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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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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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күн бұрын

#國會職權法 #憲法法庭 #國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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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309
@user-sr2zm5vc3d
@user-sr2zm5vc3d 16 күн бұрын
三個政治小丑之法律低俗讓人嘆為觀止!被大法官打臉,打得好腫
@user-on6by2xm4e
@user-on6by2xm4e 15 күн бұрын
人家還是法學博士呢!這場讓他們都原形畢露啦!
@lemon-c2l
@lemon-c2l 14 күн бұрын
@@user-sr2zm5vc3d 國蔥老師是康乃馨法學博士? 嗡上人是沒你黑法學博士?
@basegame2055
@basegame2055 16 күн бұрын
太棒了!大法官打臉立院薪水小偷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ig4jj7vl8x
@user-ig4jj7vl8x 16 күн бұрын
呂大法官已經明確的暗示白爛立萎違憲!😂😂😂😂😂😂😂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Heiweiii
@Heiweiii 14 күн бұрын
@@Wish-Hope被告方不是講了嗎 調查權 聽證權在大法官釋憲案是有賦予立法院這個權利 再來立法院沒有執法權,只是把觸犯這部法律的人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就是提告而已。 第二點看不懂
@user-vo3zf7os6w
@user-vo3zf7os6w 14 күн бұрын
​@@Heiweiii調查權的部分是立法院決定罰鍰,不是檢察機關。😂
@user-cz9kf8sj5u
@user-cz9kf8sj5u 16 күн бұрын
支持青鳥支持民進黨更支持大法官釋憲台灣加油哦!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EricWang0110
@EricWang0110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的詭辯方式永遠是人家問A他答B,東拉西扯,以問答問,繞來繞去,講的跟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然後人家如果受不了打斷他或者剪輯一下,他就爆氣說人家都不聽他好好講或者斷章取義,而他的腦粉也很吃這套,但事實上他永遠是沒正面回答問題,別說正常人了,就算是他的腦粉,你問他們同樣的問題它們也答不出來,所以只會叫你去看國昌直播,事實就是他們自己根本也搞不懂,根本無法明確回答 光是一個反質詢的定義與界限,都已經問了快兩個月了,到現在還是講不清楚,扯東扯西的,黃國昌答不出來,吳忠憲答不出來,藍白粉也答不出來,然後他們都覺得這法案沒問題,真的無言
@user-lx8ri5vv6t
@user-lx8ri5vv6t 15 күн бұрын
隨身攜帶 問a答b卡及廢話卡 ,隨時應付不同時期所產生問題.
@rocklin3361
@rocklin3361 15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的模式是一開始就先打壓咆哮答辯方不管就述事是不是正確或者錯誤,其實就連黃國昌本身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主張是不是正確,如果答辯方氣勢被壓下來那他就會開始更加重語氣用情緒來讓對方崩潰。 這種方式在面對著有嚴謹學理的各大法官根本沒有用,因為在憲法法庭就是法條法理上的攻防,你要想辦法用法條法理面去說服各位大法官,而不是用威脅用情緒用黨團說法上說服各位大法官,黃國昌的親自說法答辯不如用自己所請的律師團來做攻防更加有利,用立法院的質詢方式用法庭你就輸了,蔡大法官的說法就已經說明了立法者就立法條文成立但是解釋條文和就法條和法理的邏輯只能就大法官來詮釋,所以就是叫你不要自己來認為自己所立的法就認為就是你自己的意志。尤大法官已經說明了黃國昌的擴權法條已經有違反法理的邏輯和執行上不可行的部分。黃國昌在回答大法官的問題上答不對題。唉!這個真的是法學博士嗎?
