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爆哭😭在台意外車禍,時隔10個月竟會發生這樣的事!太沒有人性了⋯「新住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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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a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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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ай бұрын

陸女爆哭😭在台意外車禍,時隔10個月竟會發生這樣的事!太沒有人性了⋯「新住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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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 #台灣生活 #車禍 #alisa愛生活 #大陸人

Пікірлер: 735
@eugenekao1
@eugenekao1 4 ай бұрын
請保留電話錄音,其中充滿威脅及恐嚇,又不是當事人本人,可以先行提告,妳不會輸的!加油
@user-qy5yl3zw8b
@user-qy5yl3zw8b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妳沒錯,對方太過份了!丟我們台灣人的臉!莎莎加油!
@b123162008
@b123162008 4 ай бұрын
讓警察去處理就好了,十個月後才說車子哪裡壞了,像這種自私的人多的是,根本不用管他,讓他自己去忙
@xoxooxoox
@xoxooxoox 4 ай бұрын
警察不會管這個,除非已經跟對方說不要騷擾,如果對方再恐嚇,可以拿影片去報警
@user-pn9xi3wy4n
@user-pn9xi3wy4n 4 ай бұрын
+1,這種其實警察不太想管,我會這樣講就是有過經驗,而且我的案件還比這個嚴重。 重點是,警察還會叫我不要急...,路口監視器都是有期限的,我能不急嗎,最後果真不了了之。 總之我一句話,不要太相信警察的辦案力,尤其是搜證這一塊,你一定要自己努力蒐證 保留,不然只能看著辦。
@user-gx3jt6vm2l
@user-gx3jt6vm2l 4 ай бұрын
@@xoxooxoox 先請律師和原調解委員會向對方送上一份存證信,再來打擾就直接找警察處理,如有恐嚇語音可以順便告他恐嚇
@und113
@und113 4 ай бұрын
在台灣的話十個月後是很難說車子的什麼有問題,什麼門關不起來,這個很難服眾,如果到調解委員會的話,他們應該會輸。
@user-pn9xi3wy4n
@user-pn9xi3wy4n 4 ай бұрын
@@und113 法律上他們應該也是 知道自己 站不住腳,否則不會私下說
@jthgetan350
@jthgetan350 4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結案,具有法律效力。 不要太擔心..。 對方10個月後要錢,等同勒索(觸犯刑法第346條),可以向警方報案,這是公訴罪。
@a15699a15699
@a15699a15699 4 ай бұрын
同意反告勒索就好了
@wofy7145
@wofy7145 4 ай бұрын
這個哥哥活像個流氓,還裝出一副很懂法律的嘴臉在嚇唬人,莎莎你沒錯,別理會他,再也別接他們電話,有問題請他們直接訴諸法律,別再跟他們對話,反正你站的住腳!
@Li_fish1020
@Li_fish1020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不要哭,不要傷心,直接找警察來處理,對方根本是要敲詐,警察那裡都有記錄,也有拍照,不用理這種人
@user-ub4jy4kb8s
@user-ub4jy4kb8s 4 ай бұрын
Alisa車禍之後的處理方式完全正確 現在的情形 可以在保留電話錄音以後 請警察來處理 不用怕他 對方的求償方式太扯了 太欺負人
@cchuang0730
@cchuang0730 4 ай бұрын
追訴期應該只有6個月,早就過了,而且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名就表示結案了,可以不用理他。
@user-ng3nn2iz8l
@user-ng3nn2iz8l 4 ай бұрын
沒錯.
