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改了!立院拍板違規檢舉限縮五微罪【聚焦新視界】舒夢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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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E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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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күн бұрын

又改了!立院拍板違規檢舉限縮五微罪
醫療險省百萬 實支實付藏5大陷阱
稅收又超徵3671億 普發現金無望
房市沸騰盛況再現 小宅低總價當道
兒科醫招聘率跌至6成 醫療失衡孩子誰顧
火鍋料含劣質魚、重金屬?魚漿製品難把關
主持人:舒夢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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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高房價 #人力荒

Пікірлер: 1 100
@mik_e1210
@mik_e1210 12 күн бұрын
併排絕對要讓人檢舉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2 күн бұрын
沒說不能檢舉阿....只是不能拍照檢舉可以打電話叫警察來開單的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說的沒錯
@__cool9003
@__cool9003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通常警察不會到現場開單, 因為來之前可能就開走了,所以警察基本上都會忽略
@sirusi86-cj4vu
@sirusi86-cj4vu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屁話,你以為真的有多少警察會來開?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0 күн бұрын
@@sirusi86-cj4vu 怎了? 你家辦喪事火氣這麼大?? 你有打過電話嗎?? 還是連電話費都繳不起??
@samku1990
@samku1990 12 күн бұрын
倂排這種最容易造成阻塞,還有交通事故的違規,不能檢舉還罰的輕,爛死
@lonesurvivor2856
@lonesurvivor2856 12 күн бұрын
停車沒車位 處處皆紅線 滿街機車格 規畫亂糟糟 !
@user-ss5hi1lx3w
@user-ss5hi1lx3w 12 күн бұрын
重點要先把騎樓跟人行道淨空出來。這些區域本來在以前是不能停機車跟攤販的,這樣卸貨人員就可以往內,更安全
@SamuraiHot945
@SamuraiHot945 12 күн бұрын
路口轉角違停的也是 右邊一堆車都看不到 如果還遇到三寶 不到路口中心左轉 一到路口就被撞
@justlikeyou99
@justlikeyou99 12 күн бұрын
把汽車 機車位廢除~多出一個線道 就可以了
@hl6y3c04
@hl6y3c04 12 күн бұрын
以後買便當賣飲料直接停路中間的,你還那他沒辦法
@roach232323
@roach232323 12 күн бұрын
還記得賴當台南市長時,有婦人為了閃併排停車車輛被後方大車壓死,因輿論風向,一度“作秀式”的嚴格執法取締,風頭過了,又沒了,併排停車亂象依然存在台南市街道上
@user-hy1th9wh8i
@user-hy1th9wh8i 12 күн бұрын
解決方法很簡單,市區找塊大空地劃設拖吊保管場,然後拖吊業務和專業的拖吊業者合作,既可以增加稅收也可以改善交通,但執政者不想得罪選票,就是這樣擺爛下去。新竹市市區道路也不寬,但是有市府的拖吊車固定在巡,所以交通順暢還算OK。(前任市長林志堅時期就有了,不確定從那任市長開始的)
@youronglin1789
@youronglin1789 11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也是。行人穿越馬路理讓行人 越來越不管搂 政府管理這種東西總是三分鐘熱度
@Yogin225
@Yogin225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就是10年前單車環島到台南,看到琳瑯滿目的違停亂象,就為了買便當、飲料,是全台灣交通最爛的法外之地
@user-qu8es4pt9g
@user-qu8es4pt9g 10 күн бұрын
沒事,反正窮人比較痛 有錢人繼續違規根本不痛不癢
@thomashung5273
@thomashung5273 10 күн бұрын
0:17 嚴重攸關交通安危的項目卻取消了檢舉。許多民間團體控訴交通部老是按照輿論風向進行調整。這個新聞是不是智障啊,立法院拍板決定法律,然後民間團體控訴交通部。好比國民黨黑道立委們去嫖娼,叫民進黨付錢買單。決定權在立法院,負責任挨罵的是交通部~~~
@ox5hin7u_6
@ox5hin7u_6 12 күн бұрын
可憐民眾罰款都不拿來蓋停車場啊,大家都沒停車位,未來都停上馬路大家都不用走了,大家一起玩碰碰車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 : 我們是負責領薪水的 人民生死我們不管 人民 : 台灣天下大亂拉 大家快存錢移民阿 快逃阿 ~~~~
@tynjufhswdfgh
@tynjufhswdfgh 12 күн бұрын
拿去買十億超濕雞蛋砸掉
@justce
@justce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裡國民黨跟民眾黨幹的蠢事,然後你說是民進黨政府的錯?? 怪誰??怪你自己亂投票啊
@elfin1601
@elfin1601 12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都有停車場,只是很多人偷懶不想走路而已 😂😂
@fe9409
@fe9409 12 күн бұрын
前瞻蓋不少停車場,結果白藍在反對前瞻,搞毛
@kuo-mc1ty
@kuo-mc1ty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真的可以裁撤掉了,真的毫無作用的機關🤣 立法院也不應該一直限縮檢舉,有些違規真的非常的危險!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好
@user-uw9my3iu6i
@user-uw9my3iu6i 12 күн бұрын
哈哈~怪交通部~地方事情不怪地方怪中央~修法問題不怪立法院怪中央?哈哈也對~中央是民進黨~國民黨不能怪~中國人中國腦
@user-fm7ce4jq3q
@user-fm7ce4jq3q 12 күн бұрын
聽說修法的是立法院餒?你脖子上是不是有少東西?
@kuo-mc1ty
@kuo-mc1ty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uw9my3iu6i 哈哈~沒辦法台灣的交通部確實做得很爛,道路規劃有問題、道路速限有問題、駕照考試制度也有問題等等諸多問題,那麼多年了改善幅度真的太慢,還有這裡是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我也是台灣人,別不要不順你的意思就講中國人中國腦,謝謝😆
@kuo-mc1ty
@kuo-mc1ty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fm7ce4jq3q 對對對,我應該再加一句話,謝謝
@littlepigq
@littlepigq 12 күн бұрын
併排非常危險,常常閃個車就被後車撞上了。 無奈交通部覺得車禍出事的「台灣人」還不夠多吧。
@alpha0062001
@alpha0062001 10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人已經是亂檢舉一通,開紅單也是來者不拒,警一句可去申訴。申訴牠的王八蛋。認為其他人都像牠這樣閒嗎?