@ttaili
@ttaili 15 күн бұрын
又臭又長又聽不懂,可不可以用大家聽得懂的話講
@user-oc5fucck
@user-oc5fucck 15 күн бұрын
看國蔥連蕭喂的都是對岸的小粉紅,中國的大外宣,藍白拖。
@user-fu8tx3wv6v
@user-fu8tx3wv6v 14 күн бұрын
​@@ttaili他唷~講一半😅
@user-gf9mx8wr7f
@user-gf9mx8wr7f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 翁曉玲 實質展現如何虛偽答詢,直接先罰款。
@user-vx5ln8cn2n
@user-vx5ln8cn2n 16 күн бұрын
在國外可能藐視法庭了
@user-kp9wo2zf6b
@user-kp9wo2zf6b 16 күн бұрын
大快人心看偽君子被尤大法官電了不知所云,尤大法官讚。
@user-up8mf6uq6z
@user-up8mf6uq6z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我……我€¥₩£☆#&*
@mrfrank0309
@mrfrank0309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好吵
@user-oe1gn9mt2z
@user-oe1gn9mt2z 16 күн бұрын
中華民國臺灣人民真的很感恩貴民進黨,及青鳥們守護著中華民國臺灣民主自由,也感恩第四權媒體及國內外媒體,及世界各國民主國家的人民及臺僑們,及華僑們,團結一起捍衛中華民國台灣,希望一定要繼續團結堅持不能鬆懈,繼續奮戰到底,一棒接一棒,一代接一代的奮戰不懈的,不能讓藍白立委利用民主國會毀憲亂政,假改革真擴權的黑箱作業,讓立院獨大,把中華民國臺灣變成了香港第二,天佑台灣,團結加油。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fx9cv2ml8c
@user-fx9cv2ml8c 16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不是國名,我國是“中華民國”,請不要擅自更改國家名字。謝謝。
@ti-shusung2553
@ti-shusung2553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fx9cv2ml8c 台灣不是國名,台灣是國家,目前國名叫中華民國,國名可更改!
@user-gf9mx8wr7f
@user-gf9mx8wr7f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fx9cv2ml8c 那麼在意,做標語去中國喊喊,去香港叫叫,去西藏嚷嚷,連國旗也一起帶去,機票幫你出,入海關錄音錄影回來請款。
@user-xn1ux8ko8d
@user-xn1ux8ko8d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啊,你開頭講的這些落落長的論述,根本就是在打你自己的臉,你們在立法院這次立的立委職權法,不也是在立法前也沒在立法院網站上公告,也不是到最後一刻才讓所有立委知道,不要在那邊以為自己很厲害!
@arielchen238
@arielchen238 16 күн бұрын
説到重點
@yuani03
@yuani03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xn1ux8ko8d 黃國昌的法案是最高機密,別人的就是要早早上網公告、文書送達、充分閱卷、慢慢讓國昌開完直播再開始
@user-xz3kc6jk9e
@user-xz3kc6jk9e 16 күн бұрын
愛臺灣的人民,一定要保護自由民主,不能讓藍白架空臺灣,架空臺灣人民
@user-jq9we6vm2c
@user-jq9we6vm2c 16 күн бұрын
面對白爛立委,大法官頭都快冒火了!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kaomatt452
@kaomatt452 16 күн бұрын
翁曉玲就是 表示 立法委員大於行政官員啊。 笑死! 怎不敢說了?
@user-xb3ld1wm3w
@user-xb3ld1wm3w 15 күн бұрын
翁對行政權與監督權搞不清楚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14 күн бұрын
翁在隱瞞自己罪行,欺騙了大法官,想要大法官們誤判,罪惡深重,該立刻抓起來!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14 күн бұрын
國昌鬼扯,詢問人民還不能請律師,必先立委同意!法官檢察官面前都可無限請律師!國昌胡說,請大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就知道!豈容黃國昌胡說八道?