@RaymondTHYoung
@RaymondTHYoung 4 ай бұрын
是刑/民事的提告權,刑/民事提告權的期限其實是半/兩年,但之前已經簽過和解書了。 起訴權只有檢察官能執行,一般民眾沒有權利,刑事起訴權的追訴期是三十年。 不要把檢察官的刑事起訴權的追訴期,跟一般人民能告人的提告權的期限給搞混囉。
@iamiceion
@iamiceion 4 ай бұрын
6個月是刑事的追溯期,對方並沒受傷,所以也只能提車損的民事 而民事的追溯期並非對方說的無限期,而是2年內 如果當初他們調解的確有簽了和解書,那就不用理他了 除非當初簽的時候過程出了什麼問題
@user-mx6nm1yq9o
@user-mx6nm1yq9o 3 ай бұрын
是的,懂法律的人都懂
@user-ng3nn2iz8l
@user-ng3nn2iz8l 4 ай бұрын
既然你們都已經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了. 調解委員會"一定"會請你們雙方都簽和解書. 和解書簽了就都放棄民刑事的告訴權.(和解書上通常都會標示這點)
@RaymondTHYoung
@RaymondTHYoung 4 ай бұрын
是刑/民事的提告權,刑/民事提告權的期限其實是半/兩年,但之前已經簽過和解書了。(車損屬於民事,提告權期限是兩年,但之前對方已簽過和解書了,就無法再提告。) 起訴權只有檢察官能執行,一般民眾沒有權利,刑事起訴權的追訴期是三十年。 不要把檢察官的刑事起訴權跟一般人民能告人的提告權給搞混囉。
@user-ub7lk4wx1m
@user-ub7lk4wx1m 4 ай бұрын
你好懂喔!👍​@@RaymondTHYoung
@jakey0919
@jakey0919 4 ай бұрын
沒錯,當初我也簽過,全部賠完,錢也收到,要簽之前,調解人員也這麼講,日後,民事就不能再要求
@user-jf2dd9zf1e
@user-jf2dd9zf1e 4 ай бұрын
去年我車禍碰到對方後保險桿本來有問題當下就要反映哪有10個月再跑回來說我車又有問題
@user-lc2qr1qm2m
@user-lc2qr1qm2m 4 ай бұрын
都簽和解書了 😅
@simon671110
@simon671110 4 ай бұрын
不用管他,ㄧ般超過6個月,基本上就已經不能再追究了。如果他有問題叫他去找處理當下車禍的警察。而且超過那麼久的時間,誰知是當時用壞的,還是其他時間用壞的。如果他們在言語上有恐嚇或辱罵,妳可以反告他們。妳可以順便跟他們說,時間都過那麼久了,是不是之前的車禍就必須保障ㄧ輩子了。這不是9000的問題是責任的問題,所以如果他們再來騷擾妳就告他們。
@user-cc9qe8cj1p
@user-cc9qe8cj1p 4 ай бұрын
認同加1
@56205khtb
@56205khtb 4 ай бұрын
支持莎莎,這人太離譜了!調解結案後十個月後又說三道四,太離譜了!
@user-id8bb4mw8c
@user-id8bb4mw8c 4 ай бұрын
愛麗莎處理得很好!那位真丟台灣人的臉啊!
@YouTube-Taiwan
@YouTube-Taiwan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今天的妝感很正耶!!! 民事的追訴期是二年沒錯,但他必須提出證明,證明尾門是你撞壞的,只要他能證明,該賠就賠他,合情合理。 (但我認為他們拿不出證據) 不要再跟那位"哥哥"吵架了,因為跟豬打架,你只會弄髒自己!!!
@a0939061717
@a0939061717 4 ай бұрын
對了、機會來了、再打來告騷擾、去報警提告、練習一下走台灣的法院、順便學習、快點告他、練習走法院、這是一個好機會、如果一直打給你老公、必告、順便學習走法院
@user-cw7lt1kq7f
@user-cw7lt1kq7f 4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人看多了,就是想要找理由佔別人便宜,有夠噁心。
@oldsiho
@oldsiho 4 ай бұрын
一句話⋯⋯吿
@user-hw3fn7xs8i
@user-hw3fn7xs8i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人有好的人 也有不好的人
@MQ88858
@MQ88858 4 ай бұрын
妳做的很正確,對方這是無理的要求,時間都過了10個月,而且當下都有確認無車損,現在再來討錢是不對的,也是無理的,千萬不要妥協,妳完全都沒有錯,還好有錄音,想告就來告,妳不會有事的,加油,妳很棒,很勇敢,把影片看完,覺得超生氣,對方很差勁
@user-twluc4110
@user-twluc4110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既然你們當初有進入調解程序,就算你是全責,你也僅須依當初調解成立的條件進行理賠即可,剩下的不用理他。他要告就讓他去告,當初調解成立的案件都會送地院審議,審議有無違法,若沒違法並不會撤銷,調解成立的案件與法院判決具同一效力,所以居於一事不再理原則,他要再提告,法院應不會受理,所以不用理他。
@lee4jun
@lee4jun 4 ай бұрын
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調解在雙方協商和解的話就代表具有法律作用!所以事後再要求財損基本上是可以不用管他,另外對方語氣帶有威脅恐嚇,在法律上都可構成犯罪事實,所以Alisa不用懼怕這種惡劣的人,畢竟這裡還是個法治社會,更要讓這樣的人被教育!
