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山大!國民法官該怎麼當?惡補法律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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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

瑩真律師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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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也就是2023年1月1日開始,國民法官制度就要正式登場囉!很多網友留言想了解,國民法官制度跟美國陪審制度有什麼不一樣啊?國民法官就是陪審團嗎?所以我們就來跟大家複習一下國民法官制度吧!
律師工作忙壓力大,睡不好是家常便飯,精神體力一差,事情處理效率不好更變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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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304
@chenorion
@chenorion Жыл бұрын
果然需要專業的律師解釋,才能瞭解國民法官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感謝美女律師淺顯易懂解釋!
@C_Y_1893
@C_Y_1893 Жыл бұрын
補充一下科刑的部分: 假設9位法官之中,1位國民法官主張死刑、3位國民法官主張無期徒刑、1位國民法官主張十五年有期徒刑、1位國民法官和1位職業法官主張十二年有期徒刑、2位職業法官主張十年有期徒刑: 一、由於最不利被告的「死刑」只有1票,未達6票門檻,因此被排除。 二、死刑的1票會被算至次不利被告的「無期徒刑」中,總共是1+3=4票,未達5票門檻(死刑需2/3,死刑以外的刑度只需1/2),因此也被排除。 三、以此類推,死刑的1票和無期徒刑的3票被算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中,總共是1+3+1=5票,雖達到票數門檻,但由於未包含職業法官的票數,因此仍然會被排除。 四、將前述的票算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中,票數總共是7票,已達票數門檻,且已包含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雙方的票數各至少1票,因此最終被告將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user-gq1bl4bn5j
@user-gq1bl4bn5j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樓主!說明超清楚,幫忙頂上去~
@Kanadesaioshi
@Kanadesaioshi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樓主說明 幫大忙了
@user-gx9mg1gd1i
@user-gx9mg1gd1i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不就是以對「被告」採優先最不利的刑責先計算,若票數或條件不足,就直接遞延到次等的刑責。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user-gx9mg1gd1i 対
@432v01
@432v01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結論可以簡化為:採納9位法官中第五重的刑責。但若第五重的刑責為死刑而第六重的刑責不是死刑,則採納第六重的刑責
@francodeercow
@francodeercow Жыл бұрын
最擔心的問題也就是瑩真律師有提到的在攻防戰的部分,有可能會被拿來利用做持久戰、拖延戰術之類來製造一般國民法官不諳法庭審理流程所帶來的疲憊疲勞或不耐,因此出現倉卒決定!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一定会有 但 国民法官也是有権調閲案情相関資料 应該不致於会倉卒決定 只是要擔心㾱死会不会混入導致 原本該死刑卻因牠們的一票譲那隻十惡不赦的死刑犯逃过死刑跟無期徒刑而已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Eirny Chen 看一下楼下CY的補充說明 就明白了
@AquilaTheta
@AquilaTheta Жыл бұрын
又是一個聽到法律馬上想到廢死,講到廢死就扯上廢死聯盟,被媒體跟政治操弄的人 讓我覺得難得國民法官制度出來了,民眾的公民教育卻不足夠,令人擔憂 國外的陪審團制度有要求盡量不可以觀看新聞媒體,避免被媒體帶風向,希望要是某人被抽中,可以好好貫徹這一點 雖然我支持毫無悔意不可教化的必須死刑,但覺得連查證都不願的人真的沒資格談論時事跟法律! 廢死聯盟最早成立原因,是因為早年台灣時常會因為辦案壓力而亂抓人,並靠嚴刑逼供取得無辜人的自首證詞,還莫名被定案死刑 過去確實有不少案例在迅速執行死刑後,才證實其中幾人根本是無罪的陌生人 因此有一群人得知此事後一直努力爭取,讓無辜的人沉冤得雪,但結果也是從十幾歲少年被關到四五十歲 那些上新聞演戲說殺人犯也是人的聲音根本是極少數,且他們也不是廢死聯盟的成員,只要找個偏激人士穿佛袍喊廢死你就以為是廢死聯盟喔? 一般大眾對於死刑的態度,就是死刑舉辦完就當沒事,不會去探討殺人犯如何產生、如何避免產生, 且平時大家都罵恐龍法官,卻在死刑宣判時完全相信法官跟檢察官的調查結果? 而我知道廢死聯盟的主張後,支持司改會用司法改革取代廢除死刑,來維持死刑的存在。 以司改減少冤罪,其結果就是期盼已久的國民法官制度。 如果被抽選上去的是連法條也不願看不願做功課,隨輿論與媒體操弄起舞的人,那拜託直接放棄,給其他有公民意識的人好嗎?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AquilaTheta 請問你看到案情內容了嗎? 我們得知都是犯行 而非案情 能不能公平的判刑要等看到案情才能決定該犯人的刑責 但 至少 我能做的 就是不会像㾱死先把㾱死擺在前面來做不公平的審判 而你能嗎?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AquilaTheta 因為牠們為了不譲死刑犯得到应得的処罰做了太多泯滅良心的事 可以自己拜一下GOOGLE大神 看牠們做了多少泯滅良心之事 我個人認為2018/9/10高雄的護母孝子誤殺家暴父案不应該判死或無期 雖然弒殺直系親屬起跳就是無期 但 如果就公開的案情而言 他是為了護母才会誤殺家暴父 其情可抿還有其他家人求情理应從軽発落 2012年蔡京京因為要不到錢夥同男友殺母還開着母親的賓士棄屍 這種就以什麼在学期間成績優異可教化一樣判無期 請問 這樣的判決公平嗎?
