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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規劃ep.10】遺產分割沒共識!?一二三木頭人~繼承房地誰都別想動,解決辦法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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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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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үн бұрын

#遺產 #財產 #遺產分割協議 #陳樹村律師 #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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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135
@janghu1681
@janghu1681 4 ай бұрын
教得真好 ... ,每次聽都獲益良多
@cchcch7938
@cchcch7938 4 ай бұрын
非常感謝終於有這樣的資訊提供給大眾⋯針對台灣陋習。女兒從來沒摸過自己的印章跟存摺簿⋯很可怕的掌控慾⋯重男輕女真的很噁心⋯把女兒當奴隸跟交易的商品⋯不配合還要被家族霸凌⋯希望法律可以保護好這樣的弱勢
@user-ox4zr6vv8g
@user-ox4zr6vv8g 2 ай бұрын
@user-mb9kt2yk6d
@user-mb9kt2yk6d Ай бұрын
要看爸爸晚年誰在照顧 再談遺產分配。如果女兒早早嫁出去 有何理由分配遺產。爸媽照顧妳一輩子 妳沒照顧就算了 還要分辛苦照顧爸媽的哥哥的遺產?反之當然沒問題。這要看個案 不是陋習。如果今天台灣是女係社會 就變成重女輕男了
@linemail6106
@linemail6106 Ай бұрын
而且這位父親的遺產 有可能也是繼承自祖先 如果是 傳給後代並沒有錯。 現在很多能女生不嫁 也不生,養她一輩子了 還要把祖先留下財產給她免費花光? 所以嚴格來說不是留給哥哥 是要留給後代子子孫孫,希望子孫發揚光大。當然若是老爸這輩子自己賺的 女兒晚年很照顧她當然可以。
@linemail6106
@linemail6106 Ай бұрын
@@user-ox4zr6vv8g 法律硬是規定要有應留分才是奇怪吧! 如果子女有人從不照顧爸媽也不祭拜祖先 也不生小孩 憑什麼分 祖先留下的遺產 只因為有血緣關係? 不合理
@user-kh9hg3jc1x
@user-kh9hg3jc1x 4 ай бұрын
每次聽老師上課 都受益良多、感謝老師😊
@sophie2889
@sophie2889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在清明假期內依然努力的教導人生活在法律中🎉🎉🎉
@user-cv3zt9ro2r
@user-cv3zt9ro2r 3 ай бұрын
對呀!我現在也遇到這種狀況,有錢的大姐和大哥要獨吞媽媽的遺產!資料不給故意凍結媽媽的遺產,當初說好治喪費從遺產扣除,現在不遵守應栽贓我跟另一個姐姐不付喪葬費!原來在錢的面前,才會知道人的長相!
@user-mz6ve6sh4l
@user-mz6ve6sh4l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教學。 👍👍👍👍👍
@user-iv3rg8tu8g
@user-iv3rg8tu8g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您所講解的遺產法律知識很好讓我們更了解謝謝!
@user-cw3fc3yh7j
@user-cw3fc3yh7j 4 ай бұрын
好ㄧ句懷璧其罪!感謝老師
@sophiayu
@sophiayu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精彩的講授,結語發人深省
@wuxiaoyi8323
@wuxiaoyi8323 4 ай бұрын
受益良多,感謝老師的授課說明。
@user-vb8er8yn7s
@user-vb8er8yn7s 4 ай бұрын
從老師這裡獲益良多🙏謝謝
@sue4690
@sue4690 2 ай бұрын
但是其中 還有 有很多 不可告人 之 錯綜複雜的 問題。 老人生病 錢 用完了 照顧老人的人吃虧 甚至 房子被賣掉 掃地出門 親戚 翻臉结仇。 處理這些問題需要智慧 和冷靜 配合 律師 才能解決問題。
@user-kk4kw4ex4k
@user-kk4kw4ex4k 3 ай бұрын
老師謝謝你聽了你的分析我有一點概念了
@queen680711
@queen680711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的清楚又明白
@user-rc5bo4jg4c
@user-rc5bo4jg4c 3 ай бұрын
今年(2024)政府已經對土地法34-1做了修正,多數決沒那麼好用了,大家要多留意!!
