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30多年前舊案讓李昌鈺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新米爾福德卡爾謀殺案 | X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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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ай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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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康涅狄格州聯邦法院裁定,刑事鑒識專家李昌鈺在1985年的一起謀殺案中對偽造證據負有責任,該案導致兩名男子入獄數十年,可能面臨數千萬美元賠偿...

Пікірлер: 1 700
@0w0meow
@0w0meow 11 ай бұрын
諷刺的是,被指控當時誘導/脅迫人作偽證的那幾位警員 聲譽反而完全沒受到任何影響
@82040810234
@82040810234 11 ай бұрын
可能原本就沒有聲譽吧,畢竟一般警探的地位很難跟李比
@kinnzhang
@kinnzhang 11 ай бұрын
你抓住关键问题了!👍,这恰好说明指控是对人不对事……
@sschong5469
@sschong5469 11 ай бұрын
​@@kinnzhang警员也被提控了,只是普通警员没人记得😅
@Ksccm4
@Ksccm4 11 ай бұрын
其實這是美國警察日常操作
@user-nl9rb1qh1d
@user-nl9rb1qh1d 11 ай бұрын
不是说被告了吗?
@CarbonCat690
@CarbonCat690 11 ай бұрын
我個人覺得美國警方的威逼利誘使一些人做出虛假證詞的問題遠比李昌鈺是否偽造證據還嚴重。因為不管毛巾上的血跡是否是被害人卡爾的血跡或者人類的血跡,以1985年的鑑識技術是無法僅憑那毛巾就將兩位嫌疑人定罪的,反而是那些做出虛假證詞的人更容易影響陪審團的判斷導致罪名成立。
@fungjerry7549
@fungjerry7549 11 ай бұрын
所以,控方有合理懷疑,當時警方同樣給予李博士壓力/好處去做偽証
@ysS_nyT85
@ysS_nyT85 11 ай бұрын
必須有一個人出來,博士剛好是最適合的人,從頭到尾都不合邏輯呀
@A87826817
@A87826817 11 ай бұрын
然而風向完全帶到博士身上 警察逼別人做偽證的事草草了事 美國政府一如既往的喜歡卸責
@BillyBenz
@BillyBenz 11 ай бұрын
一個華人科學家,一個美國警方,你說那一個比較好代罪羔羊⋯
@user-fe5uk7km1t
@user-fe5uk7km1t 11 ай бұрын
科學辦案 靠拳頭讓人說話
@chris66062002
@chris66062002 11 ай бұрын
「那裡有很多撿肥皂的人」 直接笑噴 沒想到Will也會講笑話🤣
@hochilon6818
@hochilon6818 4 ай бұрын
最好笑是一本正經地說,我也笑噴了😂
@tucher777
@tucher777 20 күн бұрын
😂
@hankhank1921
@hankhank1921 11 ай бұрын
讓罪犯害怕的方法不是牢獄之災 而是撿肥皂的人
@yuminfang4388
@yuminfang4388 11 ай бұрын
這蠻嚴重的,只要一個偽證罪被起訴,甚至不用到最後結果,所有他參與過的案子都有理由要求上訴重審
@bohogirl7329
@bohogirl7329 11 ай бұрын
嗯,真的很麻烦
@tyekherloon5204
@tyekherloon5204 11 ай бұрын
所以 就像最强大脑里的鬼才之眼 水哥所说的 我只能有两种可能 要么找对 要么找不着 我不能错 我不可以错 所以,越出名的法证鉴证专家 越不能承受出错的可能 一旦出错 很可能前途尽毁
@toshi2056
@toshi2056 11 ай бұрын
想太多 你得證明他在那個案子也做偽證 否則上訴還是會被駁回
@kenyunn
@kenyunn 11 ай бұрын
@@annan7728 現在是美國流氓團體要動手了,李神探就是個說真話的人,然而現在是喬趙高當政,不能有任何名人因講真話上媒體
@user-ub7ur6kg9v
@user-ub7ur6kg9v 11 ай бұрын
@@annan7728 有名字嗎?
@bcchy2011
@bcchy2011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Will選了這題材。喜歡這種非常具爭議性的案件。而且因為Will的陳述不帶任何風向或色彩,跟嘩眾取寵的媒體比起來很有清泉的感覺。還是這頻道好看
@qiuyaxu
@qiuyaxu 11 ай бұрын
李博士80多岁逻辑思维还如此清晰真牛
@80719good
@80719good 11 ай бұрын
多年經驗不會讓他因為年齡而變遲鈍
@SSSSSNAKE130
@SSSSSNAKE130 11 ай бұрын
撿肥皂的人 Will用正經的語氣講得太好笑了
@focal714
@focal714 11 ай бұрын
暗黑亮點^^
@user-qh7bp7ep7q
@user-qh7bp7ep7q 11 ай бұрын
如此嚴重又嚴肅的重大刑案,正集中精神關注時"檢肥皂"三字讓我瞬間噴飯!
@yuzuhappyforever
@yuzuhappyforever 11 ай бұрын
捡肥皂是啥意思啊🤔🤔
@chen3piexdddd
@chen3piexdddd 11 ай бұрын
@@yuzuhappyforever 撿肥皂要彎下腰,這時候就會有人從後面以長棍襲擊菊部😂
@sheilaqu2237
@sheilaqu2237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钰没有提供报告不规范,但不会使陪审团认定两个青年杀人,使他们被定罪的是警察搞的虚假证词。两个被怨的人应该把索赔重点放在警察局。
@amassps99
@amassps99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鈺博士在不知道嫌疑人之前就已經做完血液檢測實驗,應該是不存在要幫誰偽造的嫌疑。 整篇故事比較疑惑的是: 1.女兒打電話說看到人拿著刀? 2.伯奇知道卡爾家浴室在哪?
@moumisun6631
@moumisun6631 11 ай бұрын
第2點,警察有捏造口供或暗示誘導嫌疑人回答方向的可能性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其實法院在2016就說了李昌鈺是做錯但不存在做偽證
@Yu-ml1dp
@Yu-ml1dp 11 ай бұрын
今年7月中央社的新聞內容: 康乃狄克州聯邦法官勃登(Victor Bolden)在今天的判決書中表示,李昌鈺並未提出證據來支持他的證詞。 勃登寫道:「他除了陳述自己進行了檢測,案件紀錄卻未包含進行過這類檢測的任何證據。」「事實上,如同原告指出,李昌鈺博士自己的專家也做出結論,表示沒有『書面紀錄或攝影』證據證明李博士進行了TMB血液檢測。」 判決書還說:「這份紀錄當中卻有證據證明,實際進行過的檢測並未顯示存在血液。」
@dodoyying2745
@dodoyying2745 11 ай бұрын
@@apple-on5pq他又不是就这一次“做错”😢 李昌钰的确是科学家……明明没有受害者血液却被他硬生生检测出来的“科学家”😢😢😢 难怪辛普森会找他😢😢😢
@user-hp8zj8bs7k
@user-hp8zj8bs7k 11 ай бұрын
很開心留言區的人還是很理性的
@ArialTheCat
@ArialTheCat 11 ай бұрын
覺得鞋印很關鍵,他們兩人的鞋子尺寸明顯不合而且差很多,鄰居的作證其實是可能有誤差的,晚上看不清楚認錯車子是有可能的,但鞋印出錯的機會比較小
@washiQWQ
@washiQWQ 11 ай бұрын
对,我也觉得,鞋印不符这么重要的证据在后续竟然完全没有作为参考,很奇怪
@katherineli3435
@katherineli3435 2 ай бұрын
@@washiQWQ可以穿不同码的鞋子呀
@user-zy9bm6lv5x
@user-zy9bm6lv5x 2 ай бұрын
人證是在證據鏈裡面最不足採信的
@Amber-rd3es
@Amber-rd3es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Will講述精彩的故事🎉🎉🎉 還有每週準時更新🥹🙏 每週都很期待❤❤❤
@user-fe6ft2ec7l
@user-fe6ft2ec7l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威爾製作這集內容!