@lwafu
@lwafu Жыл бұрын
在推動國民法官之前,應先行國民檢察官! 不先起訴,何來審判? 如近日台南88槍之槍擊案,徐巧芯舉發之偽造文書案。 就應立即收押,偵辦! 公職檢察官,法官,不敢做的事,立即起動國民檢察官與法官來行事!
@ethanchang639
@ethanchang639 Жыл бұрын
我們學校的多元選修的主題也是國民法官制度ㄟ,非常新奇 且之後也會有法官入校園活動,法官跟律師都會來,好期待喔(只可惜不是瑩真律師)
@weifanchio6557
@weifanchio6557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
@user-xz6hd7ot9s
@user-xz6hd7ot9s 9 ай бұрын
國民法官要有法律知識的人,來擔任會比較好
@Sally-pf6gp
@Sally-pf6gp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真的要是被選到也是很苦惱🤣🤣🤣 律師辛苦了~~~ 恭喜工商!!三得利聽說真的很不錯耶
@cr-2032-ncadsr
@cr-2032-ncadsr Жыл бұрын
來了,時間真的過好快,希望疫情也過的好快!
@zero9497
@zero9497 Жыл бұрын
無論如何,當你站在那哩,掌握一個你根本不認識人的生死,或是說會左右他人生的決定,任何人都需要強大的心理素質。重點這是國民義務,無重大理由無法迴避。所以很多人已經開始有壓力了。
@leefunfundance
@leefunfundance Жыл бұрын
鍵盤上的民粹,當自己身處在那個法庭,希望嘴巴和心,都可以收斂一點,成熟一點。為了自己,也為了公眾
@music105
@music105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專業講解
@user-wg3fx6ye1i
@user-wg3fx6ye1i Жыл бұрын
很期待國民法官制,可以讓民眾更增加法律知識與法治觀念、訴訟過程多累多冗長以及法官真的是恐龍嗎?國民法官就會做得比法官好嗎?科刑會比法官更符合社會期待嗎?國民法官會不會總是被演戲的欺騙呢?親自體驗就知道答案。 但也辛苦了律師、檢察官及法官了,工作內容將會更加繁重。
@mountain2418
@mountain2418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好棒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大家可以找時間去法院旁聽庭審;還有利用司法院網站查閱公開的判決書,有助益理解案件始末和司法邏輯、專有名詞。除了瑩真律師的KZfaq;臉書的「法律白皮書」,也是很值得推薦的法普專頁。
@robertgary2389
@robertgary2389 Жыл бұрын
期待實施
@YeeJam
@YeeJam Жыл бұрын
我滿期待自己能成為國民法官的一員,尤其與我經歷有關的內容,尤其酒駕的問題我真的很看不下去,我又剛好是喜歡用上自身經驗給身邊的人一些建議,而且也喜歡跟人家深入探討各種議題的人,雖然常常被人覺得難相處😂所幸還是有些朋友能理解我
@user-pu7cz4tl9y
@user-pu7cz4tl9y Жыл бұрын
非法律人光追事實認定過程就很辛苦啦 後面更有法律構成要件等等 甚至最後判決對未來其他案件的影響... 不過國民法官就是要更多元(對事實的)意見 但現在這種帶風向的風氣下會不會被影響就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最後 請教有先訂好評價國民法官的制度了嗎? (或美國如何評價的)
@a009a1
@a009a1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對於法條要有基本的基礎以及對於以往類似的案件的判決方向與重點,不然在那樣嚴肅高壓的環境,只怕是跟著主要法官附和應聲的話,就會失去設立這個的最終目的了...
