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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地府判案回憶,詳細介紹『鬼』的生活細節(第一集)鬼和人的區別
幽冥問答錄(第一集)
問:先生早年曾經作過陰間的判官,是不是?
答:是的。世間的人聽到這些事都很好奇,可是在我看來,都是些平常的事情,沒什麽好奇怪的。
問:這是什麽時候發生的事情?
答:是光緒庚子(1900)年間發生的事,當時我19歲。
問:您所擔任的是什麽職務,屬誰管轄,有幾個職員?
答:屬東嶽大帝管轄,可是我一直都沒見到東嶽大帝,僅僅在判案後將結果上報而已。我當時擔任分庭庭長,另有陪審員四人,其他辦事的小鬼很多,不計其數。
問:您擔任陰間判官多長時間,每天都去嗎?管轄哪些地方?
答:前後4、5年,每天都去,管轄華北五省。
問:陰間為什麽請您做判官?
答:我也曾經托同事問其原因,據說:我幾世前曾經作過陰間的判官,宿世的因緣所牽引,所以這世又作了陰間的判官。
問:陰曹地府有法律嗎?先生沒有學習過陰間的法律怎麽能判斷無誤呢?
答:好像沒有看到有什麽規定、法律,只是根據案情進行判決,自能掌握案件的關鍵處,根本不需要經過考慮。(陰司判案全憑人一生之善惡業行,沒有人為設立的,不斷變遷的法律條文,善惡的標準是身口意十善十惡,此標準亙古不易。)
問:您所管的是哪些案件?
答:我管的是人死後十個月以內的善惡案件,超過這個時間的就屬於其他人管了。
問:曾經見過閻羅王嗎?
答:沒有見過(他未離開過自己的轄區,所以見聞有限,並不是沒有閻羅)。
問:人的善惡,鬼神怎麽能全都清楚,並且完整紀錄呢?
答:鬼神能看見人見不到的東西,聽見人聽不到的聲音,人的種種思想行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無遺漏的記錄下來。另外鬼神能透過看人頭頂上紅黃白黑等光,而知道這個人行為思想的善惡。
問:犯罪的鬼也有狡辯的嗎?
答:非常多,犯罪的鬼對他所犯的罪也一定極力狡辯,等到出示確鑿的證據,才低頭認罪。我曾經審判一個鬼,作惡多端,這個人生前表面修善,暗地裏造惡,對他所犯的罪,極力否認。我看他罪案堆積如山,證據確鑿,想立即判刑,沒想到這個鬼忽然口誦《金剛經》,左右陪審者看到他頭頂上出現紅光,急忙請我停止審判。
我懷疑左右收受賄賂徇私,仍然準備判刑,可是那個鬼不斷的誦經,左右極力請我肅立。我說:「我身為判官,怎麽能向罪犯肅立?」左右說:「不是這個意思。這個鬼頭頂上現出佛光,審訊他就是褻瀆不敬,不如停審。」我當時見他們垂手肅立,看起來非常恭敬,因此問他們:「此案如何辦理?」
他們說:「不如判他投生人胎幾次,使他不能憶念《金剛經》的時候,再判他罪。」我說:「讓他投生人胎,那豈不是便宜他了?並且投胎幾次,那麽受苦報就要在幾百年以後,豈不就延後了他的受報?」左右說:「讓他投生為剛出生就死了的胎兒,幾年就有幾世了,因為他造業有造業的果報,誦經有誦經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隨便消除,將來分別受報,不會有絲毫差錯。」我於是同意了。
問:人死以後,他的神誌是迷迷糊糊仿佛在夢中,還是清醒如平時?
答:像平時一樣清醒。
問:您每天什麽時間到陰間去,審案要多長時間?
答:最初在每天晚上,後來白天也能到陰間去,但必須在下午,來去全部是坐轎子,走的很快。審案時間每次幾小時,然而遇到復雜的案件,有時要用幾天時間,但是這類案件很少。
問:到陰間時您的身體是不是像睡眠一樣?