@user-iy7vv4tf7y
@user-iy7vv4tf7y 4 ай бұрын
就讓他去告吧!讓他犯誣告罪!看他敢不敢再造成別人困擾😕交警都會拍照雙方車體狀況如果沒有那就是沒有!台灣司法不會別人恐嚇有所更動。我也剛出車禍我能理解,你一定要讓司法介入處理不要讓自己失去權力
@pianotsai6699
@pianotsai6699 4 ай бұрын
誣告罪的成立要件不是這樣的,以這件事為例,兩造確實有發生車禍,雖然這之間經過了10個月,無論尾門是否Alisa損壞,對方都有權提出告訴,至於是否起訴或有罪則交由檢察官或法院來判定,只要有一點因果關係提告皆不構成誣告。 如果當時雙方已在調解委員會簽訂和解書了,對方再提告肯定沒用。
@ljw68
@ljw68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不用怕, 我是車輛鑑定單位, 10個月後提出已經超過6個月追訴期, 不用理他!
@linchangsin
@linchangsin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提醒。既然有法可依,就依法論法,雙方在法庭見就可以了。//
@coenzyme2011
@coenzyme2011 4 ай бұрын
在台灣騎機車一定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有保現在就簡單請保險公司處理,希望早日順利解決
@WendySWChang
@WendySWChang 4 ай бұрын
問題不在於有沒有保險,當下都有處理過,報案/調解/報保險公司出險,是因為當時警察紀錄,當事人本人都說車沒受損,自然根本沒有要賠的部分,現在過了10個月打來說車子尾門壞掉,覺得是當初車禍造成的⋯⋯這也太誇張,就算當初是疏忽沒有檢查到尾門問題,也是車主自己的責任吧,誰知道這十個月中間什麼時候壞的,根本沒憑據就只是憑空猜測是那次車禍的原因就要叫人私下賠錢,根本沒有道理,還有那個態度一邊威脅恐嚇,超爛。
@user-he2iz8zi9m
@user-he2iz8zi9m 4 ай бұрын
勇敢的莎莎不哭,加油!妳有我們這群粉絲支持,給妳力量跟勇氣。
@miayang9896
@miayang9896 4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人就是只會欺負善良人,覺得只要大聲並語帶威脅別人就會怕,莎莎千萬別怕,對付這種人就是直接法院上見,千萬別和他講理沒用的!!!加油,你沒做錯錯的人是他!!!💪💪
@user-qb2pc1rk3h
@user-qb2pc1rk3h 4 ай бұрын
不可太讓步,對方會得寸進尺,欺負善良的人。
@ljw68
@ljw68 4 ай бұрын
依法車禍: 事故發生車輛部分半年內必須提出, 超過半年依法不得提出賠償, 人員受傷部份兩年內必須提出, 超過兩年不得求償==> 以上提告法院也會被退回
@user-lo7lc7sj8c
@user-lo7lc7sj8c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美女別理他啦!他再囉唆就報警,妳別怕加油呦!