@user-sy6ez7oq1g
@user-sy6ez7oq1g Жыл бұрын
主要怕兩點 1進入權力代理人狀態 因為不需承擔成本而對案件草率投票 2訴諸權威 畢竟不懂容易受權威人士影響判斷 即時解釋 也會收到干擾 醫學方面看到這樣的場景比比皆是
@WE2023TW
@WE2023TW Жыл бұрын
昨天,我收到掛號通知單了😅
@highness12
@highness12 10 ай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是否會有被收買或安插樁腳的可能,電影失控的陪審團就出現這樣的問題。
@user-yp5tc7tq6z
@user-yp5tc7tq6z Жыл бұрын
陪审团制度和国民法官制度类似吧。
@user-wg9uk3nf1q
@user-wg9uk3nf1q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跨出第一步總比原地踏步來的好。
@ylk74915
@ylk74915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當一次國民法官 這個跟甚麼案件無關 單純希望能當一次看看
@chrischen666
@chrischen666 Жыл бұрын
直接去法院旁聽就好了。
@casper5198
@casper5198 Жыл бұрын
報告~~其實老實說~~~ 二審(高等)、三審(最高)應該不會讓國民法官來審吧~~~
@owlfuko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期待這個制度,也準備這個制度很久了! 只缺一張通知
@liusummer5225
@liusummer5225 Жыл бұрын
好處是能增加人民法治觀念、讓人民參與審判,壞處就是增加司法人員負擔、造成訴訟程序延宕。
@shelbyinc
@shelbyinc Жыл бұрын
總感覺步驟相反了,應該是要先從教育去厚實人民法律基礎,再要求國民能參與法治的決策,這樣總有說不上來的本末倒置之感,靜觀其變
@liusummer5225
@liusummer5225 Жыл бұрын
@@shelbyinc 的確,沒有基礎,人民應該會以自己主觀心證來做決定,也容易被他人左右情緒影響判斷
@RoyalFixer
@RoyalFixer Жыл бұрын
@@liusummer5225 嗯!而且現在網路資訊很多,一不留意就很容易被與論帶走
@raywang6090
@raywang6090 Жыл бұрын
@@shelbyinc 你的想法才是反了,如果人民的法律基礎都合格了那還需要國民法官幹嘛?因為人民長期不信任司法,所以才會有國民法官的制度產生讓國民參與吧?
@shelbyinc
@shelbyinc Жыл бұрын
@@raywang6090 我不太確定不信任司法跟建立法學素養有什麼關聯或衝突?厚實法律基礎不是讓你去考國考讓你知道什麼叫原因自由行為,什麼是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條件。但至少罪刑法定要知道吧? 至少像過失殺人這種謬誤要知道哪裡不對吧?至少給你過往判例讀你能讀「完」吧?至少舉案件中重要的一至兩條法條跟你解釋了你能理解吧?至少知道交保跟無罪定讞的差別是什麼吧?就上面所述我自己對現階段的民眾是沒有信心,原因為何?看看任意一條網路新聞留言就知道。當然你要說既然專業的法官在場他能處理我也同意,但既然都叫國民法官了,要求國民至少提升一點專業度不為過吧,總不能因為這種制度的設計,讓司法人員工作量反而大幅提升。 上面這些都不是讓人民要積極的了解深度法學知識而只要求人民被動的能理解法律基礎概念,畢竟如果連參與者自己都不在乎法律了,就只是到場憑著臉書看來的消息、乘著公憤的氣焰舉手投票去決定一個人生死,那我們回歸用直接石刑就好了,現場判刑、現場執刑,這樣不也挺代表民意。
@user-nd9tw1eu9v
@user-nd9tw1eu9v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知道法律用語的意義,以及何謂罪刑法定 例如覺得應該是強姦罪而不是強制性交 就會變成一樣的行為,無法成罪(強姦),但卻不了解為什麼 如果法官以法無明文拒絕對國民法官行使闡明權(我覺得這個會成為大宗) 不管對行為人和受害人都是傷害
@ylk74915
@ylk74915 Жыл бұрын
聽過法白電台解說時 也有律師或是檢察官嘗試使用幻燈片來解說案情 或是單純只念法條來解說 實驗結果有發現幻燈片可以加速國民法官的了解 可能未來律師都會採用這種手法來爭取國民法官的認同 檢察官當然也會比照辦理
@user-nd9tw1eu9v
@user-nd9tw1eu9v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沒人對你的「未來可能」負責,包括法白 第二,訴訟程序進行的主導者是法官,不是律師或是檢察官 一句法無明文要你閉嘴,或是趕你出去就好 現在你懂問題在哪裡了嗎
@zihantseng1380
@zihantseng1380 Жыл бұрын
太棒了!這個制度👍不然法盲一堆,受不了⋯希望把台灣的法治觀念漸漸普及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是很好 但 最初実施時還有問題待修正 一定要実施後才能発現問題点 以及国民法官要如何保護 畢竟判的是刑案難保不会被犯人報復
@user-gd1qy9tr7m