@cwings28
@cwings28 2 ай бұрын
現行土地法34條之1,是111年6月22日生效的版本。
@cwings28
@cwings28 2 ай бұрын
請上立法院法律系統查閱,行政機關提出的草案或立院討論中者,均尚未實施,要留意。
@user-ec4ls2he2j
@user-ec4ls2he2j Ай бұрын
想請問2024的34_1的多數決有何改變?謝謝您
@songla0418
@songla0418 4 ай бұрын
獲益良多~謝謝!!
@user-lu5tq6lf9w
@user-lu5tq6lf9w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律有漏洞,我的也是一樣重男輕女,哥哥把八十多歲,帶去申請印章證明過戶土地,哥哥說女兒沒分,小小年紀賺錢給父母,結果女兒無法分,讓我終身怨恨,除了恨恨
@user-kt4zg4fz3h
@user-kt4zg4fz3h 4 ай бұрын
好爛的哥哥
@user-tk2tt8vp3v
@user-tk2tt8vp3v 3 ай бұрын
沒水準的哥哥
@A1x3x357
@A1x3x357 3 ай бұрын
人吃人的社會,104
@shduu
@shduu 3 ай бұрын
這不是漏洞啊 父母活著 活著的父母財產想給誰就是給誰 有問題的是你哥哥跟父母的觀念 跟法律漏洞沒關係
@Amy-cv5kv
@Amy-cv5kv 3 ай бұрын
心靈要活的比哥哥更健康
@linsue1234
@linsue1234 Ай бұрын
很詳細👍
@user-yc8fu4zu9r
@user-yc8fu4zu9r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maguscn4380
@maguscn4380 4 ай бұрын
看完之後,不必找代書,自己親自處理。家人都這樣子了,看看五億高中生的案子,夏姓代書.....
@jenniferwu2843
@jenniferwu2843 Ай бұрын
很棒!
@user-mb9kt2yk6d
@user-mb9kt2yk6d Ай бұрын
要看爸爸晚年誰在照顧 再談遺產分配。還有媽媽將來誰要照顧,如果爸爸跟哥哥住都是哥哥照顧 譬如晚年生病躺床上二十年都是哥哥 照顧 妹妹偶而回來看一下 也要分1/3 哪裡合理?社會不是重男輕女 是因為以前社會大都是女兒嫁出去 男性留下照顧爸媽,如果事實不是這樣而是女兒兒子都共同在照顧 當然女兒有權分沒有問題。法律應該要規定細一點 爸媽晚年失智、生病照料的情形 要考量進去,有照顧過生病爸媽的人就能體會。
@user-jb6hy1pm9f
@user-jb6hy1pm9f Ай бұрын
感謝
@user-jb6hy1pm9f
@user-jb6hy1pm9f Ай бұрын
我都有認真聽 謝謝老師
@user-uu6ci8jf7e
@user-uu6ci8jf7e 3 ай бұрын
印鑑証明 重要 二
@user-ds5ss5zv3x
@user-ds5ss5zv3x Ай бұрын
公婆往生與住院期間,三小姑(全嫁出)她們分文不出也沒照顧公婆,清明掃墓她們也不曾參與。我個人要公平公正,那嫁出女兒們要一起出錢出席祭禮,連公婆牌也順便迎回她們家祭祀!那嫁出女平分祖產,的確公平公道!我公婆沒遺產,完全是兒媳們出錢出力,我們也分祖靈回自家隨人拜!娘家我出錢出力,我放棄娘家任何遺產,我家不必拜雙姓祖先牌位。(我家反而更為富足)
@user-fo3ff9ue9y
@user-fo3ff9ue9y 4 ай бұрын
不ㄧ定是重男輕女,沒在身旁的最掛念,且還曾隱瞞、資助金源 我比她們驕傲的是我夫妻𠉴有工作、不嘴壞
@user-ek3yv4mq8g
@user-ek3yv4mq8g 4 ай бұрын
請教老師,倘若分別共有不賣的那方,其他人幫不賣那方提存法院金額是扣除所有必要成本(稅、仲介費等) 之金額嗎?? 還是單單就買賣金額按持分比例計算之金額?