@yagg773
@yagg773 11 ай бұрын
1.李昌鈺博士當年沒理由也沒動機去做偽證 2.警方當年偵查方向是否有錯 3.物證過這麼久了就算再怎麼保存多多少少會有變化 4.再來李昌鈺博士當年只是鑑識人員相對於警方沒有破案壓力而警方可能也許為了快點破案而隨便把證據硬湊破案加上證人說詞反反覆覆也是疑點 5.辯護人為了讓受害者能夠有翻案的證據當然會提出法律動作就算不成案也能在輿論上製造壓力跟風向 以上個人猜測
@zebraimage
@zebraimage 11 ай бұрын
同意你说的每一点。李昌钰做出血迹的判断,甚至是在两位嫌疑人成为被告之前,可能警方连嫌疑人都还没找到。完全想不出任何动机能让李做伪证。因为判断错误有可能是科学上的局限,而做伪证则一定是要有“动机”的。
@owen1226
@owen1226 11 ай бұрын
以现在的证据只能证明鉴定结果出错,根本谈不上伪证。如果出错就是伪证,那大把证人在庭上作”伪证“了。像那个女和狱友,都自认证词不实,怎么没事? 其实就是司法程序错误,让那两烂人白坐牢了。说白了他们是否真是冤案也未板上钉钉,只是证据不足罢了。
@renfadin1953
@renfadin1953 11 ай бұрын
身分地位就是理由跟動機,權威到頂就是連錯都不能犯,甚至破案壓力也會壓到頭上
@9269brawlstars
@9269brawlstars 11 ай бұрын
你的第一點就錯了,當時的他得承受社會輿論和警方的壓力,必定有動機來作偽證
@yagg773
@yagg773 11 ай бұрын
@@9269brawlstars 如果照你的講法的話那麼世界上所有的鑑識人員都像你講的(必定有動機來作偽證)哪個案子沒有社會輿論跟壓力呢? 我個人是相信所以做鑑識的人員都有一定的專業跟認知知道是要幫助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的所以我是相信沒有人一開始就有去作偽證的動機
@drifter790921
@drifter790921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鈺博士是將採樣到的東西交給法官看, 他也沒說上面的血跡是誰的血跡, 而且以當時的鑑識科學也無法確認血跡是誰的, 陪審團卻認為這個血跡就是犯人的血跡, 最該被究責索賠的應該是判他們有罪的陪審團吧! 驗一堆證物提供證據給法庭卻要吃官司,什麼世道?
@nomnom13254
@nomnom13254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然后从此以后没人要成为鉴证科了,都怕被告
@80719good
@80719good 11 ай бұрын
美國的陪審制怎麼好像特別容易弄出冤案?
@xixi1003
@xixi1003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太心疼一个年迈的老人了😢
@leoxavier8204
@leoxavier8204 11 ай бұрын
如果后来的检测验证毛巾上确实是血迹,只是不是疑犯的血迹,恐怕根本都不会有任何争议。验证不是人血就会有人怀疑是伪造证据。至于血液是否会在长时间证物存储过程中变为无机物,这个比较重要,专业人士应该很容易解答,我不太了解没有发言权。
@user-ik5ym3on6p
@user-ik5ym3on6p 11 ай бұрын
​@@leoxavier8204他敢這樣發言保存有降解現象 代表可信度很高 不然一定會出現針對言論
@sweetpotato1990
@sweetpotato1990 11 ай бұрын
這代表當時警方為了破案 常常會用減刑當作條件要求證人作偽證😢
@user-zy9bm6lv5x
@user-zy9bm6lv5x 2 ай бұрын
時到今日還是有誘導式的審訊而且就在台灣
@tanying86
@tanying86 11 ай бұрын
现在看回屋主女儿的供词,简直荒谬,谁做伪证,会在电话里演目击?"这句"他还拿着刀"....撒这种百分百无法圆的慌,屋主女儿想掩盖真实意图应该与凶手有关
@appleyang1527
@appleyang1527 11 ай бұрын
今天開頭語速比較急😂 這件事李昌鈺真的很冤,他只說毛巾有血點,也沒說誰是兇手!再説證物都過了30年本來就有可能有變質的疑慮
@bi-hoo
@bi-hoo 11 ай бұрын
律師跟冤獄賠償當然只想要錢不是嗎? 理論上他根本沒必要做偽證 ・ 當然那麼多案件我相信也不見得 100 % 完全不會有錯誤 ・ 不小心弄錯本來就是人類的吸管 ・ 例如當年測試藥劑過期或是拿錯藥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而且全世界那麼多實驗室都完全不會出錯嗎? 不知道 ・ 但應該不可能 100 % 完全正確的 。
@user-vk8sz3hu1b
@user-vk8sz3hu1b 11 ай бұрын
@@bi-hoo 國外實驗室做實驗時都會要求手寫步驟來紀錄實驗過程來核對,或許以前對的步驟在現在來看是錯誤的.
@tyekherloon5204
@tyekherloon5204 11 ай бұрын
​@@user-vk8sz3hu1b时代在前进 每一个所定下的法律、规则、步骤 肯定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保持不变,直到永远 现在的步骤,在几十年后很可能也会是错的
@appleyang1527
@appleyang1527 11 ай бұрын
@@bi-hoo 對啊!他真的沒立場做偽證!只能說樹大招風所以要打賠償官司被一併告了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2016和2019的法官就說了他和檢控官都有錯但不存在做偽證。
@ppap1641
@ppap1641 11 ай бұрын
剛剛看其他版主分享過,感謝分享
@laushown2828
@laushown2828 11 ай бұрын
最有問題的是那些做偽證的人吧! 難道這些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user-qg5mg9zf7e
@user-qg5mg9zf7e 11 ай бұрын
被警察威脅,是警察最要被抓吧
@tyekherloon5204
@tyekherloon5204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g5mg9zf7e那些警察应该被判重刑
@A87826817
@A87826817 11 ай бұрын
然而把事情推給一個驗出毛巾上有血跡的 甚至當年根本都驗不出來是誰的血
@leeon4065
@leeon4065 11 ай бұрын
嘻嘻,沒有嗎?😂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20:00
@john6408
@john6408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對這起偽證案還滿有興趣,希望10月之後能真相大白,更希望這起殺人事件的主謀能被抓
@fernvenue
@fernvenue 11 ай бұрын
這個新聞剛出就在震驚之餘給 Will 發了郵件希望他能講一講, 感謝 Will 在這個媒體急於搞個大新聞的時代認真仔細地把這個案子給我們理清楚. Plus: 剛看完, 強調一個大家可能沒有注意的點, 其實 作偽證 和 偽造證據 是完全不一樣的, 影片中 Will 用這兩個詞的時候還是蠻慎重的, 至於用 偽造證據 作標題的媒體不知是翻譯不精還是什麼.