@user-yz7su4rx8o
@user-yz7su4rx8o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你真的很吵 你們民眾黨毫無誠信 消失八席
@user-kk3fs2im5r
@user-kk3fs2im5r 15 күн бұрын
翁曉玲 黃國昌吳宗憲超級丟臉
@user-tu2mj7mb5g
@user-tu2mj7mb5g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已讀亂答
@user-oe1gn9mt2z
@user-oe1gn9mt2z 16 күн бұрын
年輕人這次不能完全怪罪國家中央,因你們在九和一選讓藍白大勝及立委選擧都選擇了藍白的國半,而藍白又很喜愛的中國,隨之而來的就是黑金及年金又復活了,財團官商勾結,貪贓枉法,違法亂憲,國庫流失及年金破產危機,炒房炒地,讓年輕人更難看到希望,年輕人應該是要覺醒的,希望下一個2026九和一能正確選賢與能,而神聖一票為國擧才,最後應該下架罷免白藍兩黨,讓國家恢復正常。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finmusic9182
@finmusic9182 16 күн бұрын
好喔,我投柯😂
@user-xo4jx2di4o
@user-xo4jx2di4o 16 күн бұрын
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公三小😂
@0927891015
@0927891015 16 күн бұрын
投國民黨等於支持中國共產黨,投民眾黨成為傅隨組織小藍,等於支持國民黨等同支持中國共產黨,再簡單直說支持台灣就投民進黨,下次要認清楚,不能總統票投民進黨,政黨票就投其它黨,也千萬別再相信民眾黨會是第三大黨,這就是小藍,刻進骨子裡的藍。
@polohank
@polohank 16 күн бұрын
@@finmusic9182 好喔壞掉
@user-oe1gn9mt2z
@user-oe1gn9mt2z 16 күн бұрын
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年輕人及青鳥們要知道,中共同路人的藍鳥已經不在演了,要直球對決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年輕人青鳥們,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年輕人及青鳥們也要知道,(藍白)又要挑戰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青鳥們,因(藍白)又要調高罷免門檻,要讓我們放棄維護中華民國臺灣的民主自由的罷免權利,公民及青鳥們要像國父革命永不鬆懈奮戰不懈的精神,奮戰2026九和一還擧時,全臺罷免下架毀憲亂政藍白吧!全臺罷免毀憲亂政藍白立委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qd2nt3yg8w
@user-qd2nt3yg8w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黃委員⋯⋯所以事情無止境擾民法很棒嗎⋯⋯
@kellyliao3915
@kellyliao3915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必須誠實的說 」黃國蔥程度真的太low了⋯⋯
@user-rg3cr9el5s
@user-rg3cr9el5s 14 күн бұрын
我必須老實說!我不客氣的說! 我!我!我!我有欠你喔!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oe1gn9mt2z
@user-oe1gn9mt2z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是天佑台灣,人民用超高智慧選擇中央是捍衛為中華民國臺灣主權(民主自由),(憲法)(人權)的民主政黨,真是感恩中華民國臺灣人民,所以無論中共同路人及藍白如何要分化,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青鳥們就是團結要挺民主自由黨派的。 @@@而不是選擇要(毀憲亂政)製造(內憂外患)(與中共理應外合)中共同路人及藍白黨派吳三貴們,而且中華民國臺灣公民及青鳥們最終還要團結罷免這些要毀憲亂政的藍白黨派的。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ie6co9bi4i
@user-ie6co9bi4i 16 күн бұрын
薪水小偷欺騙民衆,國衆兩黨欺民太甚,把民衆當阿達太可惡?
@user-ce8qk6iv2n
@user-ce8qk6iv2n 16 күн бұрын
上了寶貴的一堂憲法課。
@user-jj2sq4td5l
@user-jj2sq4td5l 16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真的很進步,連憲法法庭都可以公開辯論,讓雙方意見完整表現在國人面前,也可以讓一些不學無術的假大空現形!😂😂😂讚啦!身為台灣人,深感光榮!❤❤❤🇹🇼🇹🇼🇹🇼👍👍👍
@sofina535
@sofina535 14 күн бұрын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真正符合台灣人風格的生活方式😊
@user-tn5vl6xf3t
@user-tn5vl6xf3t 16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樂樂長講了一堆,就是在告訴這些立委,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除非你去修憲法。 藍白這些人吼。😂😂😂😂😂 吼昌,邀請人民, 人民有拒絕的權利,但你規定的是你不來我罰你錢,罰罰罰,誰認定,立委認定,不是現任司法官認定,那這樣就是違憲。懂嗎?