@tseng122
@tseng122 4 ай бұрын
請教老師可以做一輯 夫妻訴請離婚 其中一方在結婚後繼承之財產 如何分割
@ALEXLEE-ss2sg
@ALEXLEE-ss2sg 4 ай бұрын
婚後繼𠄘財產屬特有財產,離婚不用拿出來分。
@0067globe
@0067globe 3 ай бұрын
繼承來的本來就不屬夫妻共有,離婚時要如何拿出來分,最好的方法就是鼓勵另一半拿到繼承的財產,拿去創業,夫妻一起打拼個幾年,就算沒離婚,幾年後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前提是創業要有成功😂
@user-uu6ci8jf7e
@user-uu6ci8jf7e 3 ай бұрын
有代書 邪惡貪婪詐 客戶財富 受萬倍報應
@user-hu2sb5mn8d
@user-hu2sb5mn8d 2 ай бұрын
感恩❤
@frank5368
@frank5368 3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Jason-ou4nf
@Jason-ou4nf 3 ай бұрын
請教 陳律師 60年前的鄉下土地(不用繳土地房屋稅)因父亡繼承,那地上物(房屋)是隨土地繼承還是要另外辦理地上物繼承?
@user-in6qk3iu6q
@user-in6qk3iu6q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老師,當無法協議的不動產,政府列管後拍賣的金額是怎麼算法???
@user-yh9ur6fg7m
@user-yh9ur6fg7m Ай бұрын
作父母的人若要依自己意願分配財產給不同子女,就要在生前作好過戶贈與的動作,就沒有遺產分配問題。不要只想著省税金或子女會聽父母安排。結果人走了,子女間爭產,兄弟間感情傷很大,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amy16095398
@amy16095398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如果房屋權狀各1/2, 其中1未要賣,另1位不賣 如何主張
@user-ps3hw4dr6z
@user-ps3hw4dr6z Ай бұрын
老師您好:請問南坎都市計劃公共保留地法官可以硬強迫我通行嗎?還要繳85000只有36平方公尺未開發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好好笑等他應判下來我ㄧˊ定上新聞媒體
@user-ps3hw4dr6z
@user-ps3hw4dr6z Ай бұрын
這才叫水平
@user-wc2rn5tv1d
@user-wc2rn5tv1d 2 ай бұрын
請問房產繼承, 若交由兄弟姐妹其中一位獨立繼承, 並支付其他兄妹費用.請問繼承方式,金流處理及稅金,有無應注意事項?
@user-uu6ci8jf7e
@user-uu6ci8jf7e 3 ай бұрын
🎉遺留下來 孝心陪伴的兒一女一 兒女同是子孫 需拜祭祖先一 因你妳得到財富一
@BARCA1703
@BARCA1703 4 ай бұрын
我們家更厲害是女生拿去辦
@chencoco1960
@chencoco1960 17 күн бұрын
律師好 :請問遺產贈與需要課土地增值稅,是不是之後也會課房地合一稅。(奶奶給孫子)
@Dennis-gi5zc
@Dennis-gi5zc 2 ай бұрын
想問一下如果用土地法34-1 土地分割為4份,其中一人佔50%,另外兩人各佔25%,要出售時,只有持分50%一位不同意出售,這樣算可以用多數決進行出售嗎?
@c799304
@c799304 3 ай бұрын
所以公同共有一樣可以用34條之1處分?!謝謝老師的分享
@user-vm7xf2ty8n
@user-vm7xf2ty8n 4 ай бұрын
請問老師,拋棄繼承,何時向法院申請時機點較適合呢? 謝謝老師。
@user-ge5hw6lf7k
@user-ge5hw6lf7k 3 ай бұрын
知道欠債那個人死了以後三個月內.辦這個很容易到法院辦理即可,不了解步驟的話法院好像也有志工協助.