@Erewhon53
@Erewhon53 11 ай бұрын
他講應該不是因為你寫信😂
@-.-9270-.-
@-.-9270-.- 11 ай бұрын
別往臉上貼金阿 時機剛好而已🤣🤣
@user-fc6yn1sq7d
@user-fc6yn1sq7d 11 ай бұрын
他只是說自己寄信希望Will能講,沒有說這部影片是自己的功勞吧?
@fernvenue
@fernvenue 11 ай бұрын
@@user-fc6yn1sq7d 是的, 畢竟我完全沒有參與這個影片製作的任何一個部分, 沒有功勞也沒有苦勞, 單純在這向 Will 表達感謝, 也確實沒想到樓上會聯想到這麼酸的地步去, 只能說大可不必.
@camfocus8888
@camfocus8888 11 ай бұрын
問題是法院已經經過幾年審查,前不久已經裁定做偽證成立了,後面只是陪審團裁定罰金跟量刑⋯⋯簡單說目前法院裁定他有罪只是還沒裁定怎麼處罰⋯⋯不知道為何影片有後面的結論,整部影片被最後一部分毀了,所以人很難中立獨立思考!
@wiredandfunnyChinese
@wiredandfunnyChinese 11 ай бұрын
经常心理失落痛苦想家时,看看X调查,让我沉浸在各种迷案之中,渐渐心情好多了,睡前治愈必备😂❤加油
@why9610
@why9610 11 ай бұрын
你们这样去质疑李博士真的好吗?李博士当年也是在事业的上升期,如果他当年不为辛普森去辩护,他的名声就不会那么的响亮, 也不会造就他之后,在不同的档案里面做出各种各样的贡献,我们不应该把他的一点小瑕疵无限的放大,去否定他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我是绝对支持李博士的,他没有错!
@bcchy2011
@bcchy2011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我也有這種感覺,看Will的案件時煩惱跟壓力暫時會跑一邊😂
@Emma-nb3lq
@Emma-nb3lq 11 ай бұрын
感谢Will🙏🙏🙏
@boom72nood
@boom72nood 11 ай бұрын
這麼多年來用科學協助破了許多案件.. 李昌鈺團隊真的很厲害!! 幫助了這麼多,還要被媒體推上風口浪尖,真是人紅是非多.. 希望李昌鈺博士能順利化解這次危機~
@bbsnipergg3969
@bbsnipergg3969 11 ай бұрын
有沒有搞錯啊冤望別人讓人家做了20多年的監牢,不專業害死人你還在那裡?
@bsh7390
@bsh7390 11 ай бұрын
@@bbsnipergg3969 这些人就跟那些一直洗白大up主一样的,已经把人当成神了,是非不分
@AM_aptx4869
@AM_aptx4869 10 ай бұрын
​@@bbsnipergg3969 毛巾並不是定罪的關鍵,而是當年的警察對證人做了逼供和誤導,再加上陪審團的主觀認定他們有罪。另外不是不專業而是當年的技術限制,李昌鈺自己也說他無法判斷毛巾上的血屬於誰的,我搞不懂為什麼要把責任都推到他身上?
@AM_aptx4869
@AM_aptx4869 10 ай бұрын
​@@bsh7390只能說樹大招風,有誰知道那些逼供的警察叫什麼名字嗎?😅
@why9610
@why9610 10 ай бұрын
你们这样去质疑李博士真的好吗?李博士当年也是在事业的上升期,如果他当年不为辛普森去辩护,他的名声就不会那么的响亮, 也不会造就他之后,在不同的档案里面做出各种各样的贡献,我们不应该把他的一点小瑕疵无限的放大,去否定他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我是绝对支持李博士的,他没有错!
@BC-hj6dv
@BC-hj6dv 11 ай бұрын
支持李昌鈺博士。當年技術不成熟或其他原因導致與現在再鑑識結果不同,這是技術問題,正如李博士所說30年前檢測到的物質經過30年時間存在與否都成問題,這卻怪罪到只是負責檢測和根據結果推論的李博士身上是十分不公平。
@camfocus8888
@camfocus8888 11 ай бұрын
你應該看法院判決再支持比較好,這影片其實也講了,只是後面結論錯了! 法院經過幾年審查最近已經裁定李偽證罪成立,法院判決文件有足夠的資料,還沒判決的是賠償罰金這些量刑部分,再簡單明瞭說李已經法院裁定有罪,只是還不知道造成的傷害要怎麼賠償跟處分
@Smtadify
@Smtadify 11 ай бұрын
主要是他沒有留下任何檢測紀錄,還有實驗室人員出賣他,說他其實沒有檢測。 還有新檢測是檢測DNA, DNA 半衰期512年,短短30年就全部消失不見,機率極低。
@terryhsu5921
@terryhsu5921 11 ай бұрын
@@Smtadify 因為是在現場浴室已經完成化學試劑檢測,在實驗室封存毛巾放入證物袋上記錄,按照程序交給警方保管建檔標示編號第16,所以不是在實驗室做檢測作業,並非所有實驗室人員去現場, 當年放在縣警局證物室保存環境條件差,血跡的確會長時間擺放造成有機質分解,沾有化學試劑的毛巾不會莫名其妙跑進去證物袋。
@peterwu7647
@peterwu7647 11 ай бұрын
在現場做檢測沒問題,但事後總有報告吧,怎麼會連報告都提不出來,而且李昌鈺近期的聲明也都沒有明確表示他到底有沒有做檢測
@terryhsu5921
@terryhsu5921 11 ай бұрын
@@peterwu7647 李博士在庭審有說有做檢測,毛巾證物袋相片都有提出,當時在現場是按照警方搜集證物程序,所以才會放入證物袋標示編號,調查報告是由警方負責。
@user-zu3sp1gb2j
@user-zu3sp1gb2j 11 ай бұрын
李博士只負責檢驗,不負責抓人、起訴及定罪。 若有錯,也該是檢辯雙方的問題。
@user-ug5ph4px6b
@user-ug5ph4px6b 11 ай бұрын
啥理論阿,他提供錯誤訊息導致檢辯雙方因為訊息錯誤誤判,他沒有責任?
@user-mf6ti5jn5b
@user-mf6ti5jn5b 11 ай бұрын
@@user-ug5ph4px6b 他的這項證據甚至不能證明現場有人死亡,更不用說指證嫌疑人,真正將嫌疑人定罪的是那些提供偽證的證人
@Jong1122
@Jong1122 11 ай бұрын
@@user-ug5ph4px6b或許現場跡證數百件,這條毛巾只是其中一件,況且當年刑偵檢驗技術尚未成熟,不能百分百判定,這些只能當作庭上參考,況且定罪是綜合所有證物、證人,不是單一物件就能定罪,擺明就是法官與陪審團誤判,抓人來抵罪而已
@eltonlei2481
@eltonlei2481 11 ай бұрын
@@user-ug5ph4px6b就一个毛巾上有一点血,真伪证词就集中在这一句吧,我问问拿这一句定罪却忽略了被告衣服上没有血这个也是李昌钰提出来的观点,这问题是检察官的还是法医的?