@user-gd1qy9tr7m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怕 有些黨派人士來充當國民法官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user-gd1qy9tr7m 基本上一定有 我甚至可以予測 㾱死聯盟一定会派人混進去
@Kis.my.ass0678
@Kis.my.ass0678 Жыл бұрын
@@user-sg1hi2sx9w 吠死才多少人而已你說混就混喔?電影看太多跟現實搞不清膩
@user-sg1hi2sx9w
@user-sg1hi2sx9w Жыл бұрын
@@Kis.my.ass0678 国民法官是政府給与人民參審的権利 請問㾱死聯盟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権利? 那你說 是我電影看太多? 還是我予先想到這手段? 我知道不一定会如牠們的意 但 万一不幸中了一個就天翻地覆了
@wangkuanyun
@wangkuanyun Жыл бұрын
我總是覺得最後可能演變成國民法官被法官牽著鼻子走
@AquilaTheta
@AquilaTheta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大眾對於死刑的態度,就是:死刑舉辦完就當沒事,不會去探討殺人犯如何產生、如何避免產生, 平時大家都罵恐龍法官,卻在死刑宣判時完全相信法官跟檢察官的調查結果 廢死聯盟最早成立原因,是因為早年台灣時常會因為辦案壓力而亂抓人,並靠嚴刑逼供取得無辜人的自首證詞,還莫名被定案死刑 過去確實有不少案例在迅速執行死刑後,才證實其中幾人根本是無罪的無關人士 因此有一群人得知此事後一直努力爭取,讓無辜的人沉冤得雪,結果是從十幾歲少年被關到四五十歲,只能慶幸有條爛命在 我時常觀看或聽無數的真實案罪案件Pocast,和法庭劇刑事劇, 故我雖認為人性本善,但在長年錯誤的情緒與情感教育下,不可教化的死刑犯就會產生 因此即使我知道廢死聯盟的主張,也沒有完全支持他們,而是支持司改會用司法改革取代廢除死刑,來維持死刑的存在。 其結果就是期盼已久的國民法官制度。 不過,多數跟我一起站在支持死刑角度的人,只會在留言亂罵廢死聯盟,完全把死刑當成二元化題目,用媒體和輿論判斷事情,讓我覺得不齒為伍。 希望我們引頸期盼的國民法官制度,最終被選上去參加陪審的人都能有獨立思考能力,不要被政治與媒體操弄,尤其貪汙案和死刑案。
@user-bv4ni1pz9w
@user-bv4ni1pz9w Жыл бұрын
法緒跟計概應該要成為各大大專院校的必修
@chenry1061
@chenry1061 Жыл бұрын
@WL-mi9pl
@WL-mi9pl Жыл бұрын
這真的滿困難的,就好像從路邊拉一個人來教他寫code一樣,想到就覺得要有耐心耐心耐心
@kunnayoro6045
@kunnayoro6045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法官跟律師會累死,我個人悲觀地認為這不是擾民就是流於形式,畢竟大家都喜歡當雲法官,當然也很希望事實能打我臉
@rison3630
@rison3630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希望新制度不會如你所憂,但美國的國民也不是每個人都是高學歷,美國人能做到,台灣人應該也能吧?
@Neko0624
@Neko0624 Жыл бұрын
雲法官真的爽
@user-nb7oo5wu2e
@user-nb7oo5wu2e Жыл бұрын
單純就是一群人喜歡攻擊法官,殊不知法官也只能依靠這群人選出的立委修的法下去判
@user-lx4ib1lq3q
@user-lx4ib1lq3q Жыл бұрын
@@user-nb7oo5wu2e 你會講這番話就表示你不懂「黨國思想」的可怕!
@user-jd4xg9nj8u
@user-jd4xg9nj8u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本來就是補強法官或律師在生活上及經驗上不足的地方,其餘是法律條文的問題,如惡性殺人犯,為什麼有恐龍法官?為什麼要急於結案?恰好國民法官補足了這一,不只美國,香港,歐洲...都是陪審團制,若僅僅是是法律專業來看惡性犯罪的話往往會失去制定法律的初衷。
@h20712920
@h20712920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光是要讓民眾理解無罪推定原則就要花上不少時間,有的人可能覺得有證據就可以判有罪,但證據力究竟有多少效力是有差異的,有時候就算有證據也有可能有證據力不足的時候,而這時就得去判斷現有證據是否作為刑度的參考,光是這點就腦子爆炸了吧...
@jimoaooo3368
@jimoaooo3368 Жыл бұрын
有點擔心台灣民眾對於媒體的依賴會成為問題
@miragechang
@miragechang Жыл бұрын
很容易資訊不足或是某方有比較強勢的媒體資源 變成開失智列車
@jimoaooo3368
@jimoaooo3368 Жыл бұрын
@@miragechang 哀,國民教育雖然有12年 但是精英教育讓很多人連9年都沒有
@l7i7k7e7
@l7i7k7e7 Жыл бұрын
5:41 槍擊殺人案件不符合國民法官制度 殺一個人也才7年而已 只要沒死人開槍就不需要國民法官 恐龍法官一樣可以用『可教化』來幫助黑幫 ======================== 看完強尼戴普的世紀官司 其實可以感受得出來雙方律師為何要問那些看似沒有意義的問題 或者要對方說出某些指定的內容並同意或是確定是他本人的意志 這應該算是針對說謊的人一一去拆解他的謊言 沒說謊基本上是不用害怕這種提問 只要陳述事實經過其實沒甚麼好擔心的 但是要我問出跟律師一樣專業的問題..... 好難喔!!!!