@user-jj2sq4td5l
@user-jj2sq4td5l 16 күн бұрын
說的好。👍👍👍
@user-ig4jj7vl8x
@user-ig4jj7vl8x 16 күн бұрын
台上老師面試驗收學生的學術成果之外,不忘趁機教諭一下🎉🎉🎉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oq6sl8vs7o
@user-oq6sl8vs7o 16 күн бұрын
15個法官輪番上陣 巴掌更響而已 翁上人想這樣嗎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se2yv5gi7g
@user-se2yv5gi7g 16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不要惹大法官,秤秤自己的斤兩
@arielchen238
@arielchen238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根本不在乎,因為他的支持者只看他的頻道,他只要鞏固聰粉就好。
@user-qd2nt3yg8w
@user-qd2nt3yg8w 16 күн бұрын
白藍兩黨不要再欺騙台灣人民⋯⋯先得逞是嗎
@user-qd2nt3yg8w
@user-qd2nt3yg8w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可以喝止大法官「不要插嘴」⋯⋯😊
@user-bq6kg8kx4l
@user-bq6kg8kx4l 16 күн бұрын
國民黨,民眾黨,就是要私設刑堂 亂七八糟的法律,怎麼保護人民
@user-bg4ky1uv1p
@user-bg4ky1uv1p 16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立法院的質詢 能夠像憲法法庭一樣 一問一答 質詢者有規定時間闡述問題 行政官員有規定時間能夠回答 而不是像現在的官員都是被叫去罵的或者回答的不是立委想要的答案 就在那邊罵官員
@user-qd2nt3yg8w
@user-qd2nt3yg8w 16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沒有發生所以以後也不會發生⋯⋯?騙小孩啊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vs8nl3kl1t
@user-vs8nl3kl1t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以為是在立法院委員會開會?還是以為立委官威很大,可以要求審判長這個哪個的,真是無知!好笑!
@law1423
@law1423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是不是聽不懂法官的問題啊? 尤大法官就直接問如果不來了會怎樣?一直在跳針是怎麼回事啦! 還是他準備的東西根本沒有辦法回答法官要問的?
@user-vs8nl3kl1t
@user-vs8nl3kl1t 16 күн бұрын
@@law1423 黃的水準就像是小學生自比為大學生一樣。狂傲自大、目中無人!可悲啊
@user-hk9bg3zt2s
@user-hk9bg3zt2s 16 күн бұрын
紅蔥自從出道以來就是只聽一小段(自己想聽的)其他一點都不重要,也自認不必聽。柯文哲所說 他沒變!
@user-ti6mr4me7v
@user-ti6mr4me7v 16 күн бұрын
民眾黨可以直接滅黨了!
@user-eg1rv7ki1f
@user-eg1rv7ki1f 16 күн бұрын
專業至上大法官們辛苦了 大法官依循憲法廣泛含義解釋民主憲政、五權各自分工、分立的精神 藍白一直強調以偏概全,意圖鑽憲法漏洞=侵蝕監察院權限
@user-gh9hb3bj9j
@user-gh9hb3bj9j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答非所問😂
@user-oe1gn9mt2z
@user-oe1gn9mt2z 16 күн бұрын
當前世界民主國家人民,及中華民國臺灣人民一定用超高智慧,在問題未發生前洞查先機消彌問題的,所以世界民主國家人民趕快團結再團結,一定要協助中華民國臺灣人民,一起團結破除消滅在臺灣的中共同路人,在臺灣內部製造的如下(!) (one)(內憂)(國會亂像)(毀憲亂政)(國政停滯不前)(國庫流失)(經濟國防衰亡)的邪惡計畫來竊取中華民國臺灣。 (two)(外患)就是在藍白理面的中共同路人與中共(理應外合)(文攻武嚇)的邪惡計畫來竊取中華民國臺灣的。 民主自由中華民國臺灣人民會感恩世界民主國家的幫忙的,團結加油。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tangliting
@tangliting 16 күн бұрын
太精彩了;原本囂張跋扈的大立委們怎麼辯駁的這麼蒼白無力;我不是法律人卻聽懂大法官的提問但不懂立法院代表的說明,肉在哪?
@janetw.5260
@janetw.5260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最近三讀通過的法,並沒有在審核前在網路上公告,甚至院長也沒有宣讀的情況下立法成功,請問黃、翁兩名委員如何解釋立院剝奪人民知的權力?你需要事前閱讀、人民相同的也需要事前閱讀立院審議的內容。
@ao.oo93
@ao.oo93 16 күн бұрын
問A打B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chengshenchan
@chengshenchan 16 күн бұрын
問A答B+以問答問+答非所問......