@littlepigq
@littlepigq 10 күн бұрын
@@alpha0062001 首先要知道為啥亂檢舉,警察局那邊還過得了?
@hanjc4232
@hanjc4232 12 күн бұрын
併排超危險
@Antony528
@Antony528 12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是貨車要下貨,貨車格不夠,影響司機生計,這就是政府的思維
@jasonchien4093
@jasonchien4093 10 күн бұрын
@@Antony528明明不停在車格外面還有一堆地方可以停 就是懶得走路
@user-dm6zh8zq6i
@user-dm6zh8zq6i 10 күн бұрын
@@jasonchien4093 你有看過貨車嗎? 想你這輩子應該是沒有
@jasonchien4093
@jasonchien4093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dm6zh8zq6i 你在哭嗎 並排舉發貨車只佔兩成 還有你以為貨車每個下的都是大貨嗎
@user-dm6zh8zq6i
@user-dm6zh8zq6i 10 күн бұрын
@@jasonchien4093 我在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frogchu6757
@frogchu6757 12 күн бұрын
就是要讓民眾彼此互相懷疑仇視,選舉時好操弄,也順便補充國庫
@fe9409
@fe9409 12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立院多數就白藍黨,操弄仇恨不就白藍黨代表強項不是嗎?
@user-lw2gl6oz3k
@user-lw2gl6oz3k 12 күн бұрын
聰明🫡
@SIWEN727
@SIWEN727 12 күн бұрын
那些在路上違規的雜種也是你所謂的民眾嗎?
@tsiunpeng
@tsiunpeng 11 күн бұрын
你講得太多了,而且不只交通
@arvinhung1162
@arvinhung1162 11 күн бұрын
違規就違規 講什麼X話?
@pikac5566
@pikac5566 12 күн бұрын
一堆併排等車位的 有夠自私
@user-ch1nt8ys9f
@user-ch1nt8ys9f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政府就是牆頭草,風吹那邊就往那倒... 居然不能檢舉,那你的警力呢? 要他們東奔西跑就是為了違停,不來還會有瀆職的問題,官啊啊啊啊啊!
@hsuryanful
@hsuryanful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院拍板,所以可知國民黨民眾黨都同意了
@omtiton
@omtiton 12 күн бұрын
@@hsuryanful 蔡政府就是開始限縮檢舉的起點,選舉之前計程車上街抗議,哪個立委敢唱反調? 當時還有很多人跟著喊要限制檢舉 到處都在罵檢舉魔人 把檢舉妖魔化 結論就是什麼樣的人就有什麼樣的環境 交通環境這麼爛就代表台灣人...😅
@user-im9me5sw7k
@user-im9me5sw7k 12 күн бұрын
@@hsuryanful 不 錯的只可以是 民進洞 這就是中國思維
@user-zx4df4ul7h
@user-zx4df4ul7h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的立委諸公別只知道擴權、要錢,說好的為民生呢?只會罵政府,自己該把關的事做了嗎?
@user-py6pd9cl5e
@user-py6pd9cl5e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院拍板,現在是白藍最大?所以到底是誰決定的?似乎有 87? 不知?
@puruemoon
@puruemoon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就沒有要改善交通啦
@ucs1224
@ucs1224 12 күн бұрын
難 臺灣私有地 還有臺灣道路修改 需要全面性從新修改法規到道路全面從新設計 (需要用國土規劃的方式花20年+政府支援經費才有機會讓道路變得更好) 騎樓歸還給民眾 全面設計人行道 不要一條大馬路又有騎樓又有人行道 有些大道汽機車很多 但真的沒啥行人 真的很浪費騎樓跟人行道空間 機車停車可以自動化設置立體式停機車或2~3台腳踏車 例如月費一個月繳50~100全臺灣都可停 如機車停放過久都沒動 政府需要相關措施(車主不在人世或其他) 或大型汽車立體停車 可以停機車或腳踏車一個汽車格規劃出3個機車格腳踏車5~6個(腳踏樁可以移動.編號)
@KKK-ko8jw
@KKK-ko8jw 9 күн бұрын
我只能說台灣地小,機車數量確多很多,或許有能力的人都被壓著無法出聲
@J-6
@J-6 11 күн бұрын
那就盡力打電話檢舉吧!讓交通隊反應檢舉業務龐大的時候,人力不足、不勝負荷,就又會改了
@KevinLeop
@KevinLeop 12 күн бұрын
營業車格 遭到佔用 要開放佔用檢舉
@user-ni2pe2pr2o
@user-ni2pe2pr2o 11 күн бұрын
不專業的法規,只有讓交通更亂,讓檢舉達人權力更大!傻政府😂!
@bukitmertajamer
@bukitmertajamer 10 күн бұрын
道路規劃 駕考制度 最後才是罰責
@cyk80
@cyk80 12 күн бұрын
越改越扯.....
@hoa9802
@hoa9802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院堪憂。
@mmolee9029
@mmolee9029 12 күн бұрын
汽車開雙黃燈就可以變警車,愛停哪停哪,別人出不去也沒關係
@user-ys3di7tt2c
@user-ys3di7tt2c 12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要改變目前社會上低薪還有政府不重視人民的這種現象,最好的就是不婚不生,將來政府官員沒有人可以管了!