@yukaichen9401
@yukaichen9401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好,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是說學校的老師因擔心同學在課堂上使用手機除了可能會影響到同學也會變得無心停課,決定沒收他的手機,等到下課後或放學回家時才歸還;之所以發生這件事,是因為班上同學都同意在上課時不使用手機集中放在一個地方等下課時再使用,而這位同學據新聞報導更是帶了3支來學校,老師要拿走時(畫面是只拿一支),衝上前去將老師的手夾在腋下硬是掰開手取回;想請教律師 老師的做法是否違法??? 台灣現今法律又是如何???若是學校有相關法規,學生的做法又是如何??? 謝謝!!!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有一票人是: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這些人擔任國民法官,想必審議時會非常刺激⋯⋯
@user-co5wv5ue6f
@user-co5wv5ue6f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制度很棒 讓國家司法走向更加人性化平民化! 但我有幾個疑問? 1.國民法官制度 有沒有身份保密安全 2.如果遇到有人 威脅國民法官 又該怎麼辦? 3.會不會有判決後遭到被告者指派人士狹怨報復的可能性?
@user-bs8fb4zk6j
@user-bs8fb4zk6j Жыл бұрын
推選館長當國民法官
@user-wh5kr9jk3w
@user-wh5kr9jk3w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認為無罪、職業法官相反,無罪判決要誰寫
@user-mq7zy7xr1v
@user-mq7zy7xr1v Жыл бұрын
刑事方面主張程序正當性及交叉詰問時提問被告如果此事重來一次誠實方法為何爭取有利不利心證。
@z8981
@z8981 Жыл бұрын
想了解國民法官模擬庭的,可以看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個人覺得是個笑話啦。
@puffergun
@puffergun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哦,到處都有youtuber說他們晚上睡不好呢!
@user-xz8hy2tm6h
@user-xz8hy2tm6h Жыл бұрын
樂見其成
@user-nj6rt9yb7i
@user-nj6rt9yb7i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較好奇為什麼律師不能當國民法官
@jumbo7822
@jumbo7822 Жыл бұрын
在此我也想分享一下『我覺得』國民法官需要注意的點 1. 請大家未來若真的選上國民法官,請注意一定要注意『構成要件』,說白話一點,讓一般人聽得懂的就是要怎麼樣才會犯這個法律 舉例說明:很多人誤會的誣告罪,它其中一個構成要件就是要『憑空幻想捏造過程』,並不是說今天法院勝訴或敗訴就對方就犯了誣告罪,沒這回事! 構成要件很重要很重要!!請一定要記得 2.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特別刑法更加不能用『推測』來定人的罪 舉例說明:發生車禍的時候,車上有3個人,其中兩個人完全沒有開車經驗,連怎麼讓車子發動都不知道,只有一個人會開車~但是你不能光憑這點就說那會開車的人是駕駛...必須有決定性的證據,例如監視器拍到他車禍後從駕駛座下來 如果可以用『推測』來定人的罪,那柯南也不用辛辛苦苦地找證據了,直接用倒小五郎說兇手就是你~~兇手就要被關了 3. 必須符合無罪推定原則,在沒有鐵證指控人有罪時,則必須推定他為無罪 舉例說明:就像上面的例子,你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會開車的人是駕駛,那不好意思~~你不能判定他犯罪,必須推定他無罪....縱使你可以『推測』犯人就是他,但是『推測』不能當證據...沒證據就無罪! 我知道這的確是很恐龍的判決,但是沒辦法~~證據說話...我相信就算是未來國民法官上路,也得要在證據說話的限制之下...應該不可能改成可以用『心證』之下...但不是每個案件都有完美證據的.... 就像我舉例的,各位有甚麼『證據』可以說那位會開車的人就是駕駛??不是每個案件都這麼完美有監視器拍下完整過程喔~~各位如果你現在是國民法官要怎麼辦??現實中的法庭,駕駛的律師有100種方法可以推翻你說出來的證據,各位怎麼辦?而且各位還不允許違反我說的原則喔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滿期待第一則判決的~~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個例子有問題,誣告罪的構成要件⋯⋯你再確認一下吧!
@jumbo7822
@jumbo7822 Жыл бұрын
@@ladygraceck 我查過了,誣告罪的確是要 憑空捏造事實 才會觸犯誣告罪,就某件事情完全沒發生,原告用自己的想像力胡扯犯案過程指控他人 請問我哪邊說錯呢??還是有最新的修正??可以分享一下嗎?
@diabolkw
@diabolkw Жыл бұрын
👍👍👍
@feifeizhang4955
@feifeizhang4955 Жыл бұрын
绿师
@roseluna2909
@roseluna2909 Жыл бұрын
我被 通知選上 ,資料不回傳可以當作放棄嗎?
@dkny7121
@dkny7121 Жыл бұрын
有新增情境畫面耶😂
@u851326
@u851326 Жыл бұрын
想請教律師也支持參審制嗎... 請問律師心目中理想的審判制度是: (1)法官制; (2)陪審團制; (3)參審制?? 在先不用考慮現實是否可行, 僅以"制度"的理想性而言, 請問律師的選擇是?? 及其理由?? 理想與現實必然會有落差.. 有了理想作為目標, 再從現實做為起點出發, 規劃一步步抵達理想的路徑.. 而不應該選擇一個半成品或次佳選擇, 然後在努力學習磨合後, 就只為得到一個半成品或只是次佳的選擇.. 我的理想是能夠與時俱進的英國海洋法系下的陪審團制
@cy0063
@cy0063 Жыл бұрын
廣告太有趣了吧🤣🤣🤣🤣
@sophisticatedbrian9849
@sophisticatedbrian9849 Жыл бұрын
89會不會也去呀
@user-yz4vf1eh6f
@user-yz4vf1eh6f Жыл бұрын
好期待國民法官,代表台灣的民主又往前一步了!法治的國家,全民參與法律!