@ymzhong2845
@ymzhong2845 11 ай бұрын
这些反驳的人的逻辑,估计犯罪现场没有录像是肯定收集不够证据的。有点像现在的人骂自己年轻时的无知一样。李博士最多就是证据取证过程有问题,动机上来讲当地警方错判更加重要的犯错,陪审团判断的问题也是之一,还有这两个人也不是正人君子,估计盗窃罪就够量刑的了
@Whateverrrrr-no5em
@Whateverrrrr-no5em 11 ай бұрын
又一次证明 好好保存所做过的每一个project的所有数据有多么重要!谢谢🙏
@rabitevil
@rabitevil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
@user-yg4tj4qs7g
@user-yg4tj4qs7g 11 ай бұрын
30年前的東西真的很難找出來幫自己辯護唉
@loricheng820
@loricheng820 11 ай бұрын
24:12 塗了四甲基苯胺(TMB)1980年用於檢測血液的化學試劑,呈陽性化學反應 25:57 生物證據可能因時間而降解、分解或變性,因測試而消耗。 查看手邊的案件材料副本,有一標籤副本證明當時重案組和實驗室人員在現場的浴室毛巾上收集和密封。 我覺得李昌鈺博士要敍述的過程大概是,他手頭的標籤副本證明了當時重案組和實驗人員在二樓的浴室毛巾有疑似血跡,用了當年測試血跡的四甲基苯胺,反應呈陽性,然後這毛巾就被收集封存起來,他收集當下時並無抓補任何人,之後也不認識那二個人,他沒有任何理由需要做偽證。 現今驗不到血跡的可能是隨著時間推移,生物證據可能因時間而降解、分解或變性,因測試而消耗。
@user-ug2pj1yu1x
@user-ug2pj1yu1x 10 ай бұрын
完全赞同。 作伪证是要有主观动机的,连嫌疑犯都没有,哪里来的主观动机。就是欺负黄种人。
@0809demon
@0809demon 10 ай бұрын
沒錯,所以符合李博士說的物證保存不易
@user-ei5gl8xr6b
@user-ei5gl8xr6b 11 ай бұрын
從一開始我就覺得是女兒 但李博士不算作偽證啊!希望不要再冤枉任何人了
@yujoan2076
@yujoan2076 11 ай бұрын
這案子我看過我也覺得女兒超級奇怪🤔️
@user-bv7ef9rn3h
@user-bv7ef9rn3h 11 ай бұрын
女兒偷吃被爸爸發現,又怕男友知道她偷吃所以將爸爸?????
@changcatnip1599
@changcatnip1599 11 ай бұрын
等下,那個女兒其實超級可疑啊~尤其第一時間報警時說「他拿著刀」的部分,事後說自己沒看到兇手根本不合邏輯。而且我也不相信她沒聽到打鬥聲,說起來那個出軌對象明明也超可疑但居然沒有調查這部分……
@user-kl8ur1tx3l
@user-kl8ur1tx3l 11 ай бұрын
应该就是女儿半夜出去跟其他男人鬼混,还想带回家,结果刚好被她爸看到,女儿和野男人合伙杀了老头
@faifaip1
@faifaip1 11 ай бұрын
可能警方認為死者女兒的證詞不如鄰居的證詞來的有價值,以致於一直往為錢殺人的方向辦案。
@seanfu522
@seanfu522 9 ай бұрын
@@faifaip1兩個嫌犯確實帶過被害者家附近或進入行竊,恰巧與受害者的女兒殺害受害者時間重疊。
@Lin-we2bc
@Lin-we2bc 11 ай бұрын
看到當年影像李昌鈺作為檢方證人出庭作證,李博士只有口述毛巾檢驗結果而已,法庭可能信任李昌鈺博士的信譽並未要求李昌鈺出示毛巾檢驗報告,李昌鈺也並未主動提交毛巾檢驗報告給法庭,所以法院並未留存當年檢測報告,警方也曾搜索過李昌鈺辦公室也沒有搜到該檢測報告,現在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mandyyu2014
@mandyyu2014 11 ай бұрын
建議你可以從23:00開始看
@renfadin1953
@renfadin1953 11 ай бұрын
毛巾並不是直接證據,而且80年代至多只能檢驗人血或動物血以及為何種人血血型,所以毛巾連間接證據都談不上.
@KawafujiSoraza
@KawafujiSoraza 11 ай бұрын
主要是明明他也給出證詞說並未在被害人車與衣物上找到受害人痕跡,法院卻對這句話視而不見,根本選擇性耳聾
@baiy-cn
@baiy-cn 11 ай бұрын
可见留下书面检测报告有多重要,不光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
@erichuang2759
@erichuang2759 11 ай бұрын
其實看看李博士的聲明,他說「出於未知原因,毛巾當時未被送往實驗室進行確證血液測試」。沒進實驗室就表示根本沒有書面檢測報告,他當時的工作是幫助現場重建與幫助蒐證,血液檢測只是在刑案現場刮點樣本丟進TMB看反應而已,是陽性就裝袋當證物蒐集保存。證物沒被送到實驗室也不是李博士的責任,但原告律師就是咬著沒有書面報告這點在攻他。
@sarahwong7780
@sarahwong7780 10 ай бұрын
Great news! Thanks for sharing!
@TheRealJasonMa316
@TheRealJasonMa316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很喜欢Will动不动就给你来一个搞笑的桥段:“那里有很多喜欢捡肥皂的人”,光是听完了这句话,我都菊花一紧。
@user-ov3th5yg6z
@user-ov3th5yg6z 11 ай бұрын
還是一本正經的講搞笑段子
@user-cs6tc7dl6n
@user-cs6tc7dl6n 11 ай бұрын
专门翻评论只为了找到这一句!哈哈哈哈
@ellaying1
@ellaying1 11 ай бұрын
一打開聽到will 的語氣好急啊😂
@Gymcarmon
@Gymcarmon 11 ай бұрын
因為今天想快點下班啊
@user-xi3hy1rj4s
@user-xi3hy1rj4s 11 ай бұрын
第一次聽到will語速這麼快
@tina-jb7ux
@tina-jb7ux 11 ай бұрын
XDD超急
@bi-hoo
@bi-hoo 11 ай бұрын
理論上他根本沒必要做偽證 ・ 當然那麼多案件我相信也不見得 100 % 完全不會有錯誤 ・ 不小心弄錯本來就是人類的吸管 ・ 例如當年測試藥劑過期或是拿錯藥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而且全世界那麼多實驗室都完全不會出錯嗎? 不知道 ・ 但應該不可能 100 % 完全正確的 。
@bi-hoo
@bi-hoo 11 ай бұрын
會不會是想烙晒
@unclehaha888
@unclehaha888 7 ай бұрын
人生就是如此,充满着不确定性...非常好的影片
@bradtsai6746
@bradtsai6746 11 ай бұрын
我從來不認為李昌鈺有值得欽佩 他確實在科學鑑識上有著非常大的貢獻 但他就只是個鑑識官,跟"探"這個字八竿子打不著關係,更遑論"神探" 而且他這人對於刑事案件的感知和是非道理的認知卻非常薄弱 他每次談到案件,都一律不斷強調自己的科學鑑識出來的結果有多準確 不斷強調鑑識出來的證據就代表事實代表真相 但卻很少從其他角度真正去探究整個案件的全貌 所以在以往的很多爭議性案件裡,他都跑去站在了和多數人是非認知相反的立場 只因為他受邀去驗了某個證據,然後證據支持了某個他認為的結果 最有名的就是辛普森案,Will之前也有講過 直到影片這個案子發生前,也還有人認為李昌鈺幫了辛普森脫罪 當然辛普森案實際狀況很複雜,主要是當初警方為了趕快結案做了偽證,導致最後檢方整個被控方壓著打 但這完全不能代表辛普森是無辜的,實際上嫌疑最大的還是辛普森,最後會無罪主要還是檢方的偽證問題 但他"李大神探"有在乎真正的凶手有沒有被繩之以法嗎? 顯然沒有 所以當這個事件發生,我一點都不意外 我反倒訝異這樣的事情到現在才爆發出來
@kuohuachin1279
@kuohuachin1279 3 ай бұрын
我也從來不認為李昌鈺有值得欽佩,
@user-mlnid-8782
@user-mlnid-8782 2 ай бұрын
100%同意。李昌鈺被尤其是華人社會過度的吹捧,根本沒有那麽傑出!快要晚節不保了!