@taiwanrefuel7222
@taiwanrefuel7222 12 күн бұрын
請問超徵是什麼意思?以前沒超徵為什麼現在會超徵?然後又一直喊健保、勞保會破產。
@taioeoeo
@taioeoeo 12 күн бұрын
紅線臨停 併排停車 不給檢舉。結果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這個讓人去檢舉。 罰款用來規畫停車格,這樣不好嗎? 政府能不能醒一下
@user-kf3tk5pz2m
@user-kf3tk5pz2m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是立院版本,簡單說就是藍白版,不是行政院的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tk5pz2m 行政院原定的是都不行
@XiJinpingIsTakingYouToXinjiang
@XiJinpingIsTakingYouToXinjiang 11 күн бұрын
你前面講的沒錯,但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也超危險的好嗎,後車是要通靈嗎。不打方向燈超靠北的檢舉剛剛好而已
@user-oe4qz4cr1r
@user-oe4qz4cr1r 9 күн бұрын
對啊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這條居然開放檢舉 真是擾民政府~
@KKK-ko8jw
@KKK-ko8jw 9 күн бұрын
汽機車可以統一都用黃光嗎?白光超刺眼偏偏一對人還開遠光燈,近距離後照鏡都快閃瞎了,必須手著住後照鏡
@user-ug6wx9gn3p
@user-ug6wx9gn3p 12 күн бұрын
要求台灣人行車不要違規,最重要的是限制車輛數目,當台灣的汽機車限縮在這麼小的區域然後要求大家不要違規根本不可能
@ucs1224
@ucs1224 12 күн бұрын
要限制車輛 那配套呢? 你乾脆全臺灣禁汽機車好呵 大家都用走的 保證降低車禍率>"< 為啥大家還要自己開車或騎機車 那是因為全臺灣的大眾運輸還不夠齊全 哪天可以做到像日本一樣 大家才會不騎機車了 但你認為可能嗎? 臺灣人連家裡附近買個飯都要騎機車 你認為他們會乖乖的走路嗎?
@KKK-ko8jw
@KKK-ko8jw 9 күн бұрын
哪我建議你去坐公車 捷運 火車 計程車上下班,帶家人去玩也這樣,太晚沒車坐計程車車,這花費和精神可多了。台灣地小機車只有多很難少
@KKK-ko8jw
@KKK-ko8jw 9 күн бұрын
​​@@ucs1224,好方法,但台灣永遠不可能,除非台灣土地變更大,才能走更多規劃,不然機車是首選。停機車位難求一個,免費停車格還有人48小時以上都沒動過
@user-hb6oi9bh6g
@user-hb6oi9bh6g 6 күн бұрын
​@@ucs1224要先讓大衆交通工具完善,限縮一部分人擁汽機車權力,全台灣私家汽機車太多了,先進國家本來也沒那麼多。柯文哲也提過。
@ucs1224
@ucs1224 6 күн бұрын
@@user-hb6oi9bh6g 柯文者呵呵算了 8年前剛選市長他的財產只有那棟房子,現在呢?現金不知幾億土地多,這8年市長薪水買的起存的到? 你都說了大眾要完善,這沒用國土規劃來做,沒10年做不出來的,再者全台公車需要等很久表示大眾運需更多(北部公車除外) PS臺灣車多納也是台灣人口密集>"
@AHAN7676
@AHAN7676 12 күн бұрын
可以直接取消檢舉制度嗎 ?拜託 把道路標線做好
@kugg0407
@kugg0407 11 күн бұрын
取消檢舉制度 改善交通硬體設施 大量設置科技執法的話 我就贊成 交給機器執法 也可以避免人民及警民之間的對立 您說是吧
@erickuo1024
@erickuo1024 10 күн бұрын
國庫空了怎麼貪
@KKK-ko8jw
@KKK-ko8jw 9 күн бұрын
沒錢了當然民眾開刀
@anywaysick
@anywaysick 12 күн бұрын
不能檢舉要有配套措施。 規劃路外停車。 違規停車直接攝影機+AI 開單。有異議再請人員審核
@po1719
@po1719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真的從林佳龍開始就荒腔走板
@abc015028
@abc015028 9 күн бұрын
從毛治國以前就不行了⋯⋯
@ryback8732
@ryback8732 12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就該由警察來取締, 很多人搞錯了, 把全民公敵正當化...
@user-wo2nf4ei7u
@user-wo2nf4ei7u 12 күн бұрын
違規本是警察應執行公務,現檢舉達人盛行,變成警察怠慢公務執勤,檢舉成為一種事業,自釋自憲有檢舉就有收入,違規可通報經由國家賦予的執行者處理,是如請鬼開藥貼貼,有利弊權益問題。
@user-hy1th9wh8i
@user-hy1th9wh8i 12 күн бұрын
你們說的前提是大家都很守法,就只有極少數人違規,這樣交給警察來取締才OK,但現在一堆人都違規,警察根本忙不過來,全部警察人數佔總人口比才0.3%,約7萬5千人,基層員警占比又更少,但有取締的違規案件就近1500萬件,都交給基層員警,一個人一年就要處理超過400件,以上還是有取締的,那些沒取締的黑數套下去你們就知道路上違規情況到底有多嚴重。
@uw7917
@uw7917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wo2nf4ei7u檢舉有錢哪邊領快告訴我,明天我馬上辭職當全職檢舉達人.
@user-ut3yt9ne6b
@user-ut3yt9ne6b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wo2nf4ei7u 檢舉成為一種事業是什麼意義?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hy1th9wh8i 1個人1年處理400件很多嗎???? 平均下來每年1天1件多一點點...... 這樣都沒辦法乾脆別當警察
@club2119
@club2119 12 күн бұрын
倂排 這麼誇張~
@ruei697
@ruei697 12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檢舉?「不能檢舉」的規定是為了保護什麼重大公益嗎? 那如果民眾檢舉後政府卻不依法開罰,可以算是「怠於執行職務嗎」? 與公益有關的事項立法保護,卻又保護政府可以不執行這些當初為了保護重大公益的法令?