@jimchiu6181
@jimchiu6181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覺得需要給國民法官更多的時間審理案件,像之前模擬法庭時就有遴選到宣判案件僅有幾天時間,結果做出與定讞案件截然不同的判決,我想誤判的機會只會更高。 再來是法律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也不得有不利處分,但實際上沒有罰則能約束雇主,雇主真的處分員工可能也罰不到半毛錢。 最後,國民法官該如何不被媒體報導影響,像之前八里媽媽嘴的老闆一開始就被媒體瘋狂追殺,但後來真相水落石出後發現他只是個無辜的人。 將民意帶到法庭上,司法就死了。 因為憎恨而投下同意票或是因為憐憫而投下反對票,因而不能落實罪行法定原則,我想這是國民法官最不足之處。
@user-rh8ps5lx1m
@user-rh8ps5lx1m Жыл бұрын
我想問的是國民法官的篩選制度,例如 : 篩選的年紀上限由幾歲到幾歲,學歷程度等等... 如果開庭當天才知道審理案件被告是自己認識的朋友,是否可拒絕審理或者是由職業法官要求換國民法官? 以上兩點是我暫時想到的問題,很期待國民法官這個制度,(我問的問題可能有點愚蠢,請觀看我留言的人稍微忍耐一下,抱歉)
@bishopvspk
@bishopvspk Жыл бұрын
有備位國名法官可以取代
@zeusal1803
@zeusal1803 Жыл бұрын
年齡要滿23歲,學歷不拘 篩選的條件也滿多的,比如你不能是政治人物或是有擔任律師等等 國民法官有正選6位以及備選2位,如果身體不舒服或是像你說的被告是自己認識的人,可以請備選國民法官來代替你 我當初被選到參加模擬法庭的國民法官的時候,通知書上有寫篩選條件,不知道正式法庭上路會不會再寄給國民法官那種通知書…… (喔,剛剛發現上網也查得到國民法官的篩選條件)
@Malystryx0906
@Malystryx0906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讓我想到電影十二怒漢跟Netflix比利時劇集《陪審十二人》
@user-bl7ek5vy5i
@user-bl7ek5vy5i Жыл бұрын
假如6名國民法官碰巧都是完全法盲,無法做出有效的判斷,那案件怎麼辦
@user-zi2gv3mq3h
@user-zi2gv3mq3h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國民當法官可以選在一些比較易判跟確定的案件讓他們參與~比較很明顯的那種殺人犯或一些激進的神經病犯人,最好可以用國民的力量來讓他判處死刑或是較重的刑度
@user-hu4lw9bh9f
@user-hu4lw9bh9f Жыл бұрын
那不知道會不會遇到,譬如說妻子因為長期受到丈夫虐待,最後終於痛下殺手殺死丈夫,結果依照法律,法官至少要判有期徒刑,但是國民法官都訴諸情感,也不想了解法律,全部6票都堅持不同意,一定要妻子無罪釋放,那該怎麼辦呢?
@user-ly8sg7oo6n
@user-ly8sg7oo6n Жыл бұрын
抱娃娃的樣子好可愛
@JK-Jasmine
@JK-Jasmine Жыл бұрын
7:35 以最近熱播的韓劇中,很多時候都是收買法官 如果依照第一個例子,那好像還是有機會隻手遮天😕
@user-hj9xe4qf9z
@user-hj9xe4qf9z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瑩真律師,公務員得視情況這條空白法條是否合理,執法人員可將此空白法條擴大解釋,關於此現象可有反制條款
@peiyuanhioii
@peiyuanhioii Жыл бұрын
❓問題: 如果在海外 讀書/工作/生活 的國民,收到出任國民法官的通知,一定得回國參加嗎? 🤔
@louiswang1020
@louiswang1020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國民法官的選擇,是否也是以戶籍所在地來選呢? 若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是否表示得回原戶籍地擔任國民法官? 能否以戶籍地過遠的理由拒絕擔任呢?
@C_Y_1893
@C_Y_1893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法》 第12條 (第1項)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 (第2項)前項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均以算至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供使用年度之一月一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第3項)第一項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 第16條 (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第一款至第五款略) 六、因看護、養育親屬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七、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有處理為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時。 八、因生活上、工作上、家庭上之重大需要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第九款及第十款略) ……(第2項略)
@aznazblechar5990
@aznazblechar5990 Жыл бұрын
剛起步肯定比較辛苦
@JasonYang0102
@JasonYang0102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本質上是贊成國民法官的制度,但很怕國民法官真的不懂一些犯罪的構成要件等等的概念,導致投票的時候三位職業法官都認為無罪or有罪,而國民法官完全相反而不得不判刑或放人的狀況發生
@96t64
@96t64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跟律師在正式上路後應該常會有白眼想翻到頭頂蓋的時候。
@TimeLancer
@TimeLancer Жыл бұрын
面對沒有教科書的新領域,還是只能多累積實戰經驗.
