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 Li 我當然明白你想法係企響正義嘅一面,但情況係同時我亦感到你用情緒嘅表達比理性嘅分析多好多,出現偏頗。(此亦純係我主觀感覺,唔好意思)我覺得不妨想像自己係陪審團成員去思考案件,你可能又有另一種睇法。 事實係我哋根本唔知現實中呢兩個人嘅相互關係,可能佢哋係認識嘅呢,如果係咁當中又可能有其他原因同作案動機。所以你講“無差別殺人”,呢點恕我無法認同。再講,你認為一單所謂嘅“判案”,會對“流浪漢殺人”起到乜嘢作用?!或者現實中根本無幾多個流浪漢得閑睇新聞,揾食都嚟唔切啦係咪先?😊而且我講所謂嘅上訴翻案,的確響現實中不時就有,死刑亦被証明無助減少罪案;你認為“假如亂過馬路會被判死刑”行得通嘛?!治亂世用重典嘅策略本身就存在問題。 無論如何,我原意只係交流;響信息有限嘅情況我可能完全錯誤。希望你唔好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