@user-ge5hw6lf7k
@user-ge5hw6lf7k 3 ай бұрын
我知道的辦理繼承時要先有印鑑證明,辦理拋棄繼承應該也要有.
@albachang788
@albachang788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 13:48您所說:對方不願優先購買,就把這個錢提存在法院~請問是那方面的錢?謝謝
@user-fy1ch4of7f
@user-fy1ch4of7f 3 ай бұрын
正遇的父母遺產糾紛.遺產分割庭
@user-zz4kv6ln1c
@user-zz4kv6ln1c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被繼承人死亡有孩子,那他的孩子可以繼承財產嗎?也就是繼承人的孫子,被繼承人比繼承人早死,他的孫子可以繼承財產嗎?
@user-ei4ml4xr7y
@user-ei4ml4xr7y 4 ай бұрын
今年不是對34-1有修改嗎?多數決還可用嗎
@easyfilecopy
@easyfilecopy 4 ай бұрын
記得多數YT是說不以多數決了,要由法院判斷,反正到時候還是要表示意見,也是有好處,好像是可以避免些問題及爭議
@BARCA1703
@BARCA1703 4 ай бұрын
34-1改了現在少數也能提異議
@cwings28
@cwings28 2 ай бұрын
現行土地法34條之1,是111年6月22日生效的版本。
@lukinston
@lukinston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有沒有相關銀行帳戶少數人有意見無法提領出來的問題?謝謝
@user-in6qk3iu6q
@user-in6qk3iu6q 3 ай бұрын
老師你好,母親離世後,我們兄弟姊妹一直無法協議登記繼承,若這段時間某某一位兄弟姐妹過世,權利還在嗎?
@user-in6qk3iu6q
@user-in6qk3iu6q 3 ай бұрын
補充,過世的兄弟有一個孩子
@user-nd1kn6cg9c
@user-nd1kn6cg9c 3 ай бұрын
妳提出的問題也是我想知道的,我確定的是他雖過世了,他還是有繼承權,只是會由他的配偶或子女繼承?就不知道了
@hug959
@hug959 2 ай бұрын
還好我爸媽那代沒這問題但我爸媽都死了我就是會拿去賣,留那個我看我哥們也是沒結婚有結婚也是生一個,最後都被拿1.2個小孩整碗拿走,不如拿去爽我們這代根本沒人在種那個田,留只是無聊感情綁架
@COFFEEMILK816
@COFFEEMILK816 3 ай бұрын
我家窮一輩子就是因為我媽沒分到他爸的地被他爸的兄弟們繼承走了因為我媽的爸媽太早死了
@user-tm7pm7pn8t
@user-tm7pm7pn8t 4 ай бұрын
陳問陳律師有收到我的email 嗎?
@user-mn8ix8pc5q
@user-mn8ix8pc5q 4 ай бұрын
🌹🌹🌹🌹🌹🌹🌹🌹🌹
@lingchen9272
@lingchen9272 4 ай бұрын
不完全是重男輕女,不動產可能來自爸爸的父母、祖父母或幾代的繼承而來,父死後之遺產當然由兒子繼承,因為這就是傳承。 父母所有的財產要如何分配,子女沒有質問的權利。
@qmaper1013
@qmaper1013 4 ай бұрын
民法上就是有繼承權阿~看要不要撕破臉而已
@user-wd2di6hj5v
@user-wd2di6hj5v 4 ай бұрын
對啊只會無腦聽父母的 笑話
@598e
@598e 4 ай бұрын
請搜尋『特留份』
@user-ws8yx2js8o
@user-ws8yx2js8o 4 ай бұрын
女兒就不是血緣不同脈?
@chenzoe4611
@chenzoe4611 3 ай бұрын
除非遺書有寫給誰繼承,如果沒有正式文件就交由國家法律解決吧~
@macchu147
@macchu147 Ай бұрын
不要生😂
@user-ks3pq2hf1x
@user-ks3pq2hf1x 4 ай бұрын
老師您好.若公同共有只有兄妹2人.妹妹可以把房子賣掉嗎?