@yi8188
@yi8188 Жыл бұрын
瑩真律師好,請問: 1.國民法官僅適用於地院,還是高院、最高院都會有? 2.被告、被告律師、檢方或原告是否會當庭知道投票票數內容,還是只會知道有罪無罪判決? 3.國民法官能投棄權票嗎? 懇請釋疑,感謝美麗漂亮大方瑩真律師!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法條都有的說⋯⋯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法第5第一項、第9條第三項、85條第一項、101條第2款
@yi8188
@yi8188 Жыл бұрын
@@jkx1980 因為法條內容有點多,所以我才用問的比較快😅 非常感謝您幫忙標籤。那請教您「國民法官於終局評議時,不得以拒絕陳述或其他方式拒絕履行其職務。」意思就是不能投棄權票嗎?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yi8188 對,因為擔任國民法官是「義務」,一但當上國民法官,就不能違背法官的職責,也就是一定下判決才行,「義務」呀~
@yi8188
@yi8188 Жыл бұрын
@@jkx1980 你確定?有法理或法條依據嗎? 從哪些法理或邏輯論述,可以禁止國民法官的良知掙扎? 你確定你能在非你專業的領域上,永遠能在感性跟理性之間取得你毫無疑問的抉擇?
@aoo5231
@aoo5231 Жыл бұрын
推薦podcast法律白話文,「政治歸yo智ep6」以及「yo智事務所ep30」可以更了解國民法官的運行流程跟制度。
@forbbidenname18
@forbbidenname18 Жыл бұрын
这就是陪审团啊 ,只不过判决是需要法官还有国民法官达成共识
@user-ly8sg7oo6n
@user-ly8sg7oo6n Жыл бұрын
很好啊 不會有恐龍法官!
@abon76
@abon76 Жыл бұрын
難怪之前有人幫瑩真律師貼上顏色標籤 其它法識也就算了 國民法官制度 我從公聽會/立院委員會院會一場場了解 對其有相當的認識 您說判決 必須有國民法官及執業法官同時都有票才能成立 這樣子做是避免法官或國民法官單一方的意見 乍聽之下言之有理 但講白一點 所有的判決 都必須有一位執業法官的同意 判決才會通過 即便六名國民法官同意 只要有一位恐龍法官不同意 就不會審判完結 好的 律師您並沒說錯但過於美化 我想讓其他有在注意國民法官的網友知道 只要三名執業法官 有其中一位是恐龍法官 或是被收買的法官 那司法不公的情況還是存在 國民法官也只是點綴陪襯 而司法權還權於民之日 遙遙無期
@JimMingLin
@JimMingLin Жыл бұрын
很樂見國民法官制,希望朝好的方面發展
@stephenhuang9395
@stephenhuang9395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如果有三個佛心的法官認為嫌犯可教化 , 那不就跟之前的結果一樣 ? 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
@jennychen1740
@jennychen1740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需要出庭很多天,是像美國(強尼案)一樣被關起來嗎? 若不是的話,是否會有賄賂國民法官的風險?或是會換一批人?
@Uchihajun
@Uchihajun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民主進步的法案
@Kis.my.ass0678
@Kis.my.ass0678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很期待人生中有機會做一次國法的機會,不過周邊的律師朋友倒是噓聲居多,也部份認為只是一昧想仿效國外陪審制度,實際上只是增加成本及浪費司法資源罷了
@user-ft7gk4eh8b
@user-ft7gk4eh8b Жыл бұрын
03:08 阿你活該阿 領那麼多錢還葉佩雯 賺翻了還嫌累 嫌累不要做啊
@gary19850706
@gary19850706 Жыл бұрын
如收到「國民法官之信件」可以拒絕出席嗎?或無故不到嗎?
@zeusal1803
@zeusal1803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要出席的,原則上不能單純因為工作有事或是不想去而缺席 除非有重大事由(←我覺得滿籠統的)導致出席有困難時,要跟法院說明
@user-po3up4qy5i
@user-po3up4qy5i Жыл бұрын
❤❤❤❤❤
@hsmstars15
@hsmstars15 Жыл бұрын
酒駕致死實務上不是都當成過失致死在處理嗎? 有認識過失跟間接故意也是心證,最終案件屬於哪個罪名依刑訴300條,法院可以認定 只是這個認定部分有讓國民法官參與嗎?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酒駕是故意的對吧 致死是過失的對吧 故意犯罪(酒駕)導致有人死亡結果,這好像有個名詞叫,加重結果犯
@Araraki0083
@Araraki0083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法庭可以旁聽嗎?看過日本旁聽制度⋯但感覺問題還很多😮
@larryaccount6350
@larryaccount6350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
@oz010160
@oz010160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有個喜歡血流成河的鄉民過去, 每個案件不管法官怎麼解釋都投有罪的話, 之後還會擔任國民法官嗎?