@larghedoggo9607
@larghedoggo9607 12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台灣的客觀交通環境有缺陷,開放檢舉的立意是為了保障交通安全,然而有些檢舉達人 卻濫用了這項,對於許多不影響交通的違規也熱衷檢舉,一來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二來是增加行政負擔。 因此第一篇新聞就是在講,到底哪些是可以赦免的 那些是該被檢舉卻沒被包括的項目。
@jkzora5904
@jkzora5904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user-no9jy8gr1k
@user-no9jy8gr1k 12 күн бұрын
​@@jkzora5904藍白是哪一個黨?沒聽過,目前立院有三個歐 席次比較多是客觀事實,請問這有什麼問題嗎 立院通過這條?那也是客觀事實,但是立院裡面哪些人讓他過的?你有名單嗎,如果有的話麻煩提供以下來源,麻煩你了謝謝
@jkzora5904
@jkzora5904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no9jy8gr1k 連藍白都不知道是哪兩個黨,這種程度還要跟人家討論???????????
@user-fc5cl3sp7z
@user-fc5cl3sp7z 12 күн бұрын
@@jkzora5904 你是哪裡來的老人啊 支持你的民進黨吧
@user-hv9ze6jm3n
@user-hv9ze6jm3n 12 күн бұрын
到處都有停車場,選擇要不要停進去而已。
@omtiton
@omtiton 12 күн бұрын
新法規之下 只要沒有警察在 拋棄你的羞恥心 天下都是你的停車場
@luchaonan
@luchaonan 12 күн бұрын
我送貨時請你來幫忙搬,好嗎?
@user-hx7oq9lt5p
@user-hx7oq9lt5p 12 күн бұрын
到處都收錢
@minshuing3597
@minshuing3597 11 күн бұрын
@@luchaonan請申請卸貨車格
@user-zp2ll5wp8c
@user-zp2ll5wp8c 11 күн бұрын
錢的問題
@npc19750129
@npc19750129 4 күн бұрын
套大家說的一句話。 你不違規就沒有人會檢舉? 1.計程車不能在紅線路邊停車載客喔! 2.貨運公司要把車停進停車場,叫客人來停車場領貨。 3.郵差不能將機車騎進騎樓唷!要停停車格 4.便利商店的貨車不能停便利商店門口卸貨。請將車輛停進停車場
@mannygoogo6460
@mannygoogo6460 5 күн бұрын
用車20年以上的駕駛人,應該都會發現,自從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後,交通越來越亂,事故越來越多,本來民眾檢舉應該是好事,為何反而情況越糟?以前沒有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年代,交通比現在好多了,政府應該好好去思考這個問題
@chingherwang5614
@chingherwang5614 12 күн бұрын
取締須有公權力的執法人員...拍照檢舉人無公權力,亦不是科技執法(依法設置),鼓勵檢舉是讓人民間產生嫌隙,這是共產黨的手法,離間人民。法治,才是擁有公權力直接執法的遵循依據。間接授予檢舉魔人代理執法,對民主法治傷害很大! 地方政府收取牌照稅、燃料費...理應規劃提供合理的停車空間,不合理規劃停車場,卻授予檢舉魔人到處“代理執法”,社會很難進步。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人有獎金,我問過難怪一大袋
@user-ut3yt9ne6b
@user-ut3yt9ne6b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zv9fn3lt8e 檢舉什麼會有獎金?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zv9fn3lt8e無知法盲最可怕
@user-wd8tv7gv2y
@user-wd8tv7gv2y 10 күн бұрын
拍照還需要上傳經過警察單位審核過了才會開單
@user-wd8tv7gv2y
@user-wd8tv7gv2y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zv9fn3lt8e 現在只有環保局罰單才有獎金,交通的早沒了
@kevinwang7880
@kevinwang7880 11 күн бұрын
沒有違規達人,就沒有檢舉達人
@user-ip5to9nz5e
@user-ip5to9nz5e 6 күн бұрын
有的人:真是混蛋東西,自己騎車頭戴行車照相還在大車面遄紅燈逆向行駛雙黃線上超車。在來說別人違規
@jdm340km
@jdm340km 12 күн бұрын
沒自己停車位不能買車,汽機車車齡超過15年強制報廢
@BrianTiger197
@BrianTiger197 12 күн бұрын
憑什麼要報廢? 花錢汽機車顧得好保養得好 卻要強制報廢? 那你房子超過個30年要不也強制報廢拆除? 買車要停車位可以認同,但報廢這就過了
@jdm340km
@jdm340km 12 күн бұрын
@@BrianTiger197 難啦,超過15年車況顧的好絕對有,但是路上那些老車幾乎是破爛等級,殘值只剩2萬的機車你以為阿伯歐巴桑會花雙倍甚至3倍整理嗎
@13756
@13756 8 күн бұрын
​@@jdm340km憲法沒規定,法規不得越過憲法
@jdm340km
@jdm340km 8 күн бұрын
@@13756 政府做違憲的事不少,政府犯法合情合理升官發財
@13756
@13756 8 күн бұрын
@@jdm340km 官位一坐都一樣,你要他幫忙蓋個章支持而已,必須左手提糖右手提紙,所以我現在多一天睡覺休息的時間
@user-wc8zp3wd5f
@user-wc8zp3wd5f 11 күн бұрын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這應該要廢除檢舉 方向燈跳掉壓線被檢舉罰3000記2點 10張有9張都是這樣被檢舉 這合理嗎? 有打方向燈壓線 這樣也算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亂
@tesl66
@tesl66 6 күн бұрын
變換車道需全程使用燈光 有什麼問題嗎? 確實沒打啊 閃兩下跳掉就該撥回方向燈 活該被罰
@user-sl4uu5lw8o
@user-sl4uu5lw8o 5 күн бұрын
可見這位平常是都不在乎他人安危的不適任駕駛
@user-qwertyuiopasdfghjk
@user-qwertyuiopasdfghjk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違規不是犯罪,沒有微罪這東西
@chengyyyasd
@chengyyyasd 12 күн бұрын
9:35 3顆60元水煎包,可以買到老闆娘的笑容,你該偷笑了😂
@user-cf7ys4mt6y
@user-cf7ys4mt6y 12 күн бұрын
貨車停車格這點要改一下,禁止商用箱車停,很多商用車一停就一整天,真正短暫卸貨完要離開的無法使用。
@winniekardia
@winniekardia 12 күн бұрын
標題和內容不符合 報導時講的很清楚,是交通部立的法,標題為何寫成立法院?...