答:去陰間時,身體躺臥在床上,像熟睡一樣,不吃不喝,也不覺得饑渴。有時神識正在陰間的時候,有親朋好友忽然來了,又不便告訴他們我在陰間審案,於是閉著眼睛與他們說話,像沒睡好一樣,客人如果問什麽事,也可以回答,但是不能向客人發問,也不記得與客人講了哪些話。
問:由陰間回到人世間,是不是感到精神疲倦?
答:精神稍微有些疲倦,像沒有睡好一樣。
問:陰間也也喝水吃飯這些事嗎?
答:有。但不許我喝水吃飯(人吃鬼飯會受傷害,古代鬼王邀請人間高僧去鬼界應供,也是供養人間飲食)。
問:陰間官服什麽樣式?它的公文樣式和辦理程式是怎樣的?
答:我當陰間判官時,還在清朝末年,所以陰間官服、公文樣式和辦理的程序方式,都和滿清沒有差別;但是到民國以後,恐怕又改變成遵循新的製度了。
問:陰間判官有工資嗎?
答:有。但是對人毫無用處,所以我沒有領取。(陰間之錢財寶物帶回人間就是紙)
問:陰間刑罰有多少種類?
答:陰間刑罰種類非常多,比人世間殘忍嚴酷百倍,以現在人看,一定會認為陰間刑罰非常殘酷。然而從我所經歷的來看,人類寧可在人世間受刑,切不可在陰間受刑。人世間受刑,受刑完了就結束了,陰間則受刑後還要再受刑,譬如在人世間殺害十條人命,受罪只不過死一次,陰間則必須用刑十次,刑滿後再判他轉生十世,全是被人殺死;至於鋸解、碓磨、刀山、油鍋等刑罰,全是真有的,造惡的果報,是如此的可怕。
問:陰間最重視的是哪種德行?最恨的是哪種罪業?
答:陰間最重視的德行是,男的忠誠報國,孝順父母,女的貞/潔/守/節,孝順父母,這兩種人雖有其他罪業,也必能減輕刑罰。陰間最恨的是邪 y、殺生兩種罪業,殺生比邪 y罪惡還要重,如果因為邪 y而殺人害命,則是兩罪全犯,罪加一等。古人說:「萬惡 y 為首,百善孝為先」,實在不是假話呀。
問:陰間既然沒有成文法律,那麽罪輕罪重,如何衡量?
答:這要看他犯罪的動機和所產生的結果,衡量情節、依據道理來判定罪刑輕重。現在用盜竊來作比喻,如果盜竊的人是迫於生計,不是將盜竊的錢財亂用;或者被盜竊的是一個富人,盜竊數量不大,對於富人的生計並沒有影響,富人對這些錢財也不是很痛惜;又或者所盜竊的是將要花在吃喝嫖賭等不正當地方的錢財,那麽盜竊的罪就比較輕。
萬一富人被盜竊,使奴婢仆人受到責罰,以致奴仆氣憤自殺;或是貧窮人買米買藥的錢,因為失竊而導致餓死或病死;或被盜之人被迫與竊賊發生打鬥,導致殺人害命,那麽案情就非常嚴重,不能以尋常盜竊案來對待了。
問:陰間審判犯罪應負的刑責,有沒有錯誤的情形?
答:不會。陰曹地府對於犯人的罪狀都早有精確謹慎的調查,證據確鑿,因此審判非常的公允,從來沒有審判錯誤的事。
問:我們一天之中,一生之內,念起念滅不知道有多少,是善是惡即使自己也不能全都記得,陰間官吏記錄人的功過,纖毫必錄,怎麽就不嫌麻煩呢?
答:人的思想,念起念滅,做過就忘了,像空中的鳥飛過的痕跡,水面的泡沫,影響不大的,那麽陰曹也不予記載。如果一心專註,念念不忘,雖然沒有付諸行動,也是有功過被記錄的;如果由想法付諸行動,那麽功過就更加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