@user-li2gy1fy2i
@user-li2gy1fy2i 16 күн бұрын
怯戰神到底在說什麼
@user-jj2sq4td5l
@user-jj2sq4td5l 16 күн бұрын
😂😂😂他沒有在說話,他只有在放屁。🤭🤭🤭
@user-gf9mx8wr7f
@user-gf9mx8wr7f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li2gy1fy2i 他只適合直播,對那些百分百接受,沒反駁只有讚嘆的徒眾傳播,露出水面一定嗆到。
@user-rg3cr9el5s
@user-rg3cr9el5s 14 күн бұрын
問蔥粉!蔥粉也聽不懂!但是蔥粉很嗨!
@jacklin9565
@jacklin9565 16 күн бұрын
今天不是你黃大立委來質詢大法官,不要反客為主,申請釋憲已經隔多久,所有相關資料早已上網公告,只會在這些枝微末節做文章,讓人看破你的手腳,擴權法案是你所寫,相信你應該也很清楚各方申請釋憲的緣由,這個還要大法官來給你解釋,真的是來亂的。
@user-xf9zu5yb8g
@user-xf9zu5yb8g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怎麼沒針對問題回答?怎麼一直繞好遠???🥱
@user-sf4ut7lr9y
@user-sf4ut7lr9y 14 күн бұрын
這傢伙不開口,還不知道,是如此的膚淺!
@ctrl-c.ctrl-v_copy
@ctrl-c.ctrl-v_copy 16 күн бұрын
整場都是打臉的聲音! 叫法官看網路!厲害了! 叫法官看卡提諾嗎???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peterchuang05
@peterchuang05 13 күн бұрын
🎉打臉國眾
@albushuang1591
@albushuang1591 16 күн бұрын
呵呵, 執政不能獨裁, 立法院才能獨裁, 這就是KMT的論述, 笑死。
@user-em3gz2wi5d
@user-em3gz2wi5d 15 күн бұрын
一開始就打斷會議的,黃國昌超沒水準
@user-nb2hy1yl8w
@user-nb2hy1yl8w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開始的發言被民進黨第一個律師直接打臉😂
@ago0142
@ago0142 16 күн бұрын
2:07:40 ???????有點誇張花那麼久時間沒辦法整理一個清晰的脈絡,叫法官自己上網看?黃頭草不但想擴權行政院恐怕連大法官都不放在眼裡了
@user-wg2gw1ek1y
@user-wg2gw1ek1y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到底懂不懂法律,還讀法律~真懷疑
@user-zb6pn8ie6u
@user-zb6pn8ie6u 16 күн бұрын
處罰拘束力要由調查小組決議,那就是不確定!!! 國情報告要由黨團協商決定方式,那就是不確定阿!!! ... 而重點是立委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是有明確政治立場的官員,怎可就由立委們經由決議、協商就決定要不要強制執行和處罰、處置??? 這些一但執行就不可回復,所以一定暫時處分!!!
@menglunglee3354
@menglunglee3354 16 күн бұрын
是誰?為什麼一開始就插嘴!? 可以這樣插嘴嗎? 可以這樣插嘴嗎? 可以這樣插嘴嗎? …
@user-km5yl1jd2t
@user-km5yl1jd2t 15 күн бұрын
國昌講話颠來倒去毫無公信
@user-mu3mj6bx9r
@user-mu3mj6bx9r 1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 應該好好立法 手伸太長了 立法委員是不是要先考過法律常識 才可以参與選舉
@user-me6qj8hg9n
@user-me6qj8hg9n 14 күн бұрын
支持=要立法!要選立偽得先通過法律考試或拿到法學證書才可參選!這樣的改革才叫改革!支持十1
@hongbibluo2789
@hongbibluo2789 16 күн бұрын
“至目前為止都沒有發生”這句話能不能解釋成,(我能辦你,但沒有辦你) 的意思。 如不想刁難你,可有法不辦,想刁難你,即冬節搓湯圓搂。 憲法法庭針對的不就是(法條)違憲否,憲法法條死死在那邊,新立的法所要求是否違憲,還須像審刑案般的設辯答庭嗎? 假設在各陣營有一方辯贏另一方,但法條實屬違憲,那麼該實施嗎?那麼該修法還是修憲呢? 就算公開開庭是為化解爭議,然由以往貫例乃 (信者恆信,反者恆反)各同溫群各信其主罷了! 立法委員自肥、爭權罷了,可曾見立法委員若修了惡法有自制條文的,如不分區(不能罷免)該如何處理! 如有害國安的行為,免責權該如何限制等等,真想罵三字經!