@user-po3pg3qu8j
@user-po3pg3qu8j 9 күн бұрын
就是要讓立院幫扛民怨,從留言就可窺知,最會卸責又反監督的政府。
@user-qt8sw7ty3y
@user-qt8sw7ty3y 10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就不該檢舉,不然我們需要交警做什麼? 有「路權規定」可以在交通事故後來判斷責任歸誰。 應該讓侵犯路權的一方負起有警惕效果的責任(吊扣牌照、賠償、刑法),這樣自然會避免事故發生。
@user-qd3tq1dh2q
@user-qd3tq1dh2q 7 күн бұрын
實支實付都會被七折八折的扣,並不是當初保單上內容所訂的理賠!繳那麼多年,碰到要理賠時,就保險公司說了算,又能怎樣?
@shu-yangwu
@shu-yangwu 5 күн бұрын
這段影片提了不講,受益的不是廣大平民,總是萬中之選的財團富人。
@lovemycoco
@lovemycoco 12 күн бұрын
選舉就是從垃圾堆中選一件稍微安慰自己這叫民主,選完後悔還很難退貨,只能任其噁心自己。台灣官僚作風只有政黨利益,哪來民生疾苦。國人請理性覺醒!不要一昧的縱容導致
@rbsowj6826
@rbsowj6826 12 күн бұрын
要怪去怪558萬投民進黨
@jkzora5904
@jkzora5904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user-kx1zw8gn2q
@user-kx1zw8gn2q 12 күн бұрын
@@jkzora5904 好笑 交通部要檢舉就有檢舉 要不檢舉就不檢舉而且之前檢舉被廢掉不是也是民進黨立委嗎
@jkzora5904
@jkzora5904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kx1zw8gn2q 自己去看看通過這些法律的是那些立委吧!!!!!!!!!!!!!! 國民黨以壓倒數+民眾黨全部贊成而通過的!!!!!!!!!!
@jung7247
@jung7247 12 күн бұрын
@@jkzora5904 你才去看法案是誰提的好嗎,修正案可是國民黨跟民進黨提的修正案,這兩黨一致通過的,先做功課再來說
@hoa9802
@hoa9802 12 күн бұрын
2024立院改的,關民進黨屁事。
@user-zi2gv3mq3h
@user-zi2gv3mq3h 8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就不該開放民眾檢舉了~~民眾沒有公權力,不是警察,有的心理有病的還當成工作在亂檢舉,擾民,更帶來衝突對立!!
@kk5322822kk
@kk5322822kk 12 күн бұрын
整部影片報導都很有意義
@user-yh8ej3dk5y
@user-yh8ej3dk5y 12 күн бұрын
"不能檢舉" 真的是智障法規,就因為有很多人檢舉所以不讓人檢舉? 這是啥怪異邏輯? 難道不該是想辦法讓人不要違規嗎? "因為報復所以去檢舉" 這類人當然是垃圾,我自己也碰過這種雜碎,但 "習慣違規的" 難道不垃圾? 因為有少部分垃圾所以直接不讓人檢舉放任絕大部分垃圾這樣對嗎?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2 күн бұрын
你真的了解法規嗎????? 不開放檢舉是指不給民眾拍照檢舉....不是說不能報警請警察來開單....你想檢舉就打電話給警察來開單就可以。
@robert760306
@robert760306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你真的知道實務情況嗎? 電話報案後警察多久能到?10分鐘?20分鐘?30分鐘? 到了現場以後不開單直接勸離 請問這段時間的違規成本要誰負擔? 無良駕駛只需要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1 күн бұрын
@@robert760306 如果你連那點時間都等待不起只能說明你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不是真心關心交通安全。
@robert760306
@robert760306 10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那段時間有幾千輛車會從該處通行 那跟我等不等得起有什麼關係? 會那樣停車的人基本上都只想到自己,不管他人死活。 你真的不知道那樣停車會害死人嗎?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0 күн бұрын
@@robert760306 怎了? 明知道有違停 自己不小心注意那被撞剛好而已....還是說開放民眾照片檢舉那些違停車會瞬間消失? 你每天吹的冷氣 騎車排的廢氣 也是會害死人為啥你還用? 你不也是只想到自己不管別人死活說的好像你多偉大???
@expert330
@expert330 12 күн бұрын
仲容違規當作取悅違規達人想減少民怨的民進凍真的有夠噁心的10年內絕對不投, 執政8年交代警察勸導代替開罰, 交通越來越亂, 把開單責任全丟給檢舉達人
@jkzora5904
@jkzora5904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目前是立委最大黨!!!!!!!!!!!! 國民黨的席次還比民進黨多!!!!!!!!! 是立法院通過法律,又不是行政院規定!!!!!!!!!!