@piepie701120
@piepie701120 4 ай бұрын
維護自己的權利,他已經言語上對你二次傷害了,支持提告.千萬不放過他。
@user-cz4hq3td6v
@user-cz4hq3td6v 4 ай бұрын
請他走法律程序來處理.莎莎不要私下處理或和解..影音必要時交警方.建議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user-jo4kt5lk3g
@user-jo4kt5lk3g 4 ай бұрын
和解同意書雙方簽字過後,一切就沒事了!建議就是保持心情愉悅,拒接電話! 提告需要花錢,一張訴訟單一般人不會填寫,找專人填寫也要花1500-2000元左右,還要對方去調資料,費時費力,重點是對方告不贏!讓他去忙吧!別接電話,會影響心情!
@miketseng1164
@miketseng1164 4 ай бұрын
我想對方也是唬一唬嗆一下而已,不會真的去告,對方也應該知道一走法律途徑費力費時又費錢的.再說也太扯了,他是甚麼紙糊的車嗎,竟然會被機車撞壞尾門?😂
@user-zh7kl6if6f
@user-zh7kl6if6f 4 ай бұрын
保持心情愉悅但不要拒接阿,對方送錢來為什麼不接,我敢說他語氣會越來越差,到時候有機會可以反告恐嚇之類的,再要求個精神賠償有何不可
@user-jo4kt5lk3g
@user-jo4kt5lk3g 4 ай бұрын
@@user-zh7kl6if6f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接電話整天心情會很不爽,過來人!
@LKK-Liao
@LKK-Liao 4 ай бұрын
不哭 不哭 莎莎不哭😭😭😭
@alisalovelife502
@alisalovelife502 4 ай бұрын
以為自己足夠強大 被說「活該」真的忍不住⋯😭
@user-hh4hy9hl9n
@user-hh4hy9hl9n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支持妳提告那位駡妳的那位人渣!
@vosodei
@vosodei 4 ай бұрын
十個月才來說,這個太離譜,堅持告下去。
@ljw68
@ljw68 4 ай бұрын
電話中有威嚇或辱罵並有電話錄音皆可提告, 與車禍事故無關, 這是兩回事!
@chiyang2645
@chiyang2645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沒有其他很忙的事,到時能跟這位“哥哥”上法院玩玩,送上來的提款機,不提款對不起良心 決定勝負的證據就別上網了,免得對方能預防
@Mika79979
@Mika79979 4 ай бұрын
其實這些要發生後,處理完後要簽切結書,切結書過了,就是各自處理了!
@user-zk6ls7kd9e
@user-zk6ls7kd9e 4 ай бұрын
不用理對方,可以直接找警察
@user-fk5kc6wp4o
@user-fk5kc6wp4o 4 ай бұрын
世上人百百種😮無論是在哪裡都有些無賴,只要立場無誤就無須理會😊⋯⋯
@sleng358
@sleng358 4 ай бұрын
又來看Alisa了,廢話不多說趕緊先按個讚
@user-yk6te2go4o
@user-yk6te2go4o 4 ай бұрын
調解一旦成立,調解書的效力和法院確定判決一樣,具有可以強制執行的效力, 當事人以後也不能就同一個爭議再提起訴訟。 同樣一件事情也不需要調解兩次
@0123andychang
@0123andychang 4 ай бұрын
既然十月前都已經處理好了,就把這段錄音檔交給警察告騷擾及恐嚇!⋯
@安安2024
@安安2024 4 ай бұрын
不哭 不哭 眼淚是珍珠 , 那種人不配讓你流淚
@ccSu-gn4sp
@ccSu-gn4sp 4 ай бұрын
如果一直無理取鬧或騷擾,妳是可以報警的。
@harry79888
@harry79888 4 ай бұрын
其實任何地方都有不好的人,不用太在意這些少數自私的人,只要想想如果要迎合任何人的脾氣邏輯,不就累死,而且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多久,如果當初鑑定都沒問題,這筆維修說真的,不能證明是妳需要付的,莎莎加油,很多人支持妳的,有些事情換個角度想,心情就會好一點了,別把心思花在不需要花的人身上
@Sally-ws4hv
@Sally-ws4hv 4 ай бұрын
真的太糟糕了 自己講不了 叫什麼哥哥出面 自己的事自己解決不了就不要來凹別人好不好 莎莎不要哭! 你做的都很對,包含你的回答,你的作法,都很對!