@user-zb4by9vj5r
@user-zb4by9vj5r 14 күн бұрын
司法院這樣的過程說明太棒了!足u以讓多數關心國政的人更加了解與支持!憲法五院分立獨立行使職權更加明確。立法院擴權及國衆立委邪惡卑劣行經廣為世人了解,而唾棄這些爛權立委!
@judywu5610
@judywu5610 15 күн бұрын
沒準備就找藉口,自己寫的內容也搞不清楚,究竟這個擴權法案是怎麼回事?
@user-bw4vf8ci7f
@user-bw4vf8ci7f 15 күн бұрын
民主制度!不侵5權憲法。
@user-tj1sr1cd6y
@user-tj1sr1cd6y 16 күн бұрын
貽笑國際之亂七八糟法....只有台灣國會的國民黨和民眾黨才能想出這種幼兒法。
@user-ih8zt5rp9b
@user-ih8zt5rp9b 16 күн бұрын
國、民兩黨,祇是為了架空總統。
@hongkong5081
@hongkong5081 14 күн бұрын
白 蓝 烂 透了。
@user-uw7bf8ol9z
@user-uw7bf8ol9z 16 күн бұрын
又再提程序及訴訟標的,浪費時間,對擴權法案完全不提,自作聰明終自誤!
@user-wg2gw1ek1y
@user-wg2gw1ek1y 16 күн бұрын
下台,我們不聽偽君子講一些鬼話連篇
@rbckooqa2018
@rbckooqa2018 16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是小學生的法律知識面對大法官的提問閃躲,語無倫次,講一堆廢話,有聽沒有懂
@user-jq2jc1rg4l
@user-jq2jc1rg4l 16 күн бұрын
蔥仔就是不敢面對大法官的問題回答嘛!太嘍了
@casperchang6423
@casperchang6423 16 күн бұрын
國會職權行使法要規範的主要內容,是如何改善立法委員在執行立法程序、審察預算時應尊守的程序,使以前開委員會、院會的亂象得以改善。比如開委員會,主席(召委)要指揮立委向行政官員詢問,主席也要給行政官員回答的時間。就如憲法法庭或一般法院的開庭一樣,法官坐中間,讓原告提出起訴理由之後,也指揮被告提出答辯,讓開庭井然有序。目前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叫行政官員到立法院開委員會,就是臭罵一頓,然後叫行政官員下去。還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開直播,當網紅,試問憲法法庭或一般法院可以讓兩造在開庭時開直播嗎?
@user-bg4ky1uv1p
@user-bg4ky1uv1p 16 күн бұрын
不然怎麼會有 我就是比你大的言論出現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Fracically
@Fracically 16 күн бұрын
國眾認定八成的民眾沒有心力看完整個庭內過程,也沒有能力理解到底法官文縐縐的說詞是在講什麼,所以又公開複誦同樣的解釋,浪費時間 😂 當我們阿甘嗎
@hunglingchen
@hunglingchen 14 күн бұрын
@@Fracically 哈哈哈哈!
@user-mu1ze8st7s
@user-mu1ze8st7s 13 күн бұрын
我已經看三遍了,有空再看
@karlkid99
@karlkid99 16 күн бұрын
不得提起釋憲, 我被這句話打敗了
@tsunglee6339
@tsunglee6339 16 күн бұрын
能提議公投廢除中國國民黨,在「中華民國台灣」的政黨籍嗎?。
@user-wg2gw1ek1y
@user-wg2gw1ek1y 16 күн бұрын
你好嗎?好機車昌~不懂裝懂
@hunglingchen
@hunglingchen 14 күн бұрын
少見如此的大場面、真要感謝藍眾兩個爛黨才能有機會看到這麼精彩的說明!