@user-ok8hq2vg9p
@user-ok8hq2vg9p Ай бұрын
李不是神,没有必要神话他
@annmitsuhime
@annmitsuhime Ай бұрын
再同意不過 319的時候就對他的鑑識破滅了
@user-sv2hg8go8d
@user-sv2hg8go8d Ай бұрын
李錩钰一生光明磊落,赞佩,他怎么会做伪证。
@user-fe2id8of2d
@user-fe2id8of2d 11 ай бұрын
李博士的證據在當年的庭審的證據鏈裏占有多大的比重是個疑問,倒是幾位警官陰險的辦案風格給我留下深刻印象。如果李博士沒有做虧心事的話,堂堂正正地和檢方乾到底吧。
@fangzhizhang8510
@fangzhizhang8510 11 ай бұрын
自从看了Netflix上面的纪录片the staircase就明白李博士真的是徒有虚名 -- 他不是科学家,是商人。他的试验结论基于他的雇主是谁,感觉他的道德水准实在不高
@user-o16qyb4sz1n
@user-o16qyb4sz1n 11 ай бұрын
晚节不保,也许认罪是个不错选择。可以免受牢狱之灾。在国内賺(骗)了那么多钱,看来要给他人做嫁衣裳了。
@ruialessio
@ruialessio 11 ай бұрын
@@user-o16qyb4sz1n腦子有病就去看醫生,別張口就來
@lauchunyin
@lauchunyin 11 ай бұрын
​@@user-o16qyb4sz1n他那裡騙人錢啊?😱😲
@RayWalker
@RayWalker 11 ай бұрын
这与证据的重要程度毫无关系,关键在于李昌钰是否真的检测过那条毛巾上的痕迹,他在法庭上的证词是否与事实相符。如果他没有做过检测,或者仅仅只是现场简单测试,没有在实验室进行进一步测试,而在法庭上却给出了实验室检测结论,都是属于伪造证据。
@elizalau3312
@elizalau3312 11 ай бұрын
如果只是因為當年技術所限引致的錯誤判斷,或者是證物上物質隨時間改變引致的化驗結果差異,這些情況可以找同年代使用一樣技術的同行專家出來作證⋯⋯
@user-tv7sh9rv3j
@user-tv7sh9rv3j 11 ай бұрын
Will用心製作,聽的好過癮👍,不打包、不抄襲他人作品。
@JessyTsao
@JessyTsao 11 ай бұрын
好心寒,李昌鈺幫助那麼多案件讓一堆凶手繩之以法,竟然因為這個根本和案件結果沒直接因果關係的證據面臨身敗名裂也太誇張,根本警察和檢方想便宜行事怪罪那兩名嫌犯,他們冤獄跟檢方有比較大的關係,到底怪到李昌鈺頭上幹麻...超級黑人問號
@mio9691
@mio9691 11 ай бұрын
還記得那句 讓證據說話 沒想到前一陣子卻看到這則新聞 今天Will就講解了~~ 大家有發現嗎? will今天一開始語速講的比較快😂
@user-oy1nd6zn5x
@user-oy1nd6zn5x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耶😂
@user-dp1wk1ym7c
@user-dp1wk1ym7c 11 ай бұрын
還是會有失誤的時候
@bi-hoo
@bi-hoo 11 ай бұрын
大概是 will 突然想要 烙晒 吧? 😂😂😂 理論上他根本沒必要做偽證 ・ 當然那麼多案件我相信也不見得 100 % 完全不會有錯誤 ・ 不小心弄錯本來就是人類的吸管 ・ 例如當年測試藥劑過期或是拿錯藥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而且全世界那麼多實驗室都完全不會出錯嗎? 不知道 ・ 但應該不可能 100 % 完全正確的 。
@geodarnodan6750
@geodarnodan6750 11 ай бұрын
很同情李博士,这里提出不公平的几点: 1)要李博士解释三十多年前的检验,这根本就是陷阱,谁还记得三十年前的事。 2)当年没有李博士的检验报告,就说他没做过检验,这就是诬告。李博士不负责保存文件,文件不见了,来怪他。假如说他没检验过毛巾,这是否说明当年的法官和陪审团不看白纸黑字,敷衍信任他的说辞,是否现在他们也应该一起被告? 3)定两个人有罪,不单是靠毛巾检验,还有警察的很多调查,中和了所有,最后才判他们有罪,为何说到李博士的检验是决定性的一环? 4)当年的技术,就算后来新技术产生以补偿旧技术的缺陷,难道当年使用旧技术的人就有罪? 现在美国真的很排华。政府说你华人有问题,你就是有问题,有口莫辨。
@shaman0230
@shaman0230 11 ай бұрын
一開始我還以為我開到1.25x語速😂
@user-tr2fc9vt6e
@user-tr2fc9vt6e 11 ай бұрын
我個人觀點,李博士是被急著被破案的警察利用了,而且我覺得陪審團也怪怪的....
@juunuon
@juunuon 11 ай бұрын
聽描述的內容,這案子如果在現在會無罪,沒有直接證據,都是人証和間接證據,尤其人証很容易受其他因素影響
@80719good
@80719good 11 ай бұрын
​@@juunuon因為陪審團制,出現了超多我覺得你有罪你就有罪的爭議案件。
@user-kl8ur1tx3l
@user-kl8ur1tx3l 11 ай бұрын
这个案子真是漏洞百出,女儿报警说有人拿着刀,刀刃找不到也不管,老头的头部被锤子砸过,锤子也没找到,凶器全都没找到,就定罪
@ccc1703
@ccc1703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钰的这段辩词有理有据逻辑清晰,全部正面回应,打在重点上,很有说服力。摆出清晰的事实(证物照片、含文字记录),指出明确的矛盾(物证化验先于嫌犯确定),点明分工职能(自己负责化验,不负责采集物证),提出物证可能已被破坏的可能性。同时也通过物证化验时间早于嫌犯确定时间,以及其他物证被判定并无血迹来证明自己不存在的动机。
@yanyaozhong6293
@yanyaozhong6293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很感谢will , 这样看完。完全不是李昌钰的问题啊。这算是伪证吗......他只是客观作出科学上的分析。
@user-qq6ho4ul9d
@user-qq6ho4ul9d 11 ай бұрын
另外私自帶走現場證據,算是客觀分析嗎😆😆😆
@yanyaozhong6293
@yanyaozhong6293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q6ho4ul9d 带走分析啊.. 给出当时的分析的结果.