@user-we3op4oz1x
@user-we3op4oz1x 4 ай бұрын
請莎莎直接找警察處理那個活該的哥哥,這部份絕對告得成,刑事先告他,確定了之後再加告民事賠償,讓他知道嘴巴不要太猖秋…
@user-uy1fu7bg2f
@user-uy1fu7bg2f 4 ай бұрын
不哭不哭~看了都心疼了😢
@hankchang2723
@hankchang2723 4 ай бұрын
6個月是受傷的刑事訴訟,車損算是民事訴訟(2年)。 若當時有和解,和解書需注意有無註明放棄後續刑、民事責任。
@polnt2005
@polnt2005 4 ай бұрын
跟他說一起去警察局說有第3方 以定它輸看他敢不敢笑死都過多久了丟臉 不要等他告反過來先去告他
@user-og6rm7bu1q
@user-og6rm7bu1q 4 ай бұрын
應該是可以詢問交通隊,是否可以申請刑事鑑定,可以由刑事鑑定來判定是否有因果關係
@iamiceion
@iamiceion 4 ай бұрын
要申請也是對方去申請,何必自己在那邊浪費時間自找麻煩 況且就算要鑑定也是6個月內 你這車禍警察沒那閒功夫幫忙做什麼刑事鑑定 要鑑定就是申請車鑑會看雙方的責任 如果對方提出車子損傷的部分有疑慮(是不是車禍造成的) 那就是對方透過提告讓法院去判定 如果他們已經簽了調解,基本已經無法告了 根本無需理會,除非當初調解出了什麼疏漏
@lichen8225
@lichen8225 4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車禍追訴期好像只有6個月,當時沒注意到時間,期間超過,即放棄追訴責任。
@user-mh5to2lu5c
@user-mh5to2lu5c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我支持妳!理性面對!
@stevensung0524
@stevensung0524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別哭,看了心疼
@user-eq1pu8rs3c
@user-eq1pu8rs3c 4 ай бұрын
我不是法律人,在我的經歷和解書不是有放棄法律追訴這條嗎?而且私下這樣騷擾及語帶威脅可以提告吧?
@user-sw7rt7qq9m
@user-sw7rt7qq9m 4 ай бұрын
記得除了要保機車強制險外,再多保個第三方責任險,萬一有事故發生,就可請保險公司協助處理賠償或索賠等相關事宜,保險公司也有制式的和解書,保障雙方的權利,一般都會註明簽和解書後,須放棄刑事及民事的提告,沒事的,能恢復健康才是最重要,加油喔~
@_-lv3vj
@_-lv3vj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加油加油
@yichinlin3640
@yichinlin3640 4 ай бұрын
幫妳問過現職警察的同學,調解書上面的條件都已完成且經過公證後,後續任何對此事件的追加都無法律效力。
@user-ok4nb4bz1c
@user-ok4nb4bz1c 4 ай бұрын
尾門故障是貨車嗎?是的話要撞到尾門故障也要是貨車、汽車等級的車輛才有機會貨車車尾硬的勒沒那麼容易故障,本身以前是貨車司機知道貨車車尾強度
@user-px5vy8un1e
@user-px5vy8un1e 4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 要保留 就讓他去告吧!!
@zipzycas
@zipzycas 4 ай бұрын
好險有電話錄音~如果對方的辱罵言語中有想要危害他人安全的話,且使人害怕、畏懼,就可以告他「恐嚇罪」。 而在民事部份,還可以以侵權行為來請求損害賠償
@user-ng3ov3vl9g
@user-ng3ov3vl9g 4 ай бұрын
先去警察局備案,再去法院提告;為了你自己的安全和權益。
@user-pv9nc8xh3q
@user-pv9nc8xh3q 4 ай бұрын
可去找里長.或妳們轄區市議員或其助理請教及求助。
@siajie-yi5670
@siajie-yi5670 3 ай бұрын
莎莎秀秀 每個國家都會有善良的人 有可憎的人..都有可能遇見..我祝福莎莎日後遇見的都是很棒的人
@b3301745016
@b3301745016 4 ай бұрын
既然當初有經過調解, 調解完成後會有一份書面通知, 紀錄當初調解的原因與雙方同意的調解結果,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 對方即使到法院訴訟, 也應該是不起訴結案 !