@user-dh4gb2xh3l
@user-dh4gb2xh3l 15 күн бұрын
算是給台灣民眾上了一刻.亂投票造成的結果.如果釋憲沒有辦法通過那大家就(ㄘㄚˋㄟ蛋)
@user-xc1kk3fz4x
@user-xc1kk3fz4x 16 күн бұрын
行政院提覆議,立法委員如不服,可以倒閣啊,爲什麼不提倒閣呢?倒閣怕總統解散國會吧!解散國會重選,看看新民意會贊成這種違憲濫權的假改革嗎?
@BenHTung-pw8jo
@BenHTung-pw8jo 16 күн бұрын
問問正常高中生,是否違憲,答案立現。國衆兩黨,行政治操作,浪費國家資源。唯一好處,是全台灣人民,經由釋憲法庭,對理解憲法,提昇更高一層級。
@bravojim
@bravojim 14 күн бұрын
化繁為簡,五權分立,立法院只有立法權,我什麼需要調查權?審判權,那是監察院、司法院的權利吧
@user-em3gz2wi5d
@user-em3gz2wi5d 15 күн бұрын
李荃和太優秀了❤!說明方式簡單明瞭 條理分明 口條清晰。
@user-hv4xh8qe9d
@user-hv4xh8qe9d 16 күн бұрын
這法庭轉播,北京政府定全力禁止傳入中國。
@user-ce8qk6iv2n
@user-ce8qk6iv2n 16 күн бұрын
洪律師第一時間回駁黃一半委員。
@user-ds6ih2li3c
@user-ds6ih2li3c 14 күн бұрын
拿請問你們國民黨的立委有問到台積電的資料有沒有牽涉到人民的權利你在說什麼有道理嗎
@user-ie6co9bi4i
@user-ie6co9bi4i 16 күн бұрын
薪水小偷還有臉在立法院,當立委?
@user-ky9hu8ir4n
@user-ky9hu8ir4n 15 күн бұрын
昌都就是自問自答方式
@user-xs9gx8nn3f
@user-xs9gx8nn3f 14 күн бұрын
如翁上人前句說這職權行使法是規範立委權限,後句說規範行政官員,所以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濫權法案
@user-bn5dj5tn9g
@user-bn5dj5tn9g 16 күн бұрын
我^必須誠實說^,黃國昌翁曉玲被大法官打臉,有大快人心爽 黃國昌憲法法庭不是你的場地,沒你囂張
@user-vk5oq9wy6j
@user-vk5oq9wy6j 15 күн бұрын
三個自以為很強!結果呢是什麼都不懂!太深聽不懂輸了推給我!原來當立委!小學畢業就夠了
@sofina535
@sofina535 14 күн бұрын
同樣是慕尼黑法學博士,程度差很大,真的不是學校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蔡宗珍完勝翁大龄
@ok-bq7ix
@ok-bq7ix 14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依法公正 判決。給予所有 的人正確對憲法 的認知。 不讓違法者誤枉 誤縱。
@user-em3gz2wi5d
@user-em3gz2wi5d 15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ㄧ開始就在訴苦 這個擴權法不是你自己提的嗎?
@user-fm1ux5eg1u
@user-fm1ux5eg1u 14 күн бұрын
我只想了解,當在法庭上的狀況之下,黃國昌到底在庭上看平板的內容是什麼及用意,如果請他當辯護律師,那不是,請鬼拿藥單嗎?他能說明,他到底在看平板什麼內容,舉證啊!