@yanyaozhong6293
@yanyaozhong6293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q6ho4ul9d 好像是说,当时在场就分析了. 不要害我在看多一次😇
@user-zq8jc3rd2k
@user-zq8jc3rd2k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q6ho4ul9d 24:10😇 哪裡有私自帶走物證???
@user-qq6ho4ul9d
@user-qq6ho4ul9d 11 ай бұрын
@@user-zq8jc3rd2k 新聞有講喔,只是講李昌鈺的頻道,只知道李昌鈺的那條毛巾,沒有一個人有說到他私自把證物帶回家
@misssusuangela
@misssusuangela 11 ай бұрын
有新片了謝謝❤ Will能講下普渡制藥案件嗎?整個故事也太離譜
@cecia6431
@cecia6431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鈺博士只是在作證上提及了"在毛巾上檢測到有類似血跡", 但要知道在法庭上的攻守方交戰 提出的"論點" "專家證人" "證人" 及"證物" 對陪審員很大影響, 李昌鈺博士也只不過是被理用, 要是真的要審, 就要找回當時負責案件的警察跟檢控官了
@latitude3695
@latitude3695 11 ай бұрын
thx
@user-zw3yb1sr2m
@user-zw3yb1sr2m 11 ай бұрын
等待真相,支持李昌钰博士
@saya8160129
@saya8160129 11 ай бұрын
都80幾歲了,而且在刑事案件付出了這麼多年,結果還被這樣起訴真的讓人心寒 坦白講,那兩名嫌疑犯要起訴的人應該是當年要別人講偽證詞的警察 說難聽點,起訴李昌鈺博士,是為了拿更多錢吧!
@nashitersaniyaysakgjuzz
@nashitersaniyaysakgjuzz 10 ай бұрын
他干了这么多伪证 你是一个不看?让那么多人白白坐了那么多年牢 你好意思说这种事?为了钱?那别人的青春是钱能买来的?煞笔玩意
@vincentgallagher_
@vincentgallagher_ 10 ай бұрын
李昌鈺很貪污,有個亞洲人被三個Gay殺害了,他判斷三個無罪😅
@nashitersaniyaysakgjuzz
@nashitersaniyaysakgjuzz 10 ай бұрын
@@vincentgallagher_ 😂💩
@user-ok8hq2vg9p
@user-ok8hq2vg9p Ай бұрын
八十多了,还要什么名利,该追究责任的还是要追究
@user-ok8hq2vg9p
@user-ok8hq2vg9p Ай бұрын
李这些年拿到了不少黑钱,这货不是什么清白之人
@taililin8047
@taililin8047 11 ай бұрын
這個案件不是由李先生主辦,所以他和他的團隊沒有取證,只是把由辦案人員取得的物件做實驗,再給出報告。現在這兩人翻案後,開始控告所有參與此案的人,李先生也在內,他是其中名氣最大的人,所以讓很多人跳起來,開始擲石,有些人就是見不得人好,唯恐天下不亂!
@erichuang2759
@erichuang2759 11 ай бұрын
你可能要重新看一遍喔,從李博士的聲明稿那邊看好了,他的聲明表示他和同事被派往現場進進行化學測試和現場重建,後面也寫到「出於未知原因,毛巾當時未被送往實驗室進行確證血液測試」。跟你寫的內容完全相反😅
@keayjiaxin3143
@keayjiaxin3143 11 ай бұрын
想问问 X调查的会员要去哪里开通呀
@user-pt9fu3km8y
@user-pt9fu3km8y 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Will分享,李昌鈺加油
@user-sj7nu9ou1b
@user-sj7nu9ou1b 11 ай бұрын
可以拜託will繼續更新睡前故事系列嗎 我真的很需要
@AK-kf5dd
@AK-kf5dd 11 ай бұрын
現在就直接認定是否作偽證還太早,就如同所有案件一樣,一切還是得等收齊所有證據,等待審判結果出爐後才能知道。希望所有的懸案以及有爭議的案件在將來的某一天都能夠真相大白
@rosal9062
@rosal9062 11 ай бұрын
很厉害,过了这么多年细节还记得这么清楚
@allgaga8685
@allgaga8685 11 ай бұрын
威爾真的很專,口條也業條清晰的把伯奇的名子念的很正确😂
@LGP0810
@LGP0810 11 ай бұрын
站在美國司法界總要有個人來當代罪羔羊,李昌鈺正是適合的人選, 站在李昌鈺的角度,想要享有神探的頭銜,當然不能承認自己的過錯, 不管結局如何都對李昌鈺很不利,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站得越高責任越重。
@relaismonde3213
@relaismonde3213 11 ай бұрын
点评到位!欲带其冠必受其重何况关乎人的未来命运,估计所有他参于的案子若有疑议都将再查可叹李昌钰风光半生晚节不保
@masaka7036
@masaka7036 11 ай бұрын
不想讓白人背鍋,又不能讓黑人背鍋,這裡剛好有一個名聲很大的華人
@ng5064
@ng5064 11 ай бұрын
老霉想削弱华人的影响力,现在拿比较有社会地位的华人开刀,之前把40多个华人科学家抓了去调查,现在又来搞李昌钰。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20:00 有說辦案的警察也有被民事起訴
@dfg63631
@dfg63631 11 ай бұрын
30年 物質也是會改變或難以保存吧🤔🤔?? 不過319搶案還真的很想知道真相😂😂😂
@80719good
@80719good 11 ай бұрын
至於真相是如何,只有阿扁自己知道了。
@user-ru6jp6ms6o
@user-ru6jp6ms6o 11 ай бұрын
奇怪的一點是,兩個都否認殺人,但沒有否認進過屋主家?
@howu.friend
@howu.friend 11 ай бұрын
當年沒有精神鑑定,兩人又有藥癮習慣,說不定是意識錯亂。另外,所有的報告都是檢方提出,也不排除有誘導、刪減的嫌疑。
@Wenerrix
@Wenerrix 11 ай бұрын
沒有否認並不代表有,做筆錄的時候通常只會針對警察的問題回答,沒問的一概不回答或提起,免得自找麻煩,而且否認殺人邏輯上也可以說明他們沒有進入屋內,若按照你的邏輯,設想A情境:他們可能入室搶劫並且沒有殺人,然後後續又有人入室殺人,B情況:卡爾已經被殺然後兩人才進入屋內搜刮財物,AB兩種情況皆表示當天有兩組人進過屋內?這種可能性也太低而且毫無邏輯跟證據支持,若口供為真,AB情況的可能性真的太低太低
@RottLiu
@RottLiu 11 ай бұрын
支持李昌鈺博士的回應
@R-Lin
@R-Lin 11 ай бұрын
當年的技術沒現在先進 各國也一堆喜歡逼供的警察 甚至是屈打成招的 所以有這種案件造成最後判斷錯誤不意外 也還好當時的證據都有保留,現在才能成功翻案
@user-qq6ho4ul9d
@user-qq6ho4ul9d 11 ай бұрын
那私自把現場證據帶回家,需要先進技術嗎😆
@youtingchen6892
@youtingchen6892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q6ho4ul9d 帶腦子看吧 可憐的東西
@user-qq6ho4ul9d
@user-qq6ho4ul9d 11 ай бұрын
@@youtingchen6892 我這腦袋裝滿滿蛋白質的,真是無法跟腦子裝滿大便的神探粉溝通,是我的錯😭
@youtingchen6892
@youtingchen6892 11 ай бұрын
@@user-qq6ho4ul9d 可憐吶,不跟你計較了。
@ZZ-xc5bn
@ZZ-xc5bn 11 ай бұрын
李博士夫妇是我母亲的好朋友。希望他能平安度过,但也希望法律能给予公正审判!❤
@relaismonde3213
@relaismonde3213 11 ай бұрын
不偏不倚给你个赞
@user-um2nl6ls3c
@user-um2nl6ls3c 11 ай бұрын
或許當年檢驗血跡的方式準確性不高抑或是根本不準確,後續技術升級才能導出正確答案,不能因為當時技術不足造成的判斷後面才來追究,畢竟那是該時代唯一檢驗的方法之一,只能用此方法。相反該追究的是那些誘導偽證詞的警員。
@fzm8879
@fzm8879 11 ай бұрын
支持李昌钰博士
@Kansou67
@Kansou67 11 ай бұрын
那裡有很多撿肥皂的 Will幽默了一下XDD
@gary_1005
@gary_1005 11 ай бұрын
感覺will也可以講講看319槍擊案!