@gn00150361
@gn00150361 4 ай бұрын
我之前也有車禍 對方願意陪全部 我後來有寫和解書給他 保障自己也保障對方
@NotyetIam
@NotyetIam 4 ай бұрын
當初出車禍的時候,既然交警、調解會、車禍鑑定程序都走過了,那肯定也有紀錄,他們現在再要求這些,是講不通的,即使要告,除非他們真的有辦法證明車子就是十個月前那次壞掉的,不然紀錄在那裡,證據力來說是對你們有利的。我想那個哥哥也是急了,本來聽妳敘述事發經過,出事時是妳的肇事責任,但十個月再來講,就算去告也肯定需要證據,對他們真的是不利的。
@bigbala566
@bigbala566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你記住!台灣的機車一定有第三責任險,且兩年內有效,你不用自己出面,請保險公司處理,記住!!
@user-fm6wb2zj3u
@user-fm6wb2zj3u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晚安安😊
@飛天魔法朱
@飛天魔法朱 4 ай бұрын
不用理他,如果當初已經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好就是雙方之後出事要自己負責了,他再打來就叫他看要走法院還是去找調解委員會處理,跟他說請第三方來談然後可以封鎖他了,再來亂你就可以告他騷擾了
@cheng927401
@cheng927401 4 ай бұрын
莎莎姐很理智很讚❤
@user-oq4zy2lj2c
@user-oq4zy2lj2c 4 ай бұрын
支持沙沙,不要哭哭哦!
@Pan0311
@Pan0311 3 ай бұрын
阿們,保祐,阿彌陀佛
@user-oq4zy2lj2c
@user-oq4zy2lj2c 4 ай бұрын
沙沙生氣好可愛
@user-hu6de7ir6u
@user-hu6de7ir6u 4 ай бұрын
他這句活該就可以去告這個人
@user-ld3io1ub5l
@user-ld3io1ub5l 4 ай бұрын
等下去撞一下頭,說這十個月前撞到的,現在傷口才突然浮出來,你賠我我就賠你
@user-ub7lk4wx1m
@user-ub7lk4wx1m 4 ай бұрын
哈哈哈哈哈~😂😂😂
@qwert112255
@qwert112255 4 ай бұрын
5月到現在也超過半年了,看超多部影片第一次留言,支持對方提告讓法官看看...
@q8156
@q8156 4 ай бұрын
經調解委員會調解後經雙方同意確認後送法院認證,法院會寄送雙方各執乙份。應該是沒有後續的問題。(調解委員會大都調解民事糾紛)
@user-yt6fc6nf4l
@user-yt6fc6nf4l 3 ай бұрын
沙沙, 第一次看妳的影片, 也是第一次想發聲的, 我的看法就是在車禍當下妳自己認為是妳的問題也理虧也沒有讓他們陪就我感覺妳也很好很善良了, 10個月過後才說車子有問題要賠償,說真的我蠻想笑的, 車禍當下都有(確定過都沒問題了), 10個月過後還要求償賠償, 我認為可以不用理會他們, 如果他要提告的話那妳就(把錄音先保留請勿刪除), 可以讓法官聽看看是誰錯誰對, 我們先不用說要反告他們, 我認為最基本的(人情味)都沒有真的很丟(台灣人的臉), 車禍當下誰錯誰對我認為 (人情世故)來說都一定要去醫院探望一下, 這樣會比較好一些, 他沒有探望就算了還要叫妳賠償我真的聽到只搖頭而已, 遇到這種人直接讓法律去修理他們就好,妳不用多想也不是妳的問題, 最好笑的一句話 (這些錢發不了財), 那可以請他這9000塊自己處理一下就好了, 為何過了10個月還要叫妳賠償, 妳不認為他在說話都是在打自己的臉嗎?, 聽到他在講話讓我覺得有夠噁心, 讓法律給他上一課吧!, 不用想那麼多這在台灣很少數的人, 不必要多想 ( 加油! )。
@user-ww1iy1ko1s
@user-ww1iy1ko1s 4 ай бұрын
您處理的很好,加油!