@598e
@598e 4 ай бұрын
土地法34-1條
@user-ks3pq2hf1x
@user-ks3pq2hf1x 3 ай бұрын
@@598e 會去了解看看感謝您
@user-ys6vo6yf1y
@user-ys6vo6yf1y 4 ай бұрын
有價值但自己沒能力賣掉的土地 可以考慮捐給佛光山或法鼓山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4 ай бұрын
這些宗教團體已經夠有錢了吧。
@598e
@598e 4 ай бұрын
🉑捐給國家
@minhhoapte1432
@minhhoapte1432 3 ай бұрын
你腦袋壞掉'宗教團體做了什麼善事?
@user-ys6vo6yf1y
@user-ys6vo6yf1y 3 ай бұрын
@@minhhoapte1432 好可怕喔 在我們台灣普通表達意見都會被罵 有些人沒有面對面說話 就把真實心理黑暗的一面表現出來
@LonerAscetic
@LonerAscetic 3 ай бұрын
@@user-ys6vo6yf1y 你會不會太單純點???你自己也知道黑暗的一面,被唸好可怕??? 宗教就是黑暗面,不然一堆黑道怎麼會想分一杯羹~看看台中某家媽祖廟就知道了
@__X888X__
@__X888X__ 4 ай бұрын
長輩沒有義務一定要分財產給女兒,在我們中華文化女生嫁出去是要拜別人家公媽! 男生得財產也別太樂,在中華文化中~男生的責任是非常非常大的! 只有西方文化才會跟你講,婚後一起工作,離婚財產對分,遺產對分~
@JasonLin1107
@JasonLin1107 4 ай бұрын
文化歸文化 所以可以無視法律?男女都一樣可以分到財產 看來你是標準的重男輕女
@__X888X__
@__X888X__ 4 ай бұрын
@@JasonLin1107 我內容講的不清楚嗎? 依照我們中華文化來講,女生是較沒資格去繼承財產的,除非男生願意入贅(這例外) 男生也不用太樂,在中華文化來講,男生的責任是非常非常重的! (孝順父母男生責任最重+家庭擔當等等) 原來不分財產給女兒=重男輕女!? 女生嫁到他人家,俗語說:就是別人家的女兒,要拜別人加公媽! 女生要分財產我當然OK阿,((公媽妳也要拜+平時也要孝順)),做得到再來講! 那怕沒拜公媽,孝順父母做得好,很得長輩疼愛~分財產給女兒當私房錢,又有何不可!? 你會把你的財產給外性之人嘛!? 女兒是自己的,孫子是是拜別人家公媽跟別人的性,你會把財產給他嘛!? ((要用聖人標準批評別人,請你自己先當一位聖人))
@__X888X__
@__X888X__ 4 ай бұрын
@@JasonLin1107 你的行為讓我想到椅子粉,開口閉口就是法律~我們中華文化的品德涵養+責任感呢!? 做人要以品德涵養為底線,不應凡事都以法律為底線!
@user-nm2fu3su8x
@user-nm2fu3su8x 3 ай бұрын
你娶的老婆娘家很有錢具有繼承權上億資產,你要她放棄嗎?只因只能拜你家公媽?!
@__X888X__
@__X888X__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老婆很孝順,家長主動願意給,那我不會干涉! 如果老婆那邊家長沒有規劃,正常情況下我不會主動去爭取! 如果對方繼承人很不良+不孝,我才有可能叫老婆繼承,事後捐出去~還能讓長輩留個美名! 不要以為每個人看到$膝蓋就會跪下去,鳥為食亡.人為財死,那跟動物有何區別??? 所以我才說文化美德的重要性!
@user-we1nl4ov7d
@user-we1nl4ov7d Ай бұрын
這種法律害死親情
@User-s1j3gu7f5d4k
@User-s1j3gu7f5d4k 2 ай бұрын
法律越改越爛~ 根本要你大家持有~ 4個人都無法過半~ 2vs2平均局勢怎麼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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