@hhhhhing818
@hhhhhing818 11 ай бұрын
這種政治案件我覺得頗有難度
@cvspkb66618
@cvspkb66618 11 ай бұрын
希望可以聽到will說319槍擊案,放在頻道會員
@lujiesun6765
@lujiesun6765 5 ай бұрын
很好的案子,李昌钰的思路果然清晰,不愧是最知名的私家侦探
@twistedbody
@twistedbody 11 ай бұрын
不应该神话任何人,真相只有一个,必须严谨。
@taipeipaul
@taipeipaul 11 ай бұрын
此案的重點是警方如何誘導和逼迫證人誣陷嫌疑人。而毛巾的佐證根本不是此案的重點,毛巾上有無死者的血跡,並無法說明誰是兇手。那麼,這個毛巾根本無關緊要。美國檢方不從白人警察著手,而起訴更無直接關聯的華人,這難道不是一種種族選擇嗎?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這是民事起訴 不是刑事起訴,而且20:00也說到當年辦案的幾名警員也有被兩人提出了民事起訴。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After the murder charges were dismissed in 2020, Henning and Birch filed lawsuits against the town of New Milford, Connecticut State Police detectives and sergeants, officers with the New Milford Police Department and Lee, accusing them of fabricating evidence, malicious prosecution and suppression of material exculpatory evidence. (newstimes)
@Small-Fishsss
@Small-Fishsss 11 ай бұрын
我猜测是因为李他人气比较大,才这么受关注吧…
@sschong5469
@sschong5469 11 ай бұрын
什么白人华人,请理性论事别什么都往种族方向想啦。
@ookami_dayo1415
@ookami_dayo1415 11 ай бұрын
就媒體要寫新聞當然找大咖當標題
@haimeizhang5732
@haimeizhang5732 6 ай бұрын
这个李昌钰案件现在如何了?求更新。
@dnainfo1351
@dnainfo1351 11 ай бұрын
那李为什么不能及时file a court motion to appeal summary judgement
@chris90526
@chris90526 11 ай бұрын
笑死,李昌鈺只是說毛巾上有血點,並沒有說那是誰的血;換言之,兇手被定罪根本與毛巾無關,干李昌鈺屁事😆😆 這充其量只能說是李昌鈺鑑定錯誤,但受限於當時的科技,我認為這是非戰之罪;但是你要說這是作偽證,記者要不要重修國小國語啊😆😆😆
@bi-hoo
@bi-hoo 11 ай бұрын
律師跟冤獄賠償當然只想要錢不是嗎?
@A87826817
@A87826817 11 ай бұрын
然而真正做偽證的美國警察 草草帶過 你猜為什麼
@geodarnodan6750
@geodarnodan6750 11 ай бұрын
很同情李博士,这里提出不公平的几点: 1)要李博士解释三十多年前的检验,这根本就是陷阱,谁还记得三十年前的事。 2)当年没有李博士的检验报告,就说他没做过检验,这就是诬告。李博士不负责保存文件,文件不见了,来怪他。假如说他没检验过毛巾,这是否说明当年的法官和陪审团不看白纸黑字,敷衍信任他的说辞,是否现在他们也应该一起被告? 3)定两个人有罪,不单是靠毛巾检验,还有警察的很多调查,中和了所有,最后才判他们有罪,为何说到李博士的检验是决定性的一环? 4)当年的技术,就算后来新技术产生以补偿旧技术的缺陷,难道当年使用旧技术的人就有罪? 现在美国真的很排华。政府说你华人有问题,你就是有问题,有口莫辨。看看议员们对抖音总裁审问时的嘴脸,这就是美国。愚昧的港人的台湾人还把贼当爹拜, 我呸!
@user-sx9ee5eq6y
@user-sx9ee5eq6y 11 ай бұрын
就算毛巾上的血跡是真的,那也最大可能是受害者的血跡啊,單憑這點怎麼可能判斷哪兩位男子是犯人?李也許誤判了但不至於影響到案情矛頭指向是哪個嫌犯吧?
@lindaycting7441
@lindaycting7441 11 ай бұрын
結語很棒
@user-rz4bs2uf3v
@user-rz4bs2uf3v 11 ай бұрын
比起當年的案件,我更想知道是如今法院為何裁定偽證的?不知道是否有判決書之類的?
@kevinkazuma4969
@kevinkazuma4969 11 ай бұрын
認真看到一半突然聽到Will說出:「那裏有很多撿肥皂的人」 害我笑出來
@teddycarlyle9191
@teddycarlyle9191 11 ай бұрын
有沒有一種可能,刑案警察故意偽造犯罪現場,而科學鑑識的人員確實不知情。😮
@williams3342
@williams3342 11 ай бұрын
讓我想起電影黑暗騎士,只要讓Harvey醜事曝光,以前他抓的犯人都會通通要求重新上訴,所以要繼續維持他光明的形象
@user-bn6db7nb8w
@user-bn6db7nb8w 11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樹大招風,「毛巾血跡被作為證據給嫌疑人定罪」跟「鑑識人員作偽證」根本是兩回事
@user-hk1hi4br2m
@user-hk1hi4br2m 11 ай бұрын
那個年代要找到直接證據本來就非常難,幾乎每個人都改證詞了這鍋大家都有份吧
@Takeshi-0615
@Takeshi-0615 11 ай бұрын
有時候檢方明知兇手一定是他,但是就是找不到直接證據,然後眼看著犯人就要逍遙法外了,那檢方寧可造假證據也要使兇手伏法,這就是非法正義,而犯人一定認罪,因為他以為檢方真的找到了他的犯罪跡證,除非兇手自己坦白我處理的很乾淨,還用漂白水清洗過現場,檢方不可能找得到證據,所以我自行認罪的同時,也要同時控告檢方有罪。
@ivyyewmanwei
@ivyyewmanwei 11 ай бұрын
希望到时候 will 能跟进这起 来临10月开审的起诉案做视频更新。
@HTLIN-zj8ek
@HTLIN-zj8ek 11 ай бұрын
will 有podcast嗎~~
@user-mk5bw2wd4q
@user-mk5bw2wd4q 11 ай бұрын
辛普森我也覺得水很深
@dorytsai2253
@dorytsai2253 11 ай бұрын
有夠雖小,客觀陳述被結果扭曲,希望他能平安度過此劫
@bononoooooo3427
@bononoooooo3427 11 ай бұрын
相信李博士常年以来高标准的做事原则,他参与的部分无懈可击,不应该是他被揪出来指责。
@vcgame123
@vcgame123 11 ай бұрын
一直很好奇 你的背景 和桌面擺設都是真的嘛!???