@user-mu1ze8st7s
@user-mu1ze8st7s 13 күн бұрын
為什麼林石猛和黃國昌講的我都聽不懂,其他人的我都聽得很懂😂
@user-yx8so8yz1q
@user-yx8so8yz1q 14 күн бұрын
耐心看完,對大法官的評價有很大的提昇,本人書讀不多,對大法官的看法,一直是負面的,但經此一幕,有不同的看法(正面),再看看黃,翁,吳三人,在大法官面前,就只有小學的程度,胡言亂語,1點法學的術養也沒有。其實今日的台灣,需要的是制定一部新憲法,希望賴總統能拿出不進議會的😊擔當(台南),不要與心向敵人的政黨妥協,好好治理國家,台灣萬歲。
@user-iu6mj9hw6d
@user-iu6mj9hw6d 11 күн бұрын
反質詢是反過來質詢?這尤大法官的水平我也是服了⋯⋯很簡單,反質詢就是無理反對立委質詢,和立委對著幹,讓立委質詢不能順利進行。官員不針對立委不涉及機密的內容回答問題,或故意拿錯誤資訊回答,或實問虛答,甚至返過來開罵,這些情況,法條不是寫得很清楚嗎?大法官和一眾民進黨側翼沒讀書,拿這麼弱智的問題攻擊國會改革法案,到底意欲何為?
@user-yx8so8yz1q
@user-yx8so8yz1q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iu6mj9hw6d 蘇爭昌問蔣萬安在美國有没有吃豬肉,那算不算反質詢,用1點腦袋。
@user-iu6mj9hw6d
@user-iu6mj9hw6d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yx8so8yz1q 他沒反對質詢就不算,但罵蔣萬安就不對,沒有好好應對質詢,這就是反質詢了,議場不是官員的秀場⋯⋯
@user-yx8so8yz1q
@user-yx8so8yz1q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iu6mj9hw6d 說起蔣萬安,此人何德何能當台北市長,他為台灣作了什麼,疫情期間,陳時中作了多大的貢獻,卻輸給蔣萬安,而且蔣還是228元兇的後代,這世界還有什麼是非,是否等下屈台灣立委成為多數,再立法,中國人永遠不能参選國會議員((心向敵人),要是我當政,不惜再一次228(主客異位)刹光這些心向敵人的漢奸。
@user-iu6mj9hw6d
@user-iu6mj9hw6d 11 күн бұрын
@@user-yx8so8yz1q 人家比陳時中做得好,所以選上了。陳時中做了什麼?口罩,快篩⋯⋯破事一大堆,民眾看得很清楚,30個作秀的陳時中也比不上一個理性做事的蔣萬安,這就是台灣人正確的選擇。說到228,那是他祖先做的事,當然應該承擔一定歷史責任,但畢竟不是他自己,無限上綱,那就過了。
@user-mu1ze8st7s
@user-mu1ze8st7s 13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沒有執行權
@chengshenchan
@chengshenchan 16 күн бұрын
00:01:24大法官+司法院院長宣布憲法法庭開庭
@Wish-Hope
@Wish-Hope 16 күн бұрын
蔡大法官的意思,簡單說: 立法者訂製一份法律給自己有「執法(警察或檢察官職權)、司法(法官)」的額外權力。 卻意外的沒有制訂立法委員在執法、司法的「義務」(保密調查、中立執法與司法、涉及利益除外、法律解釋權與套用限制、不該有犯罪事實者為之⋯⋯)! 立法者兼任執法者與司法者,也就是「荒唐法治」四字!
@user-xl6fh8xu9t
@user-xl6fh8xu9t 12 күн бұрын
費話太多
@user-kq8hk4tj1e
@user-kq8hk4tj1e 12 күн бұрын
讓一些爛人.參與國家立法..真可悲..~.
@user-ie6co9bi4i
@user-ie6co9bi4i 16 күн бұрын
年輕為了你們的下一代請選賢與能?
@user-mu1ze8st7s
@user-mu1ze8st7s 13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柯建銘委員❤
@SASAKIKO
@SASAKIKO 15 күн бұрын
黄国昌答非所问,废话连篇😂😂
@user-mj1mk7ri6p
@user-mj1mk7ri6p 14 күн бұрын
不是啊菖老師,你當上館長節目嗎?全都是譬如……試著……臆想……?😂
НРАВИТСЯ ЭТОТ ФОРМАТ??
00:37
МЯТНАЯ ФАНТ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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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me invisible for one day!  #funny #wednesday #me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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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講:行政 v. 立法-釋字 613 & 585 號解釋 ➤〈憲法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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НРАВИТСЯ ЭТОТ ФОРМАТ??
00:37
МЯТНАЯ ФАНТ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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