@denniswei1124
@denniswei1124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同意耶,你們去罵爆他們
@user-hy1th9wh8i
@user-hy1th9wh8i 11 күн бұрын
@@denniswei1124 這是交通部提交的,立院只有贊成或不贊成,無法修改內容。
@expert330
@expert330 11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就是要你民進凍背鍋順勢通過而已, 擺爛8年, 用這點剛好可以搞政黨輪替, 真爽
@user-dn3qb2yh9q
@user-dn3qb2yh9q 11 күн бұрын
這一個新聞真的害人 :如果這一些警察的工作,可以給百姓檢舉,那為何不開放,百姓檢舉政府,畫線錯誤,標示錯誤,公務員不認真.... 罰公務員,罰警察,為何都是只罰百姓。 每一個人有每一個人的工作,互相檢舉,造成百姓互相不信任。 你可以檢舉,(違停),請警察來開單。 這一個新聞要檢討自己, 我們國家是否蓋了足夠的停車場。 還是限制車輛買賣的數量。 請問一下,7-11,全聯等超商,超市,都不能下貨了, 宅急便,商家都不用買貨了, 因為下貨一定違規。 所以司機會停很遠,再推貨過來,也就是所有的東西成本都增加了。 萬一,司機都沒駕照了,沒人送貨了,小黃不跑了(有的不想跑了,有的記點後沒駕照了),那這時候,有配套嗎 ? 跟新聞說的一樣,痛一樣,醫一樣嗎 ? 本就應該是百姓的工作,可以檢舉,但必須是警察到場,才可以開單。 這才是正常。
@user-yh3xg4yk7m
@user-yh3xg4yk7m 6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好,行政怠惰是政府的責任。
@user-pb9mm1bz1j
@user-pb9mm1bz1j 12 күн бұрын
不改號誌、標線、燈號 該死的只會處罰人民
@user-hn4ly9nx8g
@user-hn4ly9nx8g 12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 只會處罰該死的人民
@user-uw9my3iu6i
@user-uw9my3iu6i 12 күн бұрын
哈哈~國民黨萬歲~爽
@user-jf4vn8jm4d
@user-jf4vn8jm4d 12 күн бұрын
麻煩南部交通違規罰重一點好嗎?不禮讓行人、闖紅燈、在人行道騎機車等等,天天不斷上演,搞得南部像無政府一樣,行人地獄問題一點改善都沒有
@omtiton
@omtiton 12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北部也一樣啦 到處亂停 警察也不管 台灣人的選擇🤣
@zivchang7188
@zivchang7188 12 күн бұрын
麻煩交通部,行人嚴加取締~~~
@sasalosa2
@sasalosa2 12 күн бұрын
民進黨: 什麼又超收啊? 沒差啦,今年沒選舉,不用理他們
@user-uw9my3iu6i
@user-uw9my3iu6i 12 күн бұрын
哈哈~出事覺得不公找民進黨?選舉時投國民黨?可笑中國人中國腦
@fe9409
@fe9409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uw9my3iu6i當初一堆愚民口號要教訓民進黨結果都自己先被整
@lichengchang3517
@lichengchang3517 12 күн бұрын
ㄜ...你有看到立院拍板通過嗎?你的最愛藍白通過的唷 你罵到主子了
@box9085
@box9085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那些立法委員投贊成票的~
@user-rw6vc6jd7l
@user-rw6vc6jd7l 5 күн бұрын
並排是個會致人死亡,危害家庭幸福,破壞社會和諧的重大違規。希望那些覺得並排違規不重要的官員,立委,議員...都能會有感同身受的時候。
@user-wc8zp3wd5f
@user-wc8zp3wd5f 11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就不應該開放檢舉 維持交通開紅單本來就是警察的責任 目前台灣亂象就是檢舉開出的紅單比警察開的還多 打方向燈方向盤回正 方向燈就跳掉了 然後壓線10公分 這樣就被檢舉 這樣合理嗎?路上100個有99個都是壓線 所以這是過度檢舉 亂象 我不服 我支持廢除不合理的檢舉
@jimmyc9511
@jimmyc9511 10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者無處不檢,雞毛蒜皮也抓,如紅衛兵假正義行損陰德之能事,屆時大家效仿都來檢舉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社會癱瘓必起!
@samsunny0714
@samsunny0714 11 күн бұрын
我就看過一台汽車塞在公車停靠站上 結果公車只能在馬路上停車 上下車的人要看後面機車穿過來 後面也塞爆汽車 (下班時間) 而且停超久 那時候跟朋友去吃飯 吃完出來他還停在那裡 結果也沒用現在不給檢舉
@scottie2475
@scottie2475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新聞是不是報錯了,"不影響交通的,未來都可以檢舉"。應該是被修改成不能檢舉吧。
@ImKaty30
@ImKaty30 12 күн бұрын
不影響交通的可以檢舉,比如未戴安全帽; 影響交通的不能檢舉,比如併排停車
@lonesurvivor2856
@lonesurvivor2856 12 күн бұрын
爛政府 ! 營業車格被白牌私家車佔用還不能檢舉 ~
@user-le1uh5by8h
@user-le1uh5by8h 12 күн бұрын
藍白都不反對
@kolyainsky
@kolyainsky 12 күн бұрын
你搞錯對象了吧 現在立院半數是國眾黨。
@rogerpei1688
@rogerpei1688 12 күн бұрын
​@@kolyainsky之前也沒作為啊
@uw7917
@uw7917 11 күн бұрын
早就跟黨派沒關係了 台灣政黨們的歷史共業
@kevinli6043
@kevinli6043 11 күн бұрын
你是在罵藍白吧!😂現在最大眾數占60%😂
@user-jk2rp2pt2e
@user-jk2rp2pt2e 12 күн бұрын
一個政策改來改去的,改到我都不知道到底是什麼違規能檢舉了,整個腳痛部都該檢討了
@user-xg5lm7oi7b
@user-xg5lm7oi7b 12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地狹人稠是主因,要徹底改善並不容易!
@librahHsu
@librahHsu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真的有點看不懂, 影片的標題明明寫立院拍板,內容也有說立院三讀通過,為什麼變成怪交通部? 這種新聞是因為專業問題還是意識形態的問題?