@hazeloverr
@hazeloverr 11 ай бұрын
確實蠻冤的 當年檢測技術有限 當時的結果可能真的是血跡反應 又或真如李所言 是時間推移 物證上的血跡沒了 李負責過這麼多案子 當年鑑證技術有限 不可能完全沒出錯 鑑證技術受限出錯和刻意偽證不可相提並論 或是否警方故意轉移焦點到李身上呢 又還是真的出於排華 那就真的寒心了
@apple-on5pq
@apple-on5pq 11 ай бұрын
他被民事起訴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提交到檢驗報告給檢控官和法院,所以沒有證據去證實他真的有檢驗過。再加上他當時的說詞和2008年重新檢驗的結果不一樣,兩個受害人當然咬著這一點把他也告上去獲得最大索償。
@kathlynnn
@kathlynnn 11 ай бұрын
感覺是女兒殺的,她一直說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字句,以及重複更改證詞,這兩點十分可疑 甚至還脫口對前男友說出「會像殺了我爸爸那樣殺了你」這種話 有時候人在憤怒時,很容易將不能說的秘密就這麼脫口而出 只是我在想,若真的是女兒殺的 為什麼他們兩人偷的那輛車 會與鄰居目擊那輛剛好差不多款式呢?
@AM_aptx4869
@AM_aptx4869 10 ай бұрын
太暗看錯了?
@seanfu522
@seanfu522 9 ай бұрын
警方逼迫鄰居作偽證
@mjozhou6920
@mjozhou6920 11 ай бұрын
凡是受过一点科学实验教育的人都知道,李昌钰的声明非常合理非常符合常理,仅凭30年后的negative结果实在不能作为30年前的positive结果的反向指证,作伪证这个指控就更加不能成立了
@user-jr7mk4hh8r
@user-jr7mk4hh8r 11 ай бұрын
希望能談一談李神探和廢死神推翻台灣台灣警方、法醫專家、檢察官、歷審法官幫三死囚翻案的歷程。
@JackyWong0603
@JackyWong0603 11 ай бұрын
熊哥哥又可以水30分鐘XD
@wwbfred
@wwbfred 11 ай бұрын
案件的关键在于,浴室中毛巾上的血迹是证据链中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该证词,将完全无法解释两人身上的血迹是如何处理掉的。另外李博士关于动机的辩护是有漏洞的,因为只要有助于将任何人定罪,对警方或鉴识机构来说都是有意义的,而嫌犯是不是那两个特定的个体根本无关紧要。在不伪造证据的前提下,将一些模棱两可的证据偏向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方向,这个主观动机或是潜意识行为也确实可能存在。我们都知道警察是会对证据造假的,关键是在这些案件中,李博士有没有做到洁身自好。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原告不能提供更多关于李博士涉案的证据,我们应当认定李博士无罪。不过,如果李博士当初对待这件证物能有现在为自己辩护时这样严谨,不说结果一定会改变,但也有可能为这起冤案提供另外一种可能性。
@user-sp7bz3gl8g
@user-sp7bz3gl8g 11 ай бұрын
當時那些做偽證的警察都應該進去監獄裡面坐牢 另外那些警察都應該各要賠一大錢給那兩位受害者吧
@leesimage
@leesimage 11 ай бұрын
根本沒有動機,而且他們是團隊,他是團隊長 …… 祝福李真博士平安渡過劫難!
@qiwang5697
@qiwang5697 11 ай бұрын
还记得之前Will讲过李博士协助破获的康州碎木机杀人案件,在没有找到遗体的情况下协助警方给嫌疑人定罪帮受害人找回公道。李博士一生破获了众多案件,但只要一个案件没处理好就影响到了自己一世英名也是可惜。
@user-xh5vq8su5s
@user-xh5vq8su5s 11 ай бұрын
你找一下李的一起楼梯案件,估计你会质疑,
@user-qf3ck2ki6j
@user-qf3ck2ki6j 11 ай бұрын
李昌钰已经被判作伪证成立了。你的说法也挺变态的,什么叫可惜? “你们两个不满18岁的青少年只是在牢中度过了30年,只是失去了整个青年时代,人家李博士失去的可是宝贵的名誉呀” 对李昌钰这个人可惜的只是现在才把他揪出来,哪怕上帝告诉你他就是罪犯,出于任何动机作任何伪证都是绝对不可被接受的,现在其它指控还在调查,可惜的就是李昌钰84岁,留给他老人家捡肥皂的时间不多了。 另外,血迹只要正常保存,再怎么降解也不可能被检验成无机物,不要说有机无机,只要没有保存上的失误,真的是血,提取DNA都很有可能。
@worldisinchaos
@worldisinchaos 11 ай бұрын
还有帮辛普森杀妻案,他本来也没什么英名😂
@why9610
@why9610 11 ай бұрын
你们这样去质疑李博士真的好吗?李博士当年也是在事业的上升期,如果他当年不为辛普森去辩护,他的名声就不会那么的响亮, 也不会造就他之后,在不同的档案里面做出各种各样的贡献,我们不应该把他的一点小瑕疵无限的放大,去否定他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我是绝对支持李博士的,他没有错!
@fornarinadesanzio9711
@fornarinadesanzio9711 11 ай бұрын
笑死了,他说受害者头上的伤是飞进来的鹰进来抓伤的。。哈哈哈。一次在美国一次在德国,两个女死者都是同样的死法,还说那个嫌疑人没罪?用脚后跟想都知道。@@user-xh5vq8su5s
@user-ut3pu9pq2m
@user-ut3pu9pq2m 11 ай бұрын
當神探記憶要很好,38年前的案件,都要記得很清楚,我卻連昨天早餐吃了什麼都忘了
@christy-love-n-peace
@christy-love-n-peace 11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很可疑,尤其以他的高齡,感覺就像是律師做出來反辯的稿子,他照本宣科的講。另外我也不覺得血液變質會造成現代科學誤判,不然那麼多2、30年後重啟DNA檢測的案子是怎麼做的? 我也不願意接受華人神探做偽證,但還是看事實說話,尤其他那句美國人歧視華人很讓人傻眼⋯
@anm4477
@anm4477 11 ай бұрын
​@@christy-love-n-peace 廢話就算你今天是好人 還是要讓法院證明你是好人啊 所以用律師也合理吧 一個手段而已
@christy-love-n-peace
@christy-love-n-peace 11 ай бұрын
@@anm4477 我當然知道是誰都要請律師,我講這個的意思,只是要說年代久遠,他不可能記得那些細節
@tessxu8367
@tessxu8367 11 ай бұрын
记早餐吃了什么和记案件的细节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脑回路。
@user-cr5zo6po9s
@user-cr5zo6po9s 11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以前警大每年都會邀請他到學校演講,現在聽起來...mm...真有趣
@gmjacky
@gmjacky 11 ай бұрын
即使毛巾真的沒有血跡,因當時技術所限而得出的結果,也不等同於作"偽證", 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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