@ghyt1111
@ghyt1111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的床架好好看 請問是哪裡買的?
@LawyerAngela
@LawyerAngela Жыл бұрын
是皇齊柚木的傢俱,他們家的東西很不錯喔
@MrQ486
@MrQ486 Жыл бұрын
有個疑問,就是當法官或檢察官向國民法官講解案件程序時有沒有可能因法檢有意的引導從而影響國民法官對案件的看法的情況呢? 畢竟國民法官不懂一些程序或專有名詞,有沒有可能發生像是法檢已決定要做出有罪或無罪判決,就搬一些案例或講一些避重就輕的法條(例如說這個刑責按法條要判10年,但其實法條中還有說要有什麼特定的行為才構成判10年的刑責之類的就故意不講)讓國民法官覺得好像這樣判才是正确的情況 這是有可能發生的嗎?
@ioriaclooney6441
@ioriaclooney6441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受到檢察指揮, 且有破案壓力, 容易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傾向嫌疑人有罪, 應該檢察分離, 檢察官做為控方, 要求警察收集罪證, 律師作為辯方, 要求警察收集其他證據, 如此才有公權力能對案件更能有正反及全面的證據收集, 防止冤獄的產生
@richfancy
@richfancy Жыл бұрын
7:27 國民法官跟正職法官意見不一致(國6票有罪VS正3票無罪),不是應該重新投票嗎?怎麼會直接就無罪?
@jkx1980
@jkx1980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法律就講白了要 無罪or最有利被告認定 請參考國民法官法83條規定~
@q17881
@q17881 Жыл бұрын
想知道會不會出了法庭就被人報復。
@user-rm4lc6mg8v
@user-rm4lc6mg8v Жыл бұрын
最後你就會發現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立法的問題
@OlinaChang
@OlinaChang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變成必須用這個方式讓大家發現是立法的問題,不然網路唇槍舌戰宣導什麼的也沒啥路用。
@shelbyinc
@shelbyinc Жыл бұрын
立法的跟法官你覺得誰跟媒體關係比較親近,我一直覺得現代最大的力量是媒體,因為人們都已經失去識辨的能力,不管資訊深淺跟真偽去全盤接收了,到最後我猜法官跟檢察官等還是會被罵到破頭。 舉例像保險法就是一個很大的立法不專業導致司法摸不著頭緒的例子
@bon7245
@bon7245 Жыл бұрын
很期待看到在法庭上看到國民法官和可教化法官互嗆的場面
@Yukirin_tw
@Yukirin_tw Жыл бұрын
讓我們一起迎接大恐龍時代的到來 到時候一定很精彩以前罵人恐龍的人 一起坐上去當恐龍
@nomore0978
@nomore0978 Жыл бұрын
大學通識應該要加入這樣的課程!我大學時就有參觀過法院~
@youtubehand
@youtubehand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呀,問就是通通唯一死刑。
@amysheu4004
@amysheu4004 Жыл бұрын
立意良好 但若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就被選定為國民法官 那應該也是一場災難 如果能在一段時間前 先儲備國民法官 進行法律教育 或許有助於此制度的推行
@9090666
@9090666 Жыл бұрын
法院判決最好的就是在情理法上都能兼顧到 但以往的法院判決都只重法而已 至於情和理這就嚴重缺少了 因為現有的法院判決在情理上都是由法官自由心證而已 但很多法官的思想是和民眾的思想是有嚴重的落差的 這就導致了許多判決和社會民眾期望有嚴重的落差 這就產生了所謂恐龍法官的問題來了 而為了補強這問題 所以才會產生國民法官來 由於國民法官是用來補強判決裡情和理的不足 所以國民法官就算對法律不太懂 對於整個法案的判決也是幫助非常大的 而由於國民法官設計是雙方都必須要有同意票才能把人判有罪 所以這就代表一個人被判有罪 也就是代表法官代表有一個人在他認為的法律條文中 是符合犯罪要件的 這時就再結合五票的國民法官的同意票下 那這判決就可以說在情理法上都是取得要件了 不能說這法律是完美的 但絕對會比起現行的司法制度還要符合大家的認同的
@yoyo_wang
@yoyo_wang Жыл бұрын
看起來只有很嚴重的刑罰才適用,那出示證據時不就會展示很可怕的照片嗎?會不會給國民法官內心造成陰影啊?此外目前覺得最有用的應該是量刑方面不再是法官獨斷吧?如果沒猜錯的話如果出現什麼酒醉殺人可教化之類,應該就不是法官可以獨自決定,那樣的制衡還蠻有用的。還是說國民法官只能決定有罪或無罪而已?
Пранк пошел не по плану…🥲
00:59
Саша Квашена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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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s He Un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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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Chikin C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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ХАБИ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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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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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ранк пошел не по плану…🥲
00:59
Саша Квашена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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