@user-ys3di7tt2c
@user-ys3di7tt2c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是交通部提出來的,所以才會送到立法院去進行表決,所以當然要怪交通部啊!你還以為立法院可以自己弄出來的喔
@jung7247
@jung7247 12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提出,藍綠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一起牽手通過的喔
@snoopy-bh6qh
@snoopy-bh6qh 12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應該立法違規重罰,結果竟然是微違規不檢舉,這些立委不知道只要是違規,都有可能造成極大的傷害嗎?真是爛透了。
@winniekardia
@winniekardia 12 күн бұрын
標題和內容不符合 報導時講的很清楚,是交通部立法的,標題為何變成立法院?...這是在帶風向嗎?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2 күн бұрын
@@winniekardia 交通部能自主立法??? 那台灣要立法院幹嘛???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12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行政提出法案訴求(有部分好像可以當作政策直接上路),立法院改法,法務部可是行政的
@user-vl3gh1tl2n
@user-vl3gh1tl2n 12 күн бұрын
@@hoshinyan5834 查了一下還是不清楚....最近每天亂修法搞得一團亂,根本不知道改了什麼.....有些是說改了卻在立法院都找不到的.....煩 -0-
@hoshinyan5834
@hoshinyan5834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vl3gh1tl2n 在立院找不到要碼是不需要三讀的,要碼是沒有排進立院的。 是說這應該是修改法律(原本是微罪不舉),這方面誰負責可能要找一下。
@romeocat32
@romeocat32 12 күн бұрын
每個社區都有物流需求 不論 外送 包裹 家電 但卻沒有強制社區要有平面臨時停車位
@hazemax-cv3fu
@hazemax-cv3fu 12 күн бұрын
魔人幫政府超收稅金
@shu-yangwu
@shu-yangwu 5 күн бұрын
看完這段影片的心得,這個社會的受益者仍是百萬中之人選,財團和富人,我依舊無奈地過活。
@Wei_Li
@Wei_Li 7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人選的台灣政府 極力維護台灣人違法的人權 讚讚 👍👍👍👍👍
@user-vm3wn9rk7n
@user-vm3wn9rk7n 11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不得好死而已
@user-ek3lk7ju9y
@user-ek3lk7ju9y 11 күн бұрын
以後知道大家圍起來揍
@playboy751231
@playboy751231 11 күн бұрын
愛說這種話的通常都違規仔吧? 可憐
@yuxinlee3784
@yuxinlee3784 12 күн бұрын
取消檢舉是對的,民眾沒有執法權力這麼可以代替警察 想有執法權力就靠警察👮
@kty93678
@kty93678 12 күн бұрын
是哦,改天你騎車或開車路上遇到併排停車被撞時候你就知道需不需要檢舉
@user-zg3lo6rs1b
@user-zg3lo6rs1b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言論有點讓人無言 檢舉是檢舉 檢舉完還有一道要給有"執法權力"的警察去做判決 你被檢舉 還可以申訴 所以你收到罰單 其實是有執法權力的警察給你的 不是民眾 這點要搞清楚 不過你清不清楚 也不干我的事 只希望你能交通平安 不要被有公權力的警察抓到你違法 最後 檢舉是為了減少警察的業務內容 反正沒檢舉 多死一點人對我來說也沒差 因為我不違規 就不會被檢舉 那麼簡單
@-gk3gq
@-gk3gq 12 күн бұрын
還對的咧!取消的這幾條若影響到你希望你不要唉唉叫,就是沒有執法權才叫檢舉,
@james561126
@james561126 12 күн бұрын
日本違規停車最高罰105萬日幣!台灣執法不力,罰鍰又太輕!如果罰款加重到可嚇阻作用即可取消檢舉!!!
@appKGB
@appKGB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非常認同 併排 跟 占用 公車站 消防出入口 一定要重罰 也要開放無限制檢舉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人應該公佈姓名地址
@mizuno2007
@mizuno2007 12 күн бұрын
違規都不會公布 為什麼會公布檢舉人 違法都不感覺丟臉 還想公布別人個資 第三世界嗎?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mizuno2007方向燈沒打馬上就被拍照,檢舉人不是要賺錢何必浪費錢跟時間
@kouliang98
@kouliang98 12 күн бұрын
拍照檢舉是下三濫行為
@llluuu1119
@llluuu1119 12 күн бұрын
違規才是真的下三濫 不違規怕甚麼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像小偷我被檢舉好幾次
@user-zv9fn3lt8e
@user-zv9fn3lt8e 12 күн бұрын
​@@llluuu1119好賺難怪檢舉人一大堆
@mizuno2007
@mizuno2007 12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都要錄影上傳影片 光拍照非常難通過 一看就知道你不懂檢舉流程
@kouliang98
@kouliang98 12 күн бұрын
@@llluuu1119 台灣交通設計先天不良後天失調,你想不違規都很難。交通違規被警察抓到沒話講,被下三濫檢舉到,我×他×。
@alexshen5737
@alexshen5737 11 күн бұрын
現今違停被撞,移動車要賠違停車7成,不合理。修法:違停被撞要賠償對方,這樣才有公平正義。
@ngmi3076
@ngmi3076 11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就不能專業一點嗎?每次急著推法案出來都一堆問題
@icarian999
@icarian999 11 күн бұрын
笑死,有些立委也是莫名其妙被推選出來選上的。與其說專業,不如說誰能選的上政黨就推誰出來選🙂。能有什麼專業度,叫周杰倫出來選也會上啊。
@georgehwang1164
@georgehwang1164 11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鞭刑 或 棍刑對付酒駕, 看要皮痛或肉痛, 由受害家屬執鞭, 或委由公權力執鞭, 以對付那些財大氣粗者;
@manstrong83601
@manstrong83601 10 күн бұрын
檢舉的案子真的不應該列為開紅單
@user-wk8lp6oc8d
@user-wk8lp6oc8d 6 күн бұрын
很多交通規則完全不是根據交通流況所需要而製定,反而是在製造更多壓制交通流暢,讓車輛違規而製作的。看到這種情形,深覺根本就是「倒行逆施」,只會製造更多的車禍,及製造更多的車輛違規,然後就是人民失去更多的生活費用,而國家有更多的罰金收入。
@user-dt3sn7ti7v
@user-dt3sn7ti7v 8 күн бұрын
廢除一般民眾檢舉制度,別讓人民自相殘殺
@user-bh8ww6ku7u
@user-bh8ww6ku7u 12 күн бұрын
我愛舒夢蘭和東森男女❤
@rebeccawang1112
@rebeccawang1112 6 күн бұрын
期待同意廢除併排的立委,能有現世報!
@user-cc6my6sq3j
@user-cc6my6sq3j 4 күн бұрын
最近罰單繳不完 還要記點數 道路規劃的也不是很好 叫這些.每天開車上班的怎麼活 叫每天要閈車上班的怎麼辦
@She7896
@She7896 9 күн бұрын
不能檢舉的項目乾脆修法把它取消掉算了!以後大家想怎麼停就怎麼停管他的!
