師這樣說 感情詐欺 法律上是不是也很難立案 因為被害人也算是自願付出 自願贈與
@bdc9561
@bdc9561 Жыл бұрын
勸離不勸合,我都要畢業了還沒有女朋友欸😂
@i999ok
@i999ok Жыл бұрын
有吃過南部流水席都知道不要選飯店!
@-ms4985
@-ms4985 Жыл бұрын
對岸的 聘金很貴 台灣超少 甚至沒有
@MaykeyIcily
@MaykeyIcily Жыл бұрын
要我說,寧毀十樁婚,不拆一座廟,哇哈哈哈哈哈哈!!~~~
@lily1024303
@lily1024303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這是辦桌公司的行銷手法😂😂😂😂
@a3654935
@a3654935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那些網路騙感情的人,如果是要求你轉帳給他,就是詐騙;要求買鑽石項鍊,可能就不構成詐騙了嗎?
@chiahsinc2259
@chiahsinc2259 Жыл бұрын
我以為律師會幫這位準新娘講話,結果是以事論事,所以這位準新娘(無緣新娘)就不要鬧下去了,好去好散,下個男人會更好。
@danshem17
@danshem17 Жыл бұрын
是開群組的對話
@WEIKP07
@WEIKP07 Жыл бұрын
才知幸福是吵吵鬧鬧~~
@u8886160
@u8886160 Жыл бұрын
大家就是 吃瓜不嫌事大,特別是這種 杜撰虛構的故事😂😂
@smilelife1660
@smilelife1660 Жыл бұрын
分手費一聽到笑死🤣
@layne169
@layne169 Жыл бұрын
不然怎麼轉移新竹棒球場的焦點😏
@user-mc1dw8dm7l
@user-mc1dw8dm7l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我也感覺這不過是個帶風向的創作文 但....現實中還真不少這種公主😆😆
@Michael_LI
@Michael_LI Жыл бұрын
10:45 一個律師竟然鼓吹省律師費,擋人財路這樣子是對的嗎?😂😂😂
@s1201191
@s1201191 Жыл бұрын
報告女神 民法 婚姻篇一直 不考題.. 花2000元到市公所 登記一下 直接是 判決法律點 .. 我的右手真的 幫我躲掉很多災難.. 今年過年要好好感謝一下 神之右手
@s1201191
@s1201191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女神讚嘆女神 成為女神親點受寵 萬分榮幸
@blesspanda
@blesspanda Жыл бұрын
男方是神隱? 還是只是跟兩女的對話沒被公開?
@user-cd2ri6tr7c
@user-cd2ri6tr7c Жыл бұрын
想看全文+賴對話.YT搜索.老王.的屏道.有比較完整的始末.
@藍色海馬
@藍色海馬 Жыл бұрын
他們好像打算訂婚結婚同一天,如果沒訂婚,應該就不算有婚約吧?
@user-pw2qk9ff1o
@user-pw2qk9ff1o Жыл бұрын
分手治百病😂😂😂笑死 太貼切了
@syalon2515
@syalon2515 Жыл бұрын
太麻煩了 我有女朋友(左手)就夠了
@ddg929ya
@ddg929ya Жыл бұрын
說到錢,再好的人也是撕破臉!!
@aki522847
@aki522847 Жыл бұрын
10:40 感情的問題一律勸分,分手治百病,真的會笑死! 結婚前就因為錢吵得不可開交 結婚後兩個人要面對更多錢的問題 還是早點分一分 不然婚後對兩家人來說都是大災難
@user-jy5dd6jz5s
@user-jy5dd6jz5s 3 күн бұрын
不然為什么女水電師父女木工為什么變多?這一想就知道了!
@user-ig6wj2cm4q
@user-ig6wj2cm4q Жыл бұрын
輔大陳若儀致歉小姑!堵豪宅求挽回 男友掏錢放生:別再找我
@user-df2vk1zn9h
@user-df2vk1zn9h Жыл бұрын
這一對不結婚是好事
@walievans6499
@walievans6499 Жыл бұрын
2023年有情人很難結果
@user-gg5bk9cc9v
@user-gg5bk9cc9v Жыл бұрын
中國不都說要有房有車嗎?
@taki2003taki2003
@taki2003taki2003 Жыл бұрын
是有錢人跟坑錢人恐怖故事,跟婚姻沒關係,哈
@ZORA2046
@ZORA2046 Жыл бұрын
很酷耶 算逆風見解嗎… 真的沒有想到其實是業配文耶…
@dutallchen0531
@dutallchen0531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識的上流小公主長的比一票明星漂亮,不嫌棄其醜無比的我,明明我有錢,她還會帶我吃菜市場路邊攤美食(她的口袋美食名單之一),讓我省下一些錢😅 她不在乎婚禮怎樣豪華,覺得只是一個排場,雖然送她幾次戒指,但我欠她一個驚喜的求婚儀式,可惜我因為自己身體某些狀況而提出分手,再無法讓她有所期待…… 但這事件的女主角就太誇張了,她心理太扭曲了 ….. 這樣的女孩,真的不是一個值得一生疼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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