@user-fl8pu1ue1w
@user-fl8pu1ue1w 4 ай бұрын
遇到這種人別理他,讓他去告
@user-jf2dd9zf1e
@user-jf2dd9zf1e 4 ай бұрын
晚安建議以後雙方和解,如果對方再有問題直接說拍謝當初已經簽好和解也問有沒有問題沒問題,之後發生就跟我們沒任何關係
@user-if1xt4lc9w
@user-if1xt4lc9w 4 ай бұрын
可以告他的!妳先告!他會怕死!
@user-el9mu9rj7o
@user-el9mu9rj7o 4 ай бұрын
找警察處理,這種人真可悲
@user-kr4fu5zz5e
@user-kr4fu5zz5e 3 ай бұрын
千萬回話要小心
@bertyu9626
@bertyu9626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是法治社會,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判決之後,會收到判決確定書,有異議可收到判決書30天內提起訴訟,現在打電話要求賠款,涉嫌敲詐嫌疑,可提供錄音相關,建議警察局備案。
@user-dy1uh9mo7e
@user-dy1uh9mo7e 4 ай бұрын
早點見識一下台灣三寶也好這樣心裡素質會越來越強大😅
@user-bh8ee3pq5j
@user-bh8ee3pq5j 4 ай бұрын
報警 由警方出面處理 保留視頻錄音檔
@deborahsullivan6579
@deborahsullivan6579 4 ай бұрын
在看這集當下愈看愈氣…氣憤那撞你人的哥哥!簡直是欺人太甚!不須要和粗魯無禮的人理論!他們完全理虧!不要再和他們溝通了!就算上訴告你,他們也不會獲勝的!他們是恐嚇敲詐!世上無理小人太多了!不要再理會他們了!㊗️福你及全家平安健康快樂😇🙏
@truthjustice8886
@truthjustice8886 4 ай бұрын
和解書應該有記載和解的條件,而且雙方都會保留一份。拿出來看就知道了
@user-do3hp1nw2g
@user-do3hp1nw2g 4 ай бұрын
和解書雙方簽名後會各收存一份,把和解書找出來備用。和解後應該有一個期限可以提出異議,過此期限就不再接受翻案,除非到法院提出新證據告訴。
@user-cs2wm9cl4d
@user-cs2wm9cl4d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
@user-vf1rr9ex1c
@user-vf1rr9ex1c 4 ай бұрын
這是少數糟透了的台灣人,不用理它了!
@hsinhsihsu4766
@hsinhsihsu4766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
@chinlo5990
@chinlo5990 4 ай бұрын
6個月才能提刑事 過了六個月就只能民事 遇見這種人沒辦法只上法院
@jcc
@jcc 4 ай бұрын
你處理的很正確啊!
@user-ph5bq7sc1i
@user-ph5bq7sc1i 4 ай бұрын
就我所知,交通事故提告時效部份,刑事是六個月、民事損害賠償是兩年,不過如果妳們雙方已經去了調解委員會寫了正式的調解書,基本上這個案子就是結束了,因為調解書是要送去法院核章後再給妳們雙方當事人跟調解委員會各一份留存,調解書具有法院民事判決的效力,一旦調解成立就不能提告,所以不用理會他。
@rurumi0101
@rurumi0101 4 ай бұрын
遇到不講理的人就是依照法律的程序走,如果他們提告的話,如果一直電話騷擾你就報警
@user-fq3iv8nj4s
@user-fq3iv8nj4s 4 ай бұрын
好心疼你,你不需要理對方
@commentpcyt
@commentpcyt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
@a5509168
@a5509168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是有法律的地方 你做的很好很對 加油 每個地方都有爛人的 不要在意 做好自己
@garylee6998
@garylee6998 4 ай бұрын
加油!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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