@user-fc5ss9up3r
@user-fc5ss9up3r 11 күн бұрын
等待一個停車位的前車移出 準備馬上換自己停車 算併排嗎? 單單這個 我之前被檢舉4次 這樣合理嗎?
@ryoming9982
@ryoming9982 11 күн бұрын
卸貨車格跟營業貨車登記數量有什麼因果關係嗎?一台貨車一天出門要停幾十到幾百個地址都有可能的
@AJWangT
@AJWangT 8 күн бұрын
除了沒收4項違停檢舉,還有1.騎車用手機 2.手持香菸 3.倒車違規都被收回去了 而且民眾檢舉不記點 以後騎車大家開心玩手機吧,反正只有警察可以開單 以上6/30上路
@user-of8fr8oy8y
@user-of8fr8oy8y 9 күн бұрын
交通部送的版本是全面不得檢舉,立法院好歹還修改成五項違規可以檢舉 事實上就是藍綠白都不太在意交通問題 不過在交通委員會時,國民黨的廖先翔有極力反對,可惜一人難抵眾人,幾個立委和交通官員在休息時間一同施壓,最後也妥協了 我必須說,民進黨在地方有很多人支持交通改革,在中央的表現卻比國民黨還糟糕
@user-us1co9wm7k
@user-us1co9wm7k 6 күн бұрын
說到底就是建築物太多太雜都是政府的問題,如果不是圖利財團,道路可以規劃得更寬敞,能設計道路的型態更多元了
@user-in3ip5vj7y
@user-in3ip5vj7y 9 күн бұрын
只敢抓小店的營業額,那些避稅大戶呢?根本不敢得罪⋯ 開小店是一般人民翻身幾乎是唯一途徑⋯⋯開發票,他們也只是加到消費者身上,最後還是小市民在買單
@user-lh5yh3ig4d
@user-lh5yh3ig4d 10 күн бұрын
要改檢舉者要被公開這樣才對吧 被檢舉的才能好好謝謝檢舉者 要謝謝他們檢舉自己的錯誤 所以要公開透明化
@user-cz8eq8er1r
@user-cz8eq8er1r 8 күн бұрын
當違規也是一種需求,那就不是能不能檢舉的問題,而是交通規劃不足以應付這個城市。 很多人邊罵小黃違停,當搭乘時攔車點跟下車點,也沒有去注意。 如果每個人都走去攔停站,也都選擇黃線下車,那問題能不能少呢? 叫外送明知樓下無法停車,能不能路邊取餐呢? 使用快遞時,能不能下樓拿貨呢? 這些職業駕駛都守法,有人能換算其時間成本嗎? 停車費事小,找車位才花時間,更別說停車點前往目的地人力損耗。 享受著方便,卻不為了方便而買單,還覺得理所當然。 我方便就好,你的問題自己解決;我有需求你必須體諒,你有需求關我屁事,就是這個城市的問題。
@user-gi7fr9ml6p
@user-gi7fr9ml6p 5 күн бұрын
政府無能連交通違規的小事都做不好😮
@user-wg3vz2kl5h
@user-wg3vz2kl5h 11 күн бұрын
民主重要的是選票、死是人民的自己的問題
@davidcheng6610
@davidcheng6610 8 күн бұрын
只要所有的路邊全部畫黃線不設停車格就可以解決大部份倂排的問題...
@jasonlin1976
@jasonlin1976 10 күн бұрын
安全帽這種不影響他人安全的竟然保留檢舉,然後開放其他的。這邏輯??
@0905CJL
@0905CJL 12 күн бұрын
臨停只讓貨車就很瞎,超多主要道路一個車格都沒有,也沒辦法臨停,請問到底要怎麼停車?
@user-sl6lm3by1l
@user-sl6lm3by1l 6 күн бұрын
很多巡邏警察看到違規停車也不下車拍照,應該是給民眾些許方便,不過檢舉狂魔管你如何😂😂😂 我之前看某學校職業考試一次看到百多台汽車 違規停車壓白線還有一大堆車超出白線的,我就再想要是遇到檢舉魔人拍照檢舉 會不會被那些人抓包😂😂😂
@user-vl6xc1bv4x
@user-vl6xc1bv4x 11 күн бұрын
取消檢舉才對啦! 檢舉只有爽政府國庫
@user-jo5dk1fo9k
@user-jo5dk1fo9k 7 күн бұрын
政府大官員要將心比心,救救年輕人,辛苦的賺錢幾乎只能換三餐的溫飽。 物價監控小組是在領乾薪嗎?台灣的物價幾乎任由商人自由發揮,只能漲不能降。
@user-lm4ib3ob8w
@user-lm4ib3ob8w 5 күн бұрын
要檢舉的人,請付費檢舉,這樣就能清楚哪種不算是報復性檢舉
@Allen.chien1995
@Allen.chien1995 12 күн бұрын
人行道蓋這麼少,才在那邊沒空間蓋避車灣跟卸貨區,不重視行人路權,引發後續道路規劃的種種問題,什麼時後才能改善?
@user-ti1dl7tw8h
@user-ti1dl7tw8h 9 күн бұрын
立院拍板定案的東西,怎麼會怪到交通部身上?😂
@mirrodustchen9836
@mirrodustchen9836 12 күн бұрын
這篇新聞不錯,社會上有許多問題隱藏,許多議題需要討論。新聞有很多社會事件可以報導,至少不要成為政治的附庸發聲筒,不要成為粉餙政策的工具。 24:07
@lily060lin7
@lily060lin7 10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台灣的交通問題多半還是出在民眾的守法風氣上,台灣人平常個個溫良恭儉讓,一上路就彷彿死神上身,一個個橫衝直撞,脾氣暴躁的很,自己違規還比別人兇。 以前汽機車不讓路人,被罵行人地獄,交通部改規定要禮讓行人,結果出現行人故意站在路口或路中間不走,要汽機車一直等,如果每個人都喜歡這樣極端行為,無論政府訂什